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306N/2023-143946 成文日期: 2023-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市资规局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2-08 17: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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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居明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 助力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实现的建议》的提案(第35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战略决策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创新开展碳账户体系建设,印发《全国低碳城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将林业纳入碳账户体系建设当中,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等。2022年11月,以“林业碳账户+”为特色,我市成功入选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名单。

你在提案中提到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必要性、可行性,依据充分,内容客观。提出的“林业碳汇+高附加值农林产品”、“林业碳汇+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等建议对我市深入挖掘林业碳汇潜力、拓宽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等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以下方面,高质量开展林业碳汇工作。

一、迭代林业碳账户,实现林业碳汇综合管理一体化

林业碳账户1.0版已经专家评审后上线运行,一是建设“碳项目”、“碳监测”、“碳金融”、“碳普惠”应用场景,厘清林业碳汇资源家底、解决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在哪里”“怎么算”“怎么管”等难点堵点,形成规划管理—项目开发—平台交易—碳汇应用—收益反哺的林业碳汇开发总集成。二是将全民义务植树的八种尽责方式纳入“浙里种树”应用程序,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公众参与林业碳汇活动,营造低碳生活氛围。三是推广林业碳账户,扩大林业碳账户覆盖面。结合数字赋能和“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要求,在全省推广应用林业碳账户开发林业碳汇项目。

二、开发林业碳汇项目,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

2022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浙林碳汇”项目开发。按照《浙江省用于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的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试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的相关要求,我市6个县(市、区)共计172个地块,2.97万亩林地通过地块合格性审核。根据样地监测结果,我市共计开发碳普惠减排量4.94万吨,并已全部完成备案。目前,各县(市、区)在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零碳”公共机构创建、生态损害赔偿等领域开展碳普惠减排量交易尝试,已完成交易2250吨,实现收入22.5万元。今后,我市将按照省双碳办、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相关要求,稳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

三、拓展价值实现路径,助力共同富裕

一是探索开展林碳期权收储。柯城区创新开展“一村万树”林碳期权模式,已收储2份林碳期权,实现村集体增收6.76万元。在此基础上,柯城区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村万树”收储、认购、变现等流程,争取形成一套“一村万树”行动碳汇计量核定办法。二是深入拓展竹林碳汇开发。龙游县前期已完成竹林碳汇资源评估,并开展预交易工作。在条件成熟后,龙游县将开展竹林碳汇项目开发工作,探索建立县域林业碳汇收储交易机制。三是开展碳普惠工作。在全省推广的基础上,我市将结合“互联网+义务植树”机制创新,完善“浙里种树”应用程序,打通与居民碳账户的数据互通,制定碳积分折算方法,扩大碳积分兑换范围,推动社会公众参与低碳生活。

四、发展林业产业,推动林业碳汇产业化

一是继续推进“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完成40个村建设任务,充分利用碳汇林下空间,推动林下中草药、林下养殖、蜂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二是依托碳汇林建设,推动森林古道修复,建设省级森林康养名镇、森林人家、森林氧吧等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推动森林康养产业发展。三是响应“以竹代塑”倡议,通过适当抚育管理,增加竹林固碳增汇能力,提高竹材利用效率,激活竹产业发展动力。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