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82H/2022-136941 | 成文日期: | 2022-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司法局 | ||
陈红良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发挥监狱法治资源优势助力推进法治衢州建设的建议》(第297号)我们已经收悉,感谢你对衢州法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市司法局对你的建议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衢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厅监地协作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监地协作无缝对接,通过全面深化监地在疫情防控、执法司法、法治建设、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党团建设、廉政教育等方面的衔接协作,构建监地优势互补、资源互通、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协作体系,通过谋划项目、搭建平台等方式,真正让监地协作工作在衢州落地落实,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加快形成具有衢州辨识度的监地协作重大标志性成果,实现“监地一家亲、司法行政一盘棋”。结合你的意见建议,为持续深化监狱法治资源优势推进法治衢州建设,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立足监地共融,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一是专班化推进双方协作。成立深化监地协作工作专班,明确专门部门和负责人,统筹推进全市监地协作工作,落实省厅监地协作三年行动计划及与驻衢5家监所签订的《监地协作协议》《联合帮教协议书》等,推进监地协作常态化。二是持续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强化与驻衢监所单位疫情防控信息互通,积极协助监所制订疫情防控方案、临时安置点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对驻衢监所逐一走访,积极协助配合驻衢监所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临时安置工作,主动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家属的心理疏导,及时组织县(市、区)司法局接回衢州籍刑满释放人员,减轻监所的临时安置压力。三是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加强与监狱的沟通联系,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衔接工作,规范执法流程,严格落实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审前社会调查、入矫、收监等工作。与监狱双方互相配合,妥善做好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突发事件处置以及涉访涉诉等相关工作。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远程视频会见工作,推进远程视频会见扎实有效推进。今年以来,全市共计开展视频会见953人次,服务罪犯亲属1990人次。四是进一步落实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刑释人员无缝衔接机制,确保每名刑释人员释放衔接到位。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帮助解决刑释人员回归就业、帮扶帮困等问题。2021年1月至今,全市基层组织接回人数共计2300余人。
二、立足资源共享,推进大普法格局向纵深发展。一是发挥监狱优势开展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监狱廉政教育阵地优势,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公证员、律师等走进监狱通过实地参观、现身廉洁等方式接受廉政教育,有效提升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拒腐抗变的能力,增强清正廉洁意识。二是持续推进监地大普法格局。利用“12.4”全国宪法日、法治公园建设、监狱“文化节”、服刑人员案情核查专项行动等重大活动期间,通过双方互派干部参加活动,增加干部交流机会,实现监地双方互动。进一步优化监地队伍交流平台建设,持续发挥与驻衢监所共同成立的“8090”新时代法治宣讲团作用,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政法干部队伍,推动我市监地普法工作和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市监地“8090”新时代法治宣讲团被中宣部评为2021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监区。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进驻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讲座等活动,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就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民间借贷、征地拆迁政策、刑事申诉、改造政策等问题开展法律服务和援助。
三、立足人才共育,为法治衢州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持续开展监(所)民警协助社区矫正工作。2018年1月,我市作为全省首批“监狱戒毒民警延伸监管工作”试点地市,在衢江区、常山县两地开展监狱民警协助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目前,全市监狱、戒毒民警延伸监管工作实现全覆盖。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司法局将持续与驻衢监所合作,开展监狱民警协助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二是进一步发挥调解员队伍作用。将人民调解关口移至涉监(所)矛盾纠纷化解前沿,探索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监狱设立调解工作室工作,化解监内服刑人员及其他涉监矛盾纠纷,努力开创监地调解协作工作新局面。三是推进地方与省司法厅战略合作。衢州市政府将与省司法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会商机制,就促进法治衢州建设、队伍建设、监地协作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会商,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推进监地协作等工作。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