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54A/2023-136437 | 成文日期: | 2023-02-09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农专〔2023〕2号 | 统一编号: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市2023年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农业农村平稳有序发展,现将《2023年度衢州市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9日
2023年度衢州市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压紧压实一线安全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遏重大、控较大、保安全,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安全隐患整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市域范围内农机、农家乐、种植业、养殖业、捕捞渔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农业行业领域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探索和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一是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二是要注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积极组织消防宣传月、防汛防台日、防灾减灾日、森林防火宣传日等活动,提升农业生产主体防范风险能力。四是结合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新型农民培训等工作,抓好农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促进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以高毒高风险农药、“瘦肉精”、生猪屠宰为检查重点,以时令果蔬和畜禽产品为主要对象,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本地产农产品上市监测,检打联动,做好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强双随机执法检查,强化质量安全宣传提升农业主体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对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及时销毁,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出生产基地、不流入市场。
(四)加强捕捞渔船安全治理。按照“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继续深化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认真做好渔船检验、渔船登记和捕捞许可,落实钱塘江禁渔期间渔船定点停放和台汛期回港避风各项工作,做好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渔船管理执法力度,杜绝渔船超员、超载、违章搭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探索建立商渔船防碰撞会商机制,不断提高渔船安全事故防范水平,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较大以上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和亡人事故。
(五)全面落实农机安全整治行动。继续巩固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完善警农协作执法机制,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严防变型拖拉机清零后反弹。推进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的免费实地检验,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安全性能差的农业机械,堵塞农机安全漏洞。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扎实做好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六)强化农家乐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农家乐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文旅等部门协作,做好农家乐集聚区的检查指导。结合“浙江安全码”管理,有效落实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农家乐经营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抓好辖区内农家乐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和储存管理,强化安全培训教育,配齐安全设施设备,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自救能力,确保经营单位、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大农资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药化肥等涉农化学品生产使用专项治理,抓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粉尘浓度,高压高温设备使用,易燃易爆原料管理及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农资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和门店的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决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落实好农药实名制闭环管理等工作。
(八)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做好农业农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业主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电力、消防、危险物防护等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沼气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管护,落实沼气工程建设维护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在建、使用、闲置沼气池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指导。重点排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温室大棚、畜禽水产养殖场及其粪污收集处理等设施设备,存储收集、分拣包装、晾晒烘干等配套场所消防安全及防汛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排查各类机电、火灾隐患,定期检修设施设备,做好培训教育,规范操作运行。有序推进村级集体资产(房屋、土地)出租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治理,严格管控野外农事用火,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规定。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并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和报告记录,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有关情况要按照程序规定逐级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政治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顺应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新职责、新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加强重要时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分析研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报送和反馈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在重要时段、节点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村公共设施、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农药、沼气工程、屠宰企业等行业场所的安全隐患治理。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衢州农业信息网、“衢州新三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通过发放安全手册、张贴安全挂图、警示标识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常识和操作技能,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拓宽安全培训的覆盖面,组织开展农机、畜牧、渔业等涉农领域应急演练,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