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3-138222 成文日期: 2023-04-2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府办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办发〔2023〕16号 统一编号: ZJHC01―2023―0002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4-21 17: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分享:
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解决困难家庭、失能失智等居家老年人就餐、助洁、就医等养老服务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切实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让全市老年人安享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在不断夯实家庭养老责任基础上,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的负担。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促进基本助老服务品质化升级。

2.优化整合,均衡配置。强化养老服务各相关领域体制改革政策配套衔接,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资源优化整合,促进基本养老服务投入向孤寡老人、失能失智及山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倾斜,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3.突出公益,百姓有感。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助洁、助医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可及、可享、可感的幸福养老图景。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为全市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家门口幸福养老服务,让居家老年人生活上有保障、服务上有供给、健康上有支撑。

二、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助餐服务。通过“中央厨房+助餐点+配送”、引导养老机构开放食堂、国有企业牵头办食堂为主,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共同参与,发展爱心助老食堂、农家乐参与助餐、农村邻里助餐、社会公益助餐等多元助餐服务为补充的方式,解决有需求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2023年底,争取实现全市有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服务全覆盖。

(二)助洁服务。在原有法定服务的基础上,另外为全市有需求的,低保和低边的失能失智、高龄居家老年人,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总时长不少于5小时的家庭助洁服务,帮助解决居家养老环境“脏乱差”问题。

(三)助医服务。按照《衢州市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参考清单》,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的前提下,到2023年底,力争全市有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设计老年人签约服务包,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

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对老年人养老服务措施有更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助老三件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配强工作力量做好日常统筹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强化工作协同。市民政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与相关部门合力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每年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业务指导、专业监管等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推动在养老服务领域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各级商务部门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家政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助洁服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助老三件事”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市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比晾晒机制。建立健全服务满意度等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创新智慧监管手段,将服务信息等数据纳入当地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监管。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助老三件事”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相关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助老三件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本意见自2023年4月25日起施行。


附件:1.衢州市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行动实施方案

2.衢州市居家养老助洁服务实施方案

3.衢州市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政办发〔2023〕16号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