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持续加快农民增收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3〕4号)

发布日期:2023-05-17 15: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分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农民增收,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构建多元支撑、多点发力促农增收的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2023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收入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84%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两项收入”增幅持续保持全省前列;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50%。

二、主要举措

(一)聚焦“产业”促增收,加快提高经营净收入。

1.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重点扶持科技含量高、机械化程度高、产业带动力强、具有联农共富实效的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工作。新增1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县级联农共富农业龙头企业。对新挂牌或上市的农业龙头企业,按照《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衢政办发〔2022〕9号)执行。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以年带动20家小农户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为标准,全年新增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120家。加强农创客培育,以年带动5家以上小农户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为标准,全年新增培育农创客1800家。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年带动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产业项目提质增效。优化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省级数字农业工厂申报创建,力争全年新增省级数字农业工厂5个。因地制宜发展温室大棚、冷藏保鲜仓储等设施农业,发展高效节水和肥水一体化精准滴灌设施。继续开展未来农业园区创建,围绕当年投资、连片开发规模、农业产值、带动农民增收等完善创建标准体系,全市打造6个未来农业园区。大力开展农业重大产业项目招引,特别是加大农业用地连片开发项目的招引力度,强化政策激励,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未来农业园区等产业平台,利用衢州人发展大会、农博会等平台,推动山海协作、衢商回归,集中力量招引落地一批优质企业和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招商中心、市发改委)

3.抓好粮油产业发展。坚决落实112万吨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34.3万亩以上、总产量11.03亿斤以上。全面落实省级规模种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配套出台相关补贴政策。推动油菜扩种生产,力争油菜种植面积45.17万亩、总产量1.2亿斤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大力发展双柚产业。立足常山县双柚产业发展基础,加快推动其它县(市、区)发展香柚种植,全市新增香柚种植基地面积1.05万亩,其中常山县8500亩、江山市2000亩。按照“一企一策”,加强银企对接和金融扶持力度,协助企业融资3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

5.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引导,培育龙头,实现全产业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市新增茶园面积2000亩,提升改造茶园2万亩,建立生态化、良种化、标准化、机械化、数字化、品牌化高质量示范茶基地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推动油茶产业转型发展。聚焦一产保供、低改增效,二产加工、精深提质,三产联动、多元互动的全链融合发展。全市培育油茶优质种苗50万株以上,全市新造高产油茶林6000亩,改造提升低产林1万亩。建设国家常山油茶产业示范园区,谋划建立油茶产品的资源交易市场1个,打造“工业+文化”油茶游览路线3条。(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

7.大力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新建金针菇、花菇、秀珍菇、猪肚菇等现代化、工厂化食用菌生产基地10家,三产融合食用菌产业园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推动畜牧业提档升级。持续巩固生猪增产保供成果,逐步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推动生猪、湖羊、牛、家禽等产业科学有序发展,推广绿色生态无抗养殖。全年能繁母猪稳定在9万头左右,生猪存栏90万头、出栏130万头。深耕推广“公司+农户”联农带农模式,推动发展家禽养殖业,力争全年家禽出栏4600万羽、禽蛋产量6万吨。大力推进湖羊养殖,加快推进江山、柯城、龙游湖羊项目落地,推动江山华欣公司加快产能释放,确保全年羊存栏8万头以上、出栏5.5万头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推动渔业产业多元化发展。巩固壮大柯城鲟鱼、龙游“西湖醋鱼”原料草鱼、开化清水鱼等“一县一品”,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溪流性鱼类开发利用等特色产业。全市建设陆基循环水养殖2万立方米,工厂化循环水养殖1000立方米,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000亩,渔业产业综合产值达33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加强品牌培育推广。深化“钱江源”等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开发推出3个以上具有市场影响力和鲜明地域特色的品牌拳头产品,进一步打响“钱江源”品牌。“钱江源”农产品年销售规模达到3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二)聚焦“就业”稳增收,稳定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

11.推动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加大对各类企业吸纳本地农民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全年规上工业新增吸纳本地农民就业岗位1.2万个,其中市本级5500个(智造新城3500个、智慧新城2000个),柯城区700个、衢江区700个、龙游县1500个、江山市1700个、常山县1100个、开化县800个。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采取产业帮扶、消费帮扶、人才帮扶、就业帮扶、公益帮扶等多种方式,提升精准帮扶质量和成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联)

12.推动重大项目广泛就业。深入挖掘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用工潜力,引导、鼓励重大项目特别是涉农项目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原则上吸纳本地农民比例不低于项目用工总数的70%,促进本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监管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13.发展来料加工“家门口”就业。大力实施新时代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六百”行动,聚焦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万人集聚”共富安置区、共富集聚点等重点区域,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用房、小微园、标准厂房等资源拓展场地空间。各县(市、区)在来料加工特色块状经济、推进来料加工基地建设等方面依法给予用地、用电、运费补贴等政策支持,推动来料加工点“个转企”。鼓励经纪人自创品牌、开发地方特色品牌,打造“一县一品”“一县一特色”。全年来料加工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发放来料加工费17亿元,新增发放1亿元。(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

14.开发乡村公益岗位精准就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5000个以上,其中,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各870个以上,常山县、开化县各760个以上。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提供给农村低收入群体,确保有劳动能力、劳动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充分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15.加大农民培训服务就业。充分发挥四省边际共富学院作用,打造万民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升级版”,建立市县联动、形式多样、方便群众的新时代农民全员、全生命周期培训体系。围绕新蓝领、新农人、新工匠三大群体,开展农民培训和等级评定,全年每类群体分别培训1万人次以上,新增评定星级工匠5000人。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作用,提高农民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推动农民参加就业技能类培训后半年内80%以上实现就业。加强农民就业服务,市本级至少举办2次、各县(市、区)至少举办4次专场招聘。(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聚焦“改革”拓增收,释放财产净收入增长红利。

16.深入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推行“连片流转+土地整治+农业标准地”模式,引导以股份合作、委托流转、整畈流转等方式集中连片流转土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达到64%以上。对完成承包地经营权整村流转的村集体,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资金奖励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全市域试点,建立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招商标准和管理体系,配套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招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全市打造20块农业标准地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

17.全面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聚焦自然村整村搬迁,结合未来乡村建设和民宿培育计划,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建设企业员工宿舍、农家乐(民宿)、来料加工厂房、卫生室、文化礼堂、陈列馆等。新增盘活利用农房3000宗,总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全市累计盘活利用农房达到1万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18.“两山合作社”盘活资源资产。深化市县乡一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村级资源资产必须进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要求,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价格指数体系,实现村集体资源资产溢价。全年农村产权交易额新增0.5亿元、达到4.5亿元。(责任单位:市大花园集团、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19.建设党建联建共富综合体。强化党建统领、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建成6个综合集成、强村富民的党建联建共富综合体项目。探索共富综合体与村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每个共富综合体至少带动20个造血功能“较差”村每村每年新增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20.村村联合发展村集体经济。支持村村联合组建片区化强村公司,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经营。规范片区化强村公司运行机制,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团队)机制,提升盈利能力,合理分配收益。支持各地探索片区化强村公司依法合理承接劳务服务类、工程类、中介类项目的有效路径,加大市县职能部门对片区化强村公司发展的政策支持。鼓励片区化强村公司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21.加大村集体经济股份分红。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行动,严格落实“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提取当年净收益的30%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分红”的要求,推动有条件的村积极开展村集体股份分红。全年村集体股份分红总量达到1.5亿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22.增加农民利息收入。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银行加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获得发行大额存单的资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农民的保障性理财产品,积极争取大额存单发行扩面,吸收农民存款,增加农民利息收入。各乡镇每年至少开展1次农民理财知识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理财能力。(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金融办)

(四)聚焦“兜底”保增收,拓展转移净收入增长空间。

23.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及寄带回收入。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化完善低保补差发放政策,确保农村低保对象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及时保障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对农村低保、低边、特困等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政策给予全额补贴。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均达到100%。落实低收入农户“惠衢保”保费由县(市、区)财政全额承担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报尽报”。提高外出务工人员寄带回收入,全面倡导“孝文化”,探索开展“慈孝存折”活动,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定期向父母寄回或带回部分务工所得。(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农民增收任务工作体系,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围绕本实施意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压实责任、压茬推进,确保各项促农增收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民增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督查,对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季度通报。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选树一批创新致富、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的典型案例、先进标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民增收的良好氛围。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