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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起草的《衢州市无偿献血八条优待措施》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1月20日至2月2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卫健委端口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现再次将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3年2月14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处(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36号四号行政楼503室)。
联系人:张侠,联系电话:3084232,电子邮箱:qzfzbbsc3084232@sina.com。
衢州市司法局
2023年2月5日
衢州市无偿献血八条优待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进一步加强献血者关爱和保障,更好地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在衢州市域范围内,参与无偿献血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无偿献血意外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二、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在衢州市域范围内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和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时,可凭居民服务“一卡通”享受景区门票直免、门诊诊查费无感免和城市公交车票直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力社保局、衢通集团、市文旅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可享受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政府公共收费停车场及城市收费道路停车优惠。(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城投集团、市大数据局)
四、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可享受本市域范围内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优待。(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积金中心、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符合本市域范围内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配租及租金9折优惠。(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入住本市域范围内公办养老机构时,符合入住条件的,可优先入住并享受床位费8.5折优惠。(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非衢州籍献血者,其子女在衢州市域范围内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根据衢州市居住证积分规则,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学校就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荣获“衢州市无偿献血香樟奖”的献血者,可按规定享受2年1次的免费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本措施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衢州市无偿献血八条优待措施操作办法
附件
衢州市无偿献血八条优待措施操作办法
一、《优待措施》第一条
优待内容:在衢州市域范围内,参与无偿献血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无偿献血意外险保障,购买标准不低于5元/人/年次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自献血者参与献血活动开始时间起后180天止,以献血者健康征询表上献血记录时间为准。
操作办法:由市卫健委牵头实施献血意外保险,并就献血意外保险相关事宜开展前期评估、风险研判等工作。市中心血站根据上一年度参加无偿献血人数,制订“年度献血者意外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并进行招标采购,每三年招标一次,费用每年支付;市中心血站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无偿献血人员意外综合保险服务协议书》,中标保险公司根据协议条款履行相关服务。献血意外保险经费从血费收入中支出,市财政局将“献血意外保险经费”纳入市中心血站年度经费预算管理。
二、《优待措施》第二条
优待内容: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在衢州市域范围内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和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时,可凭居民服务“一卡通”享受景区门票直免、门诊诊查费无感免和城市公交车票直免(以下简称“三免”)。
操作办法:市人力社保局将无偿献血智享“三免”纳入无偿献血优待“一卡通”建设项目,费用从居民服务“一卡通”项目经费中列支。衢通集团、市文旅局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推进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相关工作。无偿献血智享“三免”项目建成后,居民服务“一卡通”与无偿献血荣誉证名库对接,实现刷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扫码即可识别浙江省荣誉证获得者身份,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可通过“浙里办”中居民服务“一卡通”内“无偿献血”专栏实现“三免”;项目未完成前按原有途径享受“三免”,其中景区门票减免通过“衢州文旅”微信公众号入口完成,公交车票减免通过衢州行APP完成,医院门诊诊查费挂号直免。
三、《优待措施》第三条
优待内容:在衢州市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车辆未欠缴停车费的,其名下的一辆私家车可分阶段享受本市中心城区(柯城区、智造新城、智慧新城)范围内政府公共收费停车场及城市收费道路停车优惠。第一阶段,即市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停车券优惠功能重新开发前,享受停车包月费用88折优惠;第二阶段,即市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停车券优惠功能完成开发后,享受每次停车费用88折优惠或停车包月费用88折优惠。
操作办法:由市大数据局将《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献血者名库数据共享至市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市城投集团根据优待内容相关要求设置优待条款及具体操作流程。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可通过市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或线下客服,为其名下的一辆私家车办理停车相应的优惠政策;完成办理后,登记车辆停入本市中心城区(柯城区、智造新城、智慧新城)范围内政府公共收费停车场及城市收费道路时,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四、《优待措施》第四条
优待内容: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可享受本市域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待。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本人贷款额度可增加10万元,提高后的贷款额不能超过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操作办法:由市大数据局将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献血者名库数据共享至市公积金平台。市公积金中心根据优待内容相关要求设置优待条款。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时,市公积金中心办理窗口通过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五、《优待措施》第五条
优待内容: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庭符合本市域范围内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可一次性享受当年应交租金9折的优惠,且同等条件下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公租房相关事宜。
操作办法:对符合本市域范围内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献血者及其家庭,由献血者本人携带《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以家庭为单位,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租金9折优待的申请;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申请为申请家庭办理优待兑现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申请家庭办理优待政策。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优待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优待资格,并依法追回优待资金;逾期不退回优待资金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计入信用评价体系。
六、《优待措施》第六条
优待内容: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入住本市域范围内公办养老机构时,符合入住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办理,并给予养老服务床位费8.5折的优惠。
操作办法: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献血者的养老优待有关政策落实。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办理入住并享受优惠政策。
七、《优待措施》第七条
优待内容: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非衢州籍献血者,其子女在衢州市域范围内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根据衢州市居住证积分规则,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学校就读。
操作办法: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按规定将无偿献血纳入当地居住证积分规则加分项目。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按当地居住证积分规则为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非衢州籍献血者子女提供入学便利的优惠政策;献血者的子女在衢州市域范围内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向拟就学学校提交相关证件,学校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就读。
八、《优待措施》第八条
优待内容:荣获“衢州市无偿献血香樟奖”的献血者,可按规定到衢州市域范围内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操作办法:免费健康体检经费由市级财政保障,纳入市中心血站年度经费预算管理。市中心血站向衢州市无偿献血香樟奖获得者每两年一次发放健康体检券,每人每次体检费用标准为1400元。衢州市无偿献血香樟奖获得者持健康体检券自行到衢州市域范围内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完成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将体检发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中心血站,市中心血站做好审核及结算工作。
关于《衢州市无偿献血八条优待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对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进一步加强献血者关爱和保障,更好地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让无偿献血者受尊敬、有荣光、得实惠。市卫健委对现有零散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参考借鉴了江西省、青岛市、厦门市、合肥市及我省宁波、温州、嘉兴等地在无偿献血上的一些优待措施及我市信安分激励机制,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制订形成了《衢州市无偿献血八条优待措施(讨论稿)》(以下简称“优待措施”)。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对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关爱献血者的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加强献血者关爱和保障,更好地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让无偿献血者受尊敬、有荣光、得实惠,出台《优待措施》梳理并明确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措施意义重大。
三、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明确对无偿献血者的具体关爱措施及操作办法。二是明确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优待措施》从“惠民生、暖人心、重关爱”角度出发,提出八条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衢州市域范围内,参与无偿献血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无偿献血意外险保障。
(二)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在衢州市域范围内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和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时,可凭居民服务“一卡通”享受景区门票直免、门诊诊查费无感免和城市公交车票直免(以下简称“三免”)。
(三)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可享受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政府公共收费停车场及城市收费道路停车优惠。
(四)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可享受本市域范围内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优待。
(五)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符合本市域范围内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配租及租金9折优惠。
(六)在衢州市获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入住本市域范围内公办养老机构时,符合入住条件的,可优先入住并享受床位费8.5折优惠。
(七)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非衢州籍献血者,其子女在衢州市域范围内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根据衢州市居住证积分规则,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学校就读。
(八)荣获“衢州市无偿献血香樟奖”的献血者,可按规定享受2年1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五、征求意见及协调处理等情况
2023年1月9日,市卫健委通过浙政钉向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征求意见,共收到建议意见8条,均已采纳。2023年1月20日至2月2日,《优待措施》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卫健委端口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
六、其他
建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