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34X/2023-137509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服务 |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市卫健委组织有关专家依据《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浙江省遴选推荐评估细则》,对申报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的单位进行了现场初审,拟确定下列4个单位(见附件)为首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培育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8日至4月3日。
二、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市卫健委健康促进与评价处;
联系方式:3036933;
联系地址:市国资大楼522室。
附件:衢州市首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拟培育对象名单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衢州市首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拟培育对象名单
1.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1个):江山市
2.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3个):
衢州康久第二医院(衢州市天颐老人之家)
龙游县广和长青养老服务中心(龙游龙州医院)
江山状元里护理医院(江山市状元里护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