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05-17 15: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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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61号)精神,全面推动全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充分挖掘利用“杨继洲针灸”“衢六味”等具有衢州辨识度的中医药优势资源要素,因地制宜打造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中医药治理体系、服务体系、人才体系、产业体系和保障机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路径。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设覆盖全域、特色鲜明、模式创新的中医药医疗保健康养服务体系,探索有利于行业跨越式发展的多层级人才培育路径,集约化发展种植加工、商贸服务、文旅康养产业链,搭建医疗健康、产品研发和产销衔接服务平台,打造中医药康养产旅融合发展高地,打造“中国针灸城”城市品牌。

(二)主要指标。

1.服务覆盖:至2025年末,全市中医药诊疗服务人次占市域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比例达20%以上,中医类诊疗人次占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中医药特色服务人次占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比率达65%以上,其中针灸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占门诊诊疗人次的比例三级中医医院达15%以上,二级中医院达10%以上。

2.能级提升:至2025年末,全市创成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各1家;衢州市中医医院国家绩效考核达到A级,排名进入全国前100名;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甲及以上等级或具备国家县级中医医院推荐能力标准;50%的基层中医馆设置针灸工作室,15%的基层中医馆建成“旗舰中医馆”,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3.学科培育:至2025年末,衢州市中医医院针灸科创成国家重点中医专科,全市培育新增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个,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5个。

4.队伍建设:至2025年末,全市引进或培育国家级或省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不少于20人;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25%以上。

5.产业培育:至2025年末,全市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30万亩以上,产值突破15亿元,规范化基地达10万亩以上,道地中药材标准园40家,建设GAP种植基地1个以上,“三无一全”品牌中药材基地2个、省级“道地药园”示范基地12个;新增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4个。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治理体系。

1.建立协调机制。成立衢州市中医药传承发展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细化制订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先行区建设。

2.完善治理机构。市卫健委设置专门中医处室,承担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市级相关单位结合机构“三定”职能,推进职责范围内中医药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列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各县(市、区)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和科室,落实专职中医药管理人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3.创新治理方式。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的工作组,建立定期会商和年度评估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府办)实施公立中医医院运行绩效评价机制,组织对针灸等非药物疗法开展、饮片使用等中医药服务进行定期评价。试点实施县域中医药发展指数评价,对各县(市、区)中医药发展现状开展定期量化评价。深入推进中医药领域数字化改革,推进“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探索拓展共享中药房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实现中医药数字化综合监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二)创新服务体系。

4.提升机构能级。提升市级机构能级,谋划实施衢州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按1000张床位规模推进前期研究,争取“十四五”期间动工。2025年衢州市中医医院创成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或特色重点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提升县级机构能级,2023年完成柯城区中医医院新建项目,2025年完成龙游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谋划实施江山市中医院迁建和常山县中医院门诊康复楼建设项目。实施好“千科培育百科帮扶”项目,2023年每个县(市、区)公立中医医院至少与1家省市三级中医医院建立学科帮扶协作。提升基层机构能级,2023年全面落实县级中医医院统筹管理辖区所有医共体分院中医药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医馆中医师配备,完善针灸等诊疗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5.做强针灸服务。加强针灸服务供给,2023年各县(市、区)中医医院重点建设包括针灸科在内的中医药特色专科6个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4个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1个。2025年实现全市所有公立中医医院设置针灸推拿科,有条件的开设针灸病区或病床,衢州市中医医院针灸科创成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传承针灸非遗项目,衢州市中医医院牵头组建杨继洲针灸专科联盟。组织参与《新针灸大成》编撰工作,力争2023年完成。依托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四省边际杨继洲针灸科普基地,组建杨继洲针灸文化宣讲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市科协)推广针灸适宜项目,在全市设置中医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广针灸诊疗服务。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5项,其中针灸类不少于5项。(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

6.创新服务模式。拓展中医药服务供给,2025年实现全市所有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病区(病床)、中医药综合治疗室和煎药室,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全市所有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0%以上。支持公立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鼓励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中医药服务。开展“中医护苗”行动,将中医药融入孕育、生育、养育全过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推行日间诊疗服务模式,2023年全市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立中医日间诊疗服务中心。2025年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日间诊疗服务病种不少于30个。(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推广互联网诊疗服务模式,2023年全市公立中医医院全面开设互联网医院,开展“送针灸上门”等特色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三)创新人才引育路径。

7.深化校地合作。深化与浙江中医药大学合作,按照“直属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建设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四省边际中医院。2023年衢州市中医医院通过三级甲等等级评审。积极推进杨继洲学院项目,推动浙江中医药大学衢州学位点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拓展包括针灸推拿等在内的非学历教育培训。2025年浙江中医药大学衢州研究生学位点增加至3个,研究生培养规模不少于50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支持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好针灸推拿和中药学专业,争取新增设置中医学(国控)专业;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培养、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支持联合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实体化运行世界针联浙闽赣皖针灸技能培训中心;支持在条件成熟时创办直属附属医院。2023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全日制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设立针灸技能培训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8.培育实用人才。引育领军型人才,重点支持引进院士、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省级基层名中医等人才。推进实施医疗卫生“258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工程”,中医类人才入选人数实现大幅增长,2025年全市入选“258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工程”中医类人才不少于20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培养骨干型人才,建设省、市、县级名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明确“师带徒”范围和数量,2025年省、市、县级名中医师每人带徒人数不少于2人,全市参加或完成各类国家级或省级优秀中青年人才研修培育项目不少于10名。夯实基础型人才,创建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继续实施中医类专业医学生免费定向培养计划。2025年衢州市中医医院创评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市年新增招录中医类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不少于10人。拓展西学中人才,积极举办各类西学中培训班。2025年全市参加西学中培训人数不少于300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

9.打造科研平台。依托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科创中国”创新基地和中国针灸学会衢州科技创新服务站,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与浙江中医药大学共建中医药基础研究实验室等科研平台。2024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科创中国”创新基地通过中国科协验收。(责任单位: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市科协、市教育局)

(四)创新产业升级路径。

10.集聚发展种植加工产业。组织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调查,2025年发布衢州市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并建立一批以“衢六味”及六个重点推广品种(蜂蜜、白芍、覆盆子、三叶青、莲子、葛根)为主的“6+6”中药材优质标准化种质资源圃(种质资源展示中心)。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制定中药材种植区域规划,创建一批国家级中药材GAP基地、“三无一全”品牌中药材基地和“三品一标”示范基地。柯城区重点建设九华康养药园和种子种苗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基地;衢江区重点建设陈皮产业和衢南衢北山区三叶青、白及、白花蛇舌草道地药园;龙游县重点发展代代、黄精、莲子的全产业链体系;江山市重点发展黄精、白及、葛根的全产业链和中药材初加工共享基地;常山县以青石、球川、招贤、大桥、东案等乡镇为重点发展衢枳壳全产业链;开化县重点发展菊花、白花蛇舌草全产业链,抓好中草药鲜切加工示范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鼓励发展特色中药制剂,对医疗机构通过省级注册备案的中药制剂,每个品种由市财政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1.培育发展商贸服务产业。培育专业流通市场,依托中国(衢州)医药健康城等中医药商贸流通市场,建设“衢六味”等优势产品集中展示交易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推动治未病产品开发,支持市县国有资本设立市场主体,与中医医疗保健机构展开紧密合作,提供开展疾病诊疗以外的养生保健服务。2023年市级设立以亚健康调理等为主营业务的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发展中医药膳服务,2024年在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等布局建设中医药膳主题馆,推广各类药膳配方产品和以药膳为特色的餐饮业、与药膳关联的绿色有机食材。2023年起开展衢州十大药膳评选活动,积极推荐参加全省药膳评选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12.特色发展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动在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中医药特色街区。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保健机构纳入职工疗休养定点机构。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和创建。到2025年新增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3个。(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城投集团)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将“针圣故里”融入“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城市文化品牌。修缮保护衢江区六都杨村杨继洲故居,建设非遗文化村。依托衢江区药王山景区,集中展示《针灸大成》等针灸名著和张缙等针灸名家文化,打造国家级森林公园。以衢江区黄坛口乡为核心区域,重点打造以针灸和中医药文化为主题元素的森林康养小镇。(责任单位:衢江区政府、市文旅局、市资源规划局)举办中医药主题展会,借助世界针灸康养大会等会展时机,举办针灸等中医药主题的高端展会和论坛,打造长三角地区及至全国、全世界有影响力的针灸展示展览中心。(责任单位:衢江区政府)

(五)创新保障政策机制。

13.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市县两级年度对中医药事业财政支出增长比例应高于同期卫生健康支出增长比例。自2023年起市县两级对辖区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按每张中医处方不低于15元、中医病区或病床每住院床日不低于3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投入,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升财政投入标准。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公立中医医院合规举借的基本建设和及设备历史债务化解,到2025年实现市域内公立中医医院长期债务负债率控制在全省同级平均水平以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

14.创新医保价格政策。实施倾斜支付政策,2023年出台支持和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提供针灸等非药物治疗服务,适当提高针灸等中医门诊非药物诊疗项目的报销政策。在住院DRGs点数付费中设置中医倾斜系数,对中医医疗机构中治率高的病组给予激励。积极扩大支付项目,将市域内医疗机构经注册或备案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优先审核常见病、多发病和优势病种诊疗手段或填补诊疗项目空白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加快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重点调整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按照不超过省级同等级医疗机构最高标准的原则确定价格。(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15.创新人事人才政策。创新人才招引政策,对公开招聘有困难的中医类人才需求岗位,可认定为紧缺岗位,通过降低开考比例,放宽学历或年龄条件公开招聘,适当简化招聘流程、灵活选拔方式。对中医类确有专长通过省级考核取得执业资格的,通过规定的人才程序认定后,可以按照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方式通过资格比选、面试和考核聘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力社保局)完善职称评聘改革。对申报参加主任中医师职称评审的,将开展“师带徒”作为评审先行条件;支持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临床专任教师按规定申报评聘卫技系列职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委)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1月前)。制订出台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建设方案,建立工作组,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启动先行市建设。各县(市、区)制订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体系,结合实际落实开展先行区各项建设。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1月—2024年12月)。逐项对照任务目标,建立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考核办法,形成工作闭环,推进任务落实。每年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发现存在问题,持续完善工作措施。邀请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先行市建设进行中期评估。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持续深入推进先行市建设,总结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分析差距和不足,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