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581/2023-136736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各县(市、区)科技局,智造新城、智慧新城,市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衢州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为配合浙江大学做好衢州基地2023年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3月23日前,完成衢州基地研究生社会实践岗位和项目的征集工作;
2. 5月下旬,确定学生选岗情况,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前期调研活动;
3. 7月上旬-8月下旬,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
4. 8月中下旬,基地对研究生进行实践总结和书面考核。
二、实践内容及要求
1.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具体学科专业分布参考《浙江大学各学院(系)学科专业》(附件1)。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实践内容主要包括岗位锻炼、科技服务、志愿服务和社会调研等。
2.本次社会实践岗位(项目)实行双向选择,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和申报实践岗位(项目),其专业方向、规模、周期要适合研究生利用4-6周的时间来完成;上报基地后,设置的岗位和项目原则上不得取消或进行变更。
3.各设岗单位需高度重视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为研究生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健康的条件。设岗单位原则上需解决参加社会实践研究生的往返交通费用以及在实践期间的食宿,并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联系落实浙大研究生社会实践相关事宜。具体要求见附件2。
4. 请意向单位于3月23日前将附件3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和PDF扫描件形式进行报送。市本级单位直接报送,各县(市、区)单位由当地科技局汇总后报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合作与外专处 俞奕
联系电话:0570-3065567
电子邮箱:306926715@qq.com
附件:
1.浙江大学各学院(系)学科专业
2.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设岗单位须知
3.浙江大学2023年研究生社会实践岗位(项目)征集表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浙江大学各学院(系)学科专业
序号 | 学部 | 学院/系 | 相 关 专 业 |
1 | 人文学部 | 文学院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言文字学、经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
2 | 历史学院 | 世界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史、 | |
3 | 哲学学院 | 科学技术哲学、伦理学、逻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休闲学、中国哲学、宗教学 | |
4 | 外国语学院 | 德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翻译学、国际组织与国际交流、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教学(英语)、英语笔译、英语语言文学 | |
5 |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 美学、新闻学、传播学、电视电影与视听传播学、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 | |
6 | 艺术与考古学院 | 考古学、美术、设计学、文物与博物馆、艺术学理论 | |
7 | 社会科学学部 | 经济学院 | 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互联网金融学、国际商务、金融、税务 |
8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教育管理、教育领导与管理、科学与技术教育、体育教学、体育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语文)、学校课程与教学、运动训练 | |
9 | 光华法学院 |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海洋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立法学、司法文明 | |
10 | 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与创新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创业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数智创新与管理 | |
11 | 公共管理学院 | 劳动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非传统安全管理、城市发展与管理、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公共管理、农村发展、企业管理、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应急管理 |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干部教育学 | |
13 | 理学部 | 物理学系 | 理论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物理学 |
14 | 数学科学学院 |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数学 | |
15 | 化学系 | 化学、材料与化工 | |
16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 应用心理学、心理学 | |
17 | 地球科学学院 | 大气科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资源环境与区域规划、资源勘查与地球物理、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球气候环境、地质工程、资源与环境 | |
18 | 工学部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工程、工业工程、车辆工程、电子与信息、机械、能源与环保 |
19 | 建筑工程学院 |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水工结构与港口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河流与海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能源与环保、土木水利 | |
20 | 能源工程学院 |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能源环境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车辆工程、能源与环保、土木工程、 | |
21 | 电气工程学院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能源动力、电子信息 | |
2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材料与化工、电子与信息 | |
23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生物化工、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与环保、生物与医药 | |
24 | 海洋学院 | 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药物学、海洋科学、海洋工程、海洋技术与工程、海洋资源与环境、水利工程、土木水利、电子信息、工程管理、海洋信息科学与工程、机械、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 | |
25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高分子材料、材料与化工 | |
26 | 航空航天学院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导航、制导与控制、空天信息技术、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与信息、航天工程、机械 | |
27 | 信息学部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 |
28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光学工程、信息传感及仪器、光通信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子信息、电子与信息 | |
29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业设计工程、机械、人工智能 | |
30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与信息、网络空间安全、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
31 |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电子信息、电子与信息 | |
3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设计学、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数字化艺术与设计、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工业工程设计、机械 | |
33 | 微纳电子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 | |
34 | 农业生命环境学部 | 生命科学学院 | 植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物信息学、生态学、植物学 |
35 |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 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生物系统工程、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安全与营养、农业工程、生物与医药、机械、能源与环保、食品工程 | |
36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资源与环境、能源与环保、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
37 |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物信息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种子科学与技术、果树学、蔬菜学、茶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学、农艺与种业、品质生物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
38 | 动物科学学院 | 食品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畜牧、兽医学、发育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兽医、微生物学 | |
39 | 医药学部 | 药学院 | 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学 |
40 | 医学院 | 生理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物信息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干细胞和再生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移植医学、全科医学、微创医学、重症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药理学、护理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超声医学、大数据健康科学、儿外科学、放射影像学、放射肿瘤学、公共卫生、骨科学、核医学、护理、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病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生物与医药、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运动医学 | |
41 | 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 | 病原生物学、电气工程、电子信息、干细胞和再生医学、工商管理、广播电视、机械、金融、免疫学、能源动力、神经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土木水利、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 |
42 | 工程师学院 | 材料工程、材料与化工、电气工程、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与信息、动力工程、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光学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机械、机械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控制工程、能源动力、能源与环保、人工智能、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土木水利、物流工程与管理、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制药工程、智能制造技术、制药工程、智能制造技术、资源与环境 |
附件2
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设岗单位须知
研究生社会实践是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浙江大学与地方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持续、顺利、有效地开展和完成,根据实践基地建设协议的相关要求,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1.学校在落实社会实践项目和岗位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将实践基地申报的项目和岗位面向全校研究生开放,研究生就自己有意向的项目与接收单位详细接洽,双方进行双向选择;
2.各设岗单位如果与其他高校同时建立有实践项目合作关系,请将仅面向浙大学生的岗位反馈给我校;
3.为了提高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效率,保证社会实践的顺利开展,请各设岗单位高度重视与研究生的前期联系工作,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在落实项目阶段,双方能够顺畅、充分地进行项目接洽。在研究生赴设岗单位实践之前,双方还应就项目的详细背景、相关要求、工作计划、工作条件等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同学能利用在校时间做好资料搜集、软件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到单位之后更快、更好地完成项目任务;
4.在实践期间,设岗单位需有专人负责对参加社会实践研究生进行管理、督促和接待等工作,并提供研究生完成项目必需的工具、资料及人员协助和指导;
5.各设岗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障工作,为研究生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健康的条件。如设岗单位需安排实践研究生赴外地工作,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报基地批准;
6.设岗单位原则上需解决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的往返交通费用(不高于高铁二等座标准,如需在火车上过夜,则为硬卧)以及在实践期间的食宿(学校建议:不要安排研究生住宿高档宾馆,满足基本生活条件、保证住宿安全整洁卫生、有基本的降温设施即可;伙食标准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相当、保证饮食安全卫生);
7.研究生在前往设岗单位之前为准备实践项目而与单位的联系费用、经单位同意后而购买的有关资料等费用,需由设岗单位给予报销;
8.在提出实践项目和岗位需求并经基地审核确认,送交浙江大学以后,原则上不得取消该岗位和项目或进行变更;研究生到达实践基地后,设岗单位不能单方取消研究生的实践项目和岗位。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过基地负责人与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联系,共同协商后妥善解决;
9.设岗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和条件,配合基地对研究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国情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可以组织的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参观访问、与本地技术骨干座谈、组织科技讲座、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
10.研究生在实践单位工作的时间为4-6周,请各设岗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工作计划,研究生不能提前离开实践单位。如果原先申报的项目提前完成,建议结合单位需要临时增加一些阶段性研究课题或者人员培训、资料翻译、调查研究等工作;
11.在社会实践期间,学校原则上要求研究生应按照设岗单位员工上下班时间正常作息,每周保证5个工作日。研究生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实践岗位超过3天,需经设岗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双方同意。设岗单位应本着对研究生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对于个别表现不好的研究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将情况向学校反映;
12.社会实践结束后,设岗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如实、客观地填写对研究生的鉴定和考核表(请注明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在研究生实践结束前交各实践基地汇总,各实践基地将密封好的考核表由组长带回学校交指导老师。实践学生本人不接触已经签署鉴定意见的考核表;
13.研究生社会实践虽属无偿科技服务,但其科技成果属学校的职务成果,实践接收单位可以无偿使用该项科技成果,但无权单独申请专利,只能由浙江大学申请专利,基地应与所属企事业单位明确约定这一事项。
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2月
附件3
浙江大学2023年研究生社会实践岗位(项目)征集表
(一表一项)
设岗单位名称 | ||||||
岗位或项目名称 (20字以内) | (请填拟解决或拟立项的具体课题或问题名称) | |||||
岗位地址 | (应填写详细地址,示例:**省**市**区**路**号) | |||||
岗位或项目具体任务描述 | (应尽量详细,不够可添加附页在下面) | |||||
所需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方向 | (专业需求或关键知识背景要求) | |||||
需要研究生事先做何准备工作 | (资料、软件、信息等) | |||||
工作量预计 | 周 注:一般为4-6周 | 需求人数 | 博士生 | 人 | ||
硕士生 | 人 | |||||
单位地址 |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
单位负责人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
设岗单位准备工作 (请填是或否) | 1.能否提供合适项目课题的详细需求? | |||||
2.能否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实践期间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 ||||||
3.能否落实必要的工作环境和食宿等生活条件? | ||||||
备注 |
填写说明:(1)一张表格只能填写一个项目。(2)请详细填写所有内容。(3)本表填写发我校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项目。(4)项目负责人应知情并了解学生所要承担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以便做好前期准备。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翔实。(5)请仔细阅读设岗单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