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768656330Q/2022-136933 | 成文日期: | 2022-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市执法局 | ||
姜有源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监管执法的建议》的建议(第269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九年来我市犬类管理情况
自2013年10月,根据职能调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承担起市区犬类管理的工作任务。九年来,我局迎难而上,共出动市区犬类管理巡查力量9万余人次,现场制止并纠正21080余起违规行为,收容违规犬只近12320条,办理简易程序案件7000余起,一般程序案件650起,罚款15万元。我局通过高密度巡查收容,对违规养犬行为形成强大打击力度,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做到零失分的好成绩。
二、标志性工作成果
(一)谋划建设衢州市宠物犬栖养园。在市委市政府关怀下,衢州市犬类留验(收容)所项目从无到有,2018年8月一期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5月竣工,投资概算1899万元,新建三幢养犬用房共1594.1平方米,日犬只存量可达300余条。二期(隔离检疫犬舍)项目规划建设用地为3330平方米,项目投资概算530万元,项目规划新建两幢隔离检疫犬舍,含接收区、隔离区、饲养人员防护消毒区、防疫设备用品存放区等功能区。在绿化场地处设置面积约600平方米的遛犬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于开放日市民遛犬、爱心领养活动、遛犬选犬场地等有礼服务功能。是省内首个针对疫情防控中被隔离家庭饲养的犬只提供隔离检疫的场所。宠物犬栖养园的建设实施既解决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功能需求,又满足了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养犬群体扩大,被扣押犬只日益增多的场地需求,完善了我市犬类管理工作的基础设施,受到了我市爱犬人士及国内其他地市城市管理部门的认同及关注。
截至目前,共有甘肃武威市委副书记一行、河南鹤壁市委副书记一行、湖南常德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行、江西宜春市政府秘书长一行以及江苏盐城、广东佛山、山东泰安、宁夏吴忠等四十余个地市共计410余人次的城市管理部门到我局进行参观考察,成为全省综合执法改革先行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数字化实验区、城市综合治理示范区等“重要窗口”的衢州综合执法金名片,为我市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新贡献。
(二)数字赋能提升养犬服务质效。一是完善“关键小事”应用建设。全力推进违法养犬治理体系数字化改革,优化数字资源的高效配置,目前已实现“市县一体,全域通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构建起数据资源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交换的高速通道,打破犬只免疫、犬证办理、户籍管理等业务壁垒,将免疫牌、免疫证、犬牌三证合一,实现“智能犬牌申领”省心办、快速办、无感办,让群众切实享受数字社会改革带来的便利服务。成为全省首批上线浙里办平台的50件“关键小事”之一,自上线以来在衢州市数字社会双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绿、黄、红”三色晾晒督查中持续保持“绿”色领先星级档次。二是优化完善犬类智能化管理系统。对接融入城市管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推进数字技术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将犬类管理平台与智能犬牌、移动端执法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犬类智能化管理系统,提高执法效能。多次与技术保障处、克拉物联公司召开系统功能优化推进会,依托数字资源的高效化配置,优化调整系统页面、智能统计等功能应用50余条。截止目前共通过犬类管理智能化系统向犬主发送文明养犬温馨提醒、年度核查通知等信息共计10万余条次;通过系统锚点告警功能成功驱离违规犬只810余条次。三是实现评价管理智慧化。在现有犬类智能化管理系统基础上开通养犬事项办理“好差评”功能。将养犬登记、犬牌领取等事项纳入市民评价清单,基本实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初步形成了养犬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倒逼犬类管理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切实提升犬类管理政务服务水平。
三、特色亮点工作
(一)全面提升文明养犬管理水平。一是指导做好养犬管理日常巡查收容工作。今年2月,起草下发《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犬类管理有礼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衢执法便笺〔2022〕33 号),明确年度各区局、分局违法养犬案件办理和智能犬牌发放的目标任务,强化对一般程序案件、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数量与质量要求,并对分局每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督促加强涉犬类案件办理、告警派单受理、犬类智能化管理系统执法应用、智能犬牌发放和文明养犬宣传等工作。二是深入开展违法养犬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季节特点起草印发《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春季违法养犬整治指导方案》与《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夏季违法养犬整治指导方案》,在市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市区一体”运行机制,统筹执法力量,采用“错时整治”工作模式,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以“蹲点、巡线、控面”的整治手段有针对性的加大整治力度,起到了“整治一次、处罚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基本杜绝重点区域违法养犬现象。
(二)高效推进养犬管理立法工作。一是工作专班+专业团队。组建立法工作专班,第三方专业团队开展立法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线路图、时间表、责任人,做到法规草案和配套文件清单式、一体化推进。二是全面学习+征求意见。起草团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理论资料127部,完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撰写,征集90余个部门242条意见建议、社会面意见建议193条、专家意见69条,多次修改形成《条例(草案)》初稿。三是外部磋商+内部讨论。邀请市人大建资环工委、法工委及司法局对《条例(草案)》初稿提前介入、反复磋商,并经局党委集体讨论,最终形成高质量《条例(草案)》,其中包含三个全省首创条款,首先是增加在收容场所配备犬只集中隔离观察区域,专门应对疫情期间被隔离人员家中犬只的照顾,体现了“衢州有礼”的人性化管理特色;其次在法律责任章节,创新性的按照执法主体进行了分类设置,让条款更简洁、更具条理性,方便普法和执法;最后,在法条中明确建立犬类智能化管理系统,统一将犬只信息纳入数字化管理系统,并配套智能犬牌,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自身职责范围的养犬信息予以归集,通过数字化养犬管理系统融入城市综管服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多跨协同治理。
《条例(草案)》4月18日报呈市政府,6月22日通过合法性审查,6月29日经市八届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核阶段。
(三)多措并举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一是借助社会力量推动文明养犬宣传。主动与爱犬群体和动保社团等相关民间组织开展联系沟通,组织参加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发挥其知识专长和人脉资源宣传普及文明科学养犬理念,促进养犬市民群体、不养犬市民群体和政府部门的良性互动、交流融合。二是举办丰富多彩的养犬活动。作为我市文明养犬宣教基地,园区投入使用以来一直不定期向社会开放,截至目前栖养园举办了“最有礼狗狗”评选活动、萌犬赛跑以及“小手拉大手”等文明养犬宣传活动30余次,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三是媒体密集宣传,运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微信平台等途径对犬类管理规定、文明养犬、养犬知识开展专题宣传。共发放《致市区养犬户的一封信》、《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犬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养犬管理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共计5万余份。四是对违规犬主进行视频宣教。设立犬类管理宣教室,制作视频教育片,对违规犬主开展视频宣教工作,及时更新宣教视频内容库,并将宣教视频进行分类,按照养犬知识类、犬只伤人警示类、法律规章类、新闻报道类等进行归类,对违规犬主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五是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指导。通过智能化犬类管理系统向我市犬主群发文明养犬、智能犬牌更换、年度核查等温馨提醒短信十万余条。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26日
(联系人:吕韵,联系电话:0570-3023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