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82H/2022-136953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衢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2-08 15: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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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幼平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乡镇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015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将法治衢州建设的重点聚焦于基层,全力加强法治乡镇建设,提出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同步开展司法所综合改革、信访法治化改革、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等多项工作,从基层制度机制建设抓起、从法治建设常态工作做起,引导乡镇不断强化法治意识,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一、我市加强法治乡镇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优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谁来管”,我市提出乡镇(街道)全面建立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市(县)办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组建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乡镇司法所,负责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法治建设。制定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四大职责。建立健全考评监督机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法治建设年度考评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的监督,助推基层依法治理提质增效。目前,全市103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议事协调机构建设。

(二)合法性审查实质性全覆盖。我市从2020年开始部署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在审查机构方面,明确一般由司法所、乡镇(街道)党政办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司法所负责人全程列席乡镇(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动合法性审查与乡镇(街道)中心工作紧密衔接。目前,全市103个乡镇(街道)中,合法性审查由司法所承担的有92家,由党政办承担的有6家,由司法所和党政办共同承担的有4家,由综治中心承担的有1家。在审查范围方面,明确将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机关合同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在此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扩大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探索在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时引入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抓住“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契机,我市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率先推出“1+5”的行政执法格局,即“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推动事权下放、力量下沉、执法综合、监管融合。目前,执法力量下沉一线率达89%,全市执法队伍72支精简了43支,精简率达60%。推行“1+X”执法模式,以中心镇为主建立一支综合执法队伍,辐射周边多个小乡镇,打破区域领域限制,集成执法资源,实现“1+X”组团式、一体化执法。推进全市域“无人机”组网,实现“综合飞一次”,为执法检查提级赋能。全市35个中心镇、较大乡镇(街道)全部完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四)乡镇(街道)信访法治化改革。我市在龙游县东华街道率先进行试点,制定出台《龙游县乡镇(街道)信访法治化改革方案》,建立乡镇信访联席会议、法律顾问参与信访件协调会商等制度,完善积案化解领衔包案、信访事项依法终结等机制。探索信访法治化数字化建设1475体系,即建立1项联席会议制度、完善4色管理机制、明确7步工作法、打通5条渠道。试点运行以来,东华街道逐步实现初信初访、信访积案动态“双清零”,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得到有效扭转。目前,该项工作正处于全市面上推广阶段。

(五)乡镇司法所综合改革。我市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域试点乡镇(街道)司法所综合改革。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增加依法治乡(镇、街)办职能及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协调应诉牵头办理等职责,将司法所岗位纳入乡镇(街道)岗位目录库管理,设置法治协调岗、合法合规审查岗、执法监督岗、社区矫正岗、纠纷调处岗、法律服务岗等6个岗位。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全部定岗在司法所一线,其中,高学历、年轻化、法学专业的专编人员64名。以数字赋能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开发“基层法治一网通”平台,系统集成乡镇(街道)法治指数、法治审查、“云上板凳”议事系统等10个子场景,实现司法所工作研判由传统经验型向现代大数据转型升级。通过司法所综合改革,使司法所成为乡镇(街道)基层法治建设的统筹者、依法行政的参谋者、公共法律服务的接待者,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实现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提案指出我市乡镇法治建设存在“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合法性审查的源头管控作用缺失”“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足”“乡镇(街道)执法制度衔接不到位”等问题,我市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增强治理能力,推动治理方式现代化。针对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的情况,进一步提高学法要求、丰富普法方式。如定期组织乡镇(街道)干部参与旁听庭审、落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定期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开展年终述法等。同时,通过考评手段倒逼乡镇(街道)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如加大法治建设在考核中的权重、对乡镇(街道)干部“政治画像”并将法治建设方面实绩纳入其中。

(二)强化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培育。全面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在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的基础上,强化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发挥。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以合法性审查等为重点的基层法治建设,制定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细则,优化“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四大职责,强化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和推进。深化司法所综合改革,扩容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能,通过系统重塑、流程再造、人员统筹、数字赋能,细化合法性审查、法治协调等岗位设置,优化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推动审查工作从单一线下转为线下线上并行,从以合同审查为主向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多领域审查延伸,确保合法性审查从有形全覆盖向有效全覆盖转变。增加乡镇(街道)一级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招录比率,定岗专用,解决乡镇(街道)干部法治素养不高、合法性审查等专门性岗位法治人才紧缺的问题。

(三)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针对部门与乡镇(街道)职责边界不清、协同不畅,乡镇(街道)执法制度衔接不到位等情况,深化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工作,以整体政府理念推动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高效协同,明确“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和县乡两级责任清单,实现乡镇(街道)“清单之外无‘属地管理’事项”,确保执法制度有机衔接,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发挥“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重要作用,更好地应对处置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等事务。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以数字赋能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效能。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