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46F/2023-139018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根据《关于延续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CNG天然气价格补贴的申请》,为保障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维护市区巡游出租车行业稳定,在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延续对市区巡游出租车临时财政补助政策,补助对象为新奥中石化车用燃气公司,补助标准为0.50元/立方米。
2023年4月4日,收到新奥中石化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区巡游出租车压缩天然气价格调整财政补助的申请,申请补贴周期为:2022年6月9日0点0分至2023年3月31日24点00分。在补贴周期内,衢州新奥中石化加气站市区巡游出租车加气共计2906252.32立方米,按0.50元/立方米计算申请补贴金额为1453126元。
根据相关要求委托浙江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奥中石化车用燃气公司的申请开展审计工作,经过审计,核减非市区巡游出租车加气量48296.66立方米,审计确认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3月31日市区巡游出租车加气为2857955.66立方米,暨补助金额为1428977.83元。现将衢州市区巡游出租车压缩天然气价格财政临时价格补贴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有效期为7天(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各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公航运中心反映问题和意见,提倡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出租汽车与轨道科 许女士:0570-303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