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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700/2023-136044 | 成文日期: | 2023-0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2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
2022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2022年法治衢州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等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对标对表、压实责任、积极作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序推进社会法治建设,确保以高质量水准完成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定党的领导,落实责任人制
2022年市水利局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同时纳入“记工分”量化考核,对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的各项任务、责任部门等进行落实与细化,增强法治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完善。
(二)深入学习贯彻,营造学法氛围
2022年市水利局党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体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6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4次,组织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全年组织各类学法用法培训会、学习会、专题讲座8次,开设宪法、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课6次。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精神,营造全局学法用法氛围。开展涉水行政执法技能相关培训,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文书制作、情景模拟、以案释法及案卷评查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与执法能力。
(三)规范流程管理,保障依法行政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并依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22年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二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衢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签订及保管流程,落实经办人责任制及双人审核制度。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在招商引资、水利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作用,提高其在行政复议、诉讼、水事疑难案件处理等方面的咨询论证作用。本年度共审核文件合同18件。四是规范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及动态管理情况,要求具有行政执法权力的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做到依法行政。
(四)加强执法合作,提升行政能力
一是依法开展“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完成全年跨部门抽查任务共3次,其他抽查任务35次,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完成率100%,抽查计划公示率100%。二是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2022年共完成事项审批179件,每月全市综合考核均进入前15强,其中1次荣登榜首,累计收到群众表扬信18封,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全面厘清本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健全执法监管协作配合机制。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作考核制度,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案件证据互认100%,业务主管部门在专业技术、政策法规、监管信息、鉴定认定等保障综合执法100%,编制《部门职责边界案例指引》1个以上。
(五)履行普法责任,打造普法平台
一是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水利普法中的作用,通过“互联网+水法治”等活动和“浙水普法”系列卡通形象,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力量,扩大水利普法影响力。二是投入专项资金,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一系列水利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代表、普法人员、8090宣讲员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三是充分发挥节水宣传教育基地、信安湖水利党建示范基地等阵地优势,结合常态化宣讲,推广普及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力量配备有待提高,目前缺少在编公职律师。
二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往年较多是利用特殊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缺少连续性及系统性,形式较为单一。
三、下步工作
一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增强法制人才配备,充实法制人才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加强法律人才培养,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持续通过多渠道方式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营造群众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相关行政执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制定完善全局行政执法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