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等专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衢政发〔2023〕3号)

发布日期:2023-05-17 14: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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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导向,实干争先、知重奋进,在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等专项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等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以下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

一、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

(一)集体三等功(3家):市平安建设专班、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二)集体嘉奖(10家):智造新城管委会、智慧新城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疫情防控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网信办、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新闻办。

(三)个人三等功(10人):徐杰(市委政法委)、程志超(常山县芳村镇)、蔡煜(市委政法委)、张超(市委政法委)、郑东清(市公安局)、洪斌(市公安局)、汪凌飞(市公安局智造新城分局)、陈土根(市公安局智慧新城分局)、周树良(市信访局)、吴浩天(市信访局)。

(四)个人嘉奖(15人):余俊杰(市国安局)、蓝伊啸(市教育局)、陈思康(市资源规划局)、刘鹏(市住建局)、徐莹(市发改委)、鄢财宝(市经信局)、琚婷婷(市综合执法局)、祝建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徐勇(市农业农村局)、徐升(市文旅局)、朱志鹏(市生态环境局)、陆献耀(市卫健委)、吴筱华(市市场监管局)、潘思恩(市邮政管理局)、王洪建(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高质量电力保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集体三等功(1家):国网衢州供电公司。

三、招商引资工作

(一)集体三等功(1家):智造新城管委会。

(二)集体嘉奖(4家):市招商中心、衢江区人民政府、龙游县人民政府、江山市人民政府。

(三)个人嘉奖(1人):周翔(智造新城管委会)。

四、“8.11”龙游县石佛乡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集体嘉奖(1家):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个人嘉奖(1人):何晓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一)集体三等功(2家):市委改革办、市基层智治系统建设推进办。

(二)集体嘉奖(8家):市交通运输局、市现代社区建设工作专班、柯城区人民政府、衢江区人民政府、市8090新时代青年理论宣讲领导小组办公室、龙游县人民政府、江山市人民政府、开化县人民政府。

(三)个人嘉奖(2人):郑雪丰(市委改革办)、姜毅(市委政法委)。

希望以上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各地、各单位要对标先进,久久为功,全力打造十个“桥头堡”,在高质量发展中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的精彩篇章贡献更多的衢州力量。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