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69G/2023-137759 | 成文日期: | 2023-04-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审计局(部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审计局(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和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通报有关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和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及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6.组织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当地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推进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3年审计局(部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审计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4.2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审计局(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2159.12万元。
(二)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审计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2159.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1万元,增长0.82%,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变化。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9.12万元(上年结转14.85万元),占100.0%。
(三)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审计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2159.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1万元,增长0.82%,主要是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变化。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50.84万元,占81.1%;日常公用支出136.48万元,占6.3%;项目支出271.80万元,占12.6%。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审计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9.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59.1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20万元。
(五)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审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9.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1万元,增长0.82%,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0.22万元,占76.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88万元,占10.0%;卫生健康(类)支出115.82万元,占5.4%;住房保障(类)支出187.20万元,占8.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68.4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办公运转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7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规定,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期间支出的住宿费、公杂费等,以及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6.24万元,主要用于市审计局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3.12万元,主要用于市审计局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6.52万元,主要用于市审计局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15.82万元,主要用于市审计局机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8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审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7.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审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审计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对预算数的控制,未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审计部门,援疆对口援助单位以及来访团组或人员来衢指导调研、考察交流的接待等支出。持平的原因是对预算数的控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公车的购置及日常运行车辆的维护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的原因是车改,单位已无公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审计局(部门)本级、衢州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计算机审计中心等3家行政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9.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15.32万元,增长0.71%,主要是人员及工资结构的调整变化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审计局(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审计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审计局(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1.80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保证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办公运转经费。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政府审计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机关服务、审计业务、审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