索引号: | 330800/2023-139228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环函〔2023〕39号 | 统一编号: | ZJHC64-2023-0001 |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浙江省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方案》(浙环函〔2022〕325号文件)精神,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衢州市财政局、衢州市商务局、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编制了《衢州市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衢环函〔2023〕39号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商务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