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736G/2023-136319 | 成文日期: | 2023-01-31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应急〔2023〕5号 | 统一编号: |
衢应急〔2023〕5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智造新城、智慧新城应急管理局,局各处室(执法队、中心):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
(联系人:何燕 联系电话:0570-3082530)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浙安监管法规〔2016〕94号)等相关规定,按照行业主管、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执法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企业的状况,特制定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省“除险保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新一轮化工行业安全整治等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我局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通过编制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我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1人。市应急管理局纳入计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70%。目前,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行政、事业编制共25人。按照比例要求测算,纳入本计划行政执法人员为17.5人;同时,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要求,额外将未承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23人按15%的比例测算,纳入本计划行政执法人员3.45人,确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合计为21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为5250天。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2023年度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50天×行政执法人员21人。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073天。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预计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所占用的工作日。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数(前三年分别为3324天、3480天、3560天)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073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为2030天。非执法工作日,是指预计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和事项所占用的时间。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数(前三年分别为1912天、2046天、2133天),确定2023年非执法工作日为2030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为147天。202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25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3073天-非执法工作日2030天。
三、监督检查单位
综合考虑市应急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监管对象的分布、规模、执法车辆等装备配备情况等因素,按每次两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1天(包括路途时间)测算,确定2023年度安排监督检查单位74家(按工作日测算为73.5家)。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计划安排重点检查单位45家,一般检查单位29家。另外,计划在其他执法工作日中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共3家。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
(1)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4)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聚焦“三个三”(“三类园区”“三类场所”“三类企业”)涉及企业,以及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情况。重点检查单位45家,占年度监督检查单位总数的61%。在重点检查单位中,金属非金属冶炼、矿山、尾矿库、危化品生产企业等高危企业占比62.2 %,包括金属冶炼1家,矿山、尾矿库4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26家,有限空间企业5家,喷涂2家,涉氨制冷、建材企业各1家;近三年发生事故的企业6家(其中1家同属矿山企业)。2023年度对上述单位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结合实际检查情况增加检查频次。
重点检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同时发布。
(三)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一般检查单位情况。一般检查单位29家,占年度监督检查单位总数的39%,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工贸企业1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5家。以上单位由执法队会同相关职能处室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并结合工作重点,在2023年度内完成监督检查。
(五)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情况。由审批处、危化处、基础处在其他执法工作日中,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在2023年度内分别完成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各1家的监督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规范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要按《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要求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依法适用责令当场改正、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对于可能发生现实危险,依法作出“停工撤人”等现场处置措施时,应作持续关注;对于不履行现场处置措施的,及时采取停电、停气等强制措施。需要处罚的,在开展初步调查取证后,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执法队或各县(市、区)立案查处。同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
(二)明确检查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检查人员要100%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统筹安排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确保每家单位的初查和复查时间不少于1天。对非煤矿山(尾矿库)、“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金属冶炼单位以及同一作业场所工位在30人以上的涉爆粉尘单位,市、县两级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统一检查标准。按照监管标签,科学合理确定检查内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依法采取暂时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治理、行政处罚等措施,对重大隐患的整治率达100%,对于整治不合格或逾期不整治的,立案查处率达到100%。
(四)推进掌上执法。要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和进行数据录入、签字等操作,实现掌上执法检查率100%。检查人员要在检查现场完成有关情况录入工作,执法小组长要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录入情况进行审核,并于监督检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案件结果的公示。监督检查牵头处室要认真分析评估检查情况,将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通报执法队。执法队要会同相关处室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五)加强执法宣教。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以案释法,定期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不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内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活动。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衢州智造新城应急局、衢州智慧新城应急局要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和市应急管理局年度计划,制定辖区范围内本单位年度计划,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附件:衢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附件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 年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 检查时间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牵头处室 | 配合单位 |
1 | 一季度 | 衢州市金环化工商贸有限公司 | 危化品经营企业 | 危化处 办公室 | 柯城区应急局 |
2 | 一季度 | 浙江辰阳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法规处 | 龙游县应急局 |
3 | 一季度 | 江山市富达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执法队 | 江山市应急局 |
4 | 一季度 | 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金属冶炼企业 | 基础处 执法队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5 | 一季度 | 浙江东氟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品使用、涉氨制冷企业 | 基础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6 | 一季度 | 浙江亿智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铝加工(深井铸造) 有限空间企业 | 基础处 | 常山县应急局 |
7 | 一季度 | 龙游立晟铝管有限公司 | 铝加工(深井铸造) 有限空间企业 | 基础处 综合处 | 龙游县应急局 |
8 | 一季度 | 浙江兆和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审批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9 | 二季度 | 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救援处 | 常山县应急局 |
10 | 二季度 | 浙江锦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保障中心 | 常山县应急局 |
11 | 二季度 | 衢州三彩漆业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人事处 | 开化县应急局 |
12 | 二季度 | 普信氟硅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13 | 二季度 | 浙江河图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品使用、喷涂企业 | 基础处 办公室 | 江山市应急局 |
14 | 二季度 | 江山市众联竹木业有限公司 | 涉爆粉尘、喷涂企业 | 基础处 | 江山市应急局 |
15 | 二季度 | 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后塘弄尾矿库 | 尾矿库企业 | 基础处 法规处 | 龙游县应急局 |
16 | 二季度 | 浙江紫晶矿业有限公司 | 地下矿山事故企业 | 基础处 执法队 | 常山县应急局 |
17 | 二季度 | 浙江常腾建设有限公司 | 事故企业 | 执法队 | 衢江区应急局 |
18 | 二季度 | 衢州荣强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品经营(带储存)企业 | 审批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19 | 二季度 | 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 | 危化生产企业 | 审批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20 | 二季度 | 江山市超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审批处 | 江山市应急局 |
21 | 二季度 | 开化诚信树脂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审批处 | 开化县应急局 |
22 | 三季度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巨化) | 危化处 综合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23 | 三季度 | 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24 | 三季度 | 浙江正荣香料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 开化县应急局 |
25 | 三季度 | 易晓食品(衢州)有限公司 |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 基础处 救援处 | 开化县应急局 |
26 | 三季度 | 浙江海宇润滑油有限公司 |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 基础处 保障中心 | 开化县应急局 |
27 | 三季度 | 龙游龙辉电镀有限公司 |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 基础处 人事处 | 龙游县应急局 |
28 | 三季度 | 衢州山河建材有限公司 | 建材企业 | 基础处 | 柯城区应急局 |
29 | 三季度 | 衢州园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事故企业 | 执法队 | 衢江区应急局 |
30 | 三季度 | 江山市浙派木业有限公司 | 事故企业 | 执法队 | 江山市应急局 |
31 | 三季度 | 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审批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32 | 三季度 | 衢州力士达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审批处 执法队 | 衢江区应急局 |
33 | 三季度 | 衢州市江洲碱业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审批处 执法队 | 衢江区应急局 |
34 | 四季度 | 浙江衢州鼎盛建材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执法队 | 衢江区应急局 |
35 | 四季度 | 普信氟硅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36 | 四季度 | 衢州蓝然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37 | 四季度 | 浙江富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危化处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38 | 四季度 | 衢州云恒矿业有限公司 | 地下矿山 | 基础处 | 衢江应急局 |
39 | 四季度 | 衢州市顺平矿业有限公司 | 露天矿山 | 基础处 | 衢江应急局 |
40 | 四季度 | 仙鹤股份(浙江永鑫特种纸有限公司) | 事故企业 | 执法队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41 | 四季度 | 开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事故企业 | 执法队 | 开化县应急局 |
42 | 四季度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审批处 执法队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43 | 四季度 | 龙游县三余造漆厂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审批处 执法队 | 龙游县应急局 |
44 | 四季度 | 巨化股份公司硫酸厂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审批处 执法队 | 智造新城应急局 |
45 | 四季度 | 浙江嘉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企业 | 审批处 执法队 | 智造新城应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