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3-138223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现就《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解决我市困难家庭、失能失智等居家老年人就餐、助洁、就医等养老服务需求,让全市老年人共享“两个先行”成果,安享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制定出台《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共分总体要求(内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服务对象及内容、工作要求三方面内容,以及助餐、助洁、助医的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为原则,到2023年底,为全市有需求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家门口幸福养老服务,让居家老年人生活上有保障、服务上有供给、健康上有支撑。
(二)服务对象及内容
1.助餐服务。通过“中央厨房+助餐点+配送”、引导养老机构开放食堂、国有企业牵头办食堂为主、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共同参与,发展爱心助老食堂、农家乐参与助餐、农村邻里助餐、社会公益助餐等多元助餐服务为补充的方式,解决有需求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2023年底,争取实现全市有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服务全覆盖。
2.助洁服务。在原有法定服务的基础上,另外为全市有需求的,低保和低边的失能失智、高龄居家老年人,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总时长不少于5小时的家庭助洁服务,帮助解决居家养老环境“脏乱差”问题。
3.助医服务。按照《衢州市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参考清单》,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的前提下,到2023年底,力争全市有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设计老年人签约服务包,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
(三)工作要求
重点明确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要求,以及相应的工作机制、要素保障、督查考评等方面要求,确保工作形成闭环、落实到位。
(四)内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助餐、助洁、助医的实施方案主要是根据业务特点就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主体、工作任务、实施时间等作了具体要求。
三、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为惠民政策,为尽早惠及老年人,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本意见自4月25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衢州市民政局、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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