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82H/2022-136952 成文日期: 2022-0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衢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2-08 15: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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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燕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着力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向有效覆盖转变 不断提升“源头治理”法治保障水平建议》的提案(第0332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将法治衢州建设的重点聚焦于基层,着力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提出三年行动计划,同步开展司法所综合改革、信访法治化改革、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等多项工作,其中,合法性审查工作成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市司法局指导县乡两级夯实基础、强化落实,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

一、我市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的主要做法

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浙委法发〔2020〕7号)文件精神,从四个方面着手,推动合法性审查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一)明确审查机构

市县两级司法局指导乡镇(街道)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提出由乡镇(街道)的内设机构或者由司法所承担合法性审查具体业务,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由二者共同承担或交由其他专门机构承担。2020年,我市启动该项工作以来,经各地实践,目前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已经基本确定,其中,全市90个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由司法所承担,7个由党政办承担,4个由司法所和党政办共同承担,还有2个由综治中心、社会治理办承担。

(二)划定审查范围

针对我市乡镇(街道)工作实际,明确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主要包括:乡镇(街道)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执法决定。鼓励江山市贺村镇等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探索将更多涉法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加强对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县(市、区)司法局指导乡镇(街道)编制合法性审查5+X事项清单,以清单方式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

(三)健全审查机制

乡镇(街道)工作事项需经合法性审查的,由事项的承办机构提供送审稿、起草说明和有关材料;由合法性审查机构对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司法所长列席党(工)委会议制度,参与合法性审查事项相关议题的讨论研究。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优化各自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如,开化县全域推进线上合法性审查,对办文办事流程进行优化,合法性审查成功嵌入工作流程,明确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程序规范。衢江区建立完善《衢江区合法性审查中心组织框架图》《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工作流程图》《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流程图》《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工作流程图》《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图》等5项具体事项审查流程,制定《合法性审查意见登记表》《乡镇报送协审材料目录》《协审意见书》等3项具体审查流转程序模板,增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可操作性。

(四)配强审查力量

制定《关于打造衢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升级版的实施方案》,将合法性审查人员配备要求纳入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审查力量配备,如江山市将乡镇(街道)空余编制进行整合,统一招录法治人才,专人专岗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以五员(司法助理员、法制审查员、专职调解员、矫正协管员、法治指导员)系统推进合法性审查向乡镇(街道) 、村(社区)延伸。衢江区建设合法性审查中心,搭建“1个区中心+9个乡镇(街道)中心”的工作框架,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实现合法性审查人员区域集聚,为乡镇(街道)提供专业支撑。截至目前,已审查相关事项127件,较去年同期提升32%。其中下沉执法事项审查率达100%。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提案指出我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存在“乡镇(街道)领导对合法性审查重要作用认识不足、相关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到位”“合法性审查主要集中于对合同的审查”“法治审查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比例少,业务能力不足,消极应付合法性审查工作”等问题,我市将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5年轮一遍的频率,组织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在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会议上述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述法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按照我市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行动计划,分阶段、分重点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到位。推动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纳入法治巡察,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在考核中予以扣分或在巡察中予以指正,倒逼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领导,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有形覆盖向实质性运行转变。

(二)健全组织、优化流程

全面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在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的基础上,强化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发挥。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以合法性审查等为重点的基层法治建设,制定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细则,优化“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四大职责,强化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和推进。深化司法所综合改革,扩容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能,通过系统重塑、流程再造、人员统筹、数字赋能,细化合法性审查、法治协调等岗位设置,优化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推动审查工作从单一线下转为线下线上并行,从以合同审查为主向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多领域审查延伸。

(三)夯实队伍、提升能力

落实市县两级职能部门职责,强化与乡镇(街道)工作衔接,定期对行政机关合同、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等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切实帮助乡镇(街道)提升审查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培养、招录、使用,探索推广江山统一招录合法性审查人员、衢江合法性审查中心集聚专门人员等做法举措,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制定法治人才培育的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用好现有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以多种方式充实合法性审查队伍力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交流、培训,推动考学结合常态化,特别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与实操,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