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306N/2023-143910 | 成文日期: | 2023-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市资规局 | ||
余慧仙(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行创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的议案》的建议(第2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年初以来,市资源规划局贯彻落实高屹书记关于创新型产业用地改革探索实践事项的批示精神,针对创新型产业用地(M0)开展系统性深入研究,理论研究结合实践应用,取得初步成效。6月9日衢江区专报《关于在衢江区开展创新型产业用地(M0)的报告》获得高屹书记批示肯定。
一、工作进展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2号)等文件精神。年初,市资源规划局报送专报《关于衢州市区开展创新型产业用地的汇报》,高屹书记批示:“对基层有呼声、发展有需要、其它地区有先例的改革举措,要大胆探索,敢于作为”。经现场调研,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在衢江区开展创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
(一)专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市资源规划局开展专题研究,系统解读了省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混合产业用地探索的政策导向和指标要求,分析了创新型产业用地当前现状和市场需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安排在当前工作基础较好的衢江区开展创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研究探索。
(二)系统研究,构建工作体系
根据创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的具体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区块起草《关于推行创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的实施意见》(衢江区),构建了M0项目落地全生命周期工作体系。在规划管理体系方面,制定了项目落地需要的控规调整方案、规划指标限制、建设管理要求、试点区域范围划定等内容;在项目管理体系方面,会同经信部门提出了新型产业指导目录、产业准入经济指标、项目引进决策流程、项目主体要求、投资履约监管体系等内容;在用地管理体系方面,提出了用地保障方案、规模控制标准、土地出让方式、地价体系完善、产权管理要求等包含全要素流程的工作体系。
(三)踏勘座谈,建立工作机制
市资源规划局会同衢江区政府联合踏勘了M0项目拟选址地块。选址在衢江区城东片区相关地块开展M0园区建设试点,对选址地块的规划布局、项目细节、试点方案开展座谈研究,明确了以首宗M0项目顺利出让成交作为试点任务的阶段性节点目标。市、区组建了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建立了月例会机制,保障项目推进顺利有序。
(四)多管齐下,理论应用实践
衢江区赴深圳、温州、杭州等地考察学习创新型产业用地(M0)在产业遴选、项目准入、土地供应、规划管理、履约监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衢江区计划由区属国企拿地,统筹M0用地项目的运营、建设、管理。项目和政策同步推进,计划三季度出台制度政策并完成项目土地出让方案公告。
二、政策优势
与传统工业用地相比,M0用地容积率、配套率、产品业态方面都有所提升,具有典型的研发用途比例高、用地类型混合成分高、用地需求多元化等特征。一是优化产业环境。更偏向于无污染类的创意产业、高新技术和企业总部经济等,其定位于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检验、认证,以及无污染生产等具有显著创新特征的产业功能及其配套设施用地和总部用地。二是允许高强度开发。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较现有普通工业用地有了大幅提高,积极推动“工业上楼”、强化“亩均论英雄”,可进一步做小企业用地“分母”,有效提升土地容积率和亩均效益。二是用地形式丰富。M0 用地强化了办公、宿舍等生活配套用房的保障,不仅对引入高质量生产性服务业、工业总部经济、无污染制造业有较大吸引力,还能在保障性租赁用房方面起到一定的补充,着力于解决传统工业区功能单一、配套不完善、市场动力不足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20〕13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衢政发〔2021〕10号),对衢江新区老320国道(现东迹大道、衢龙公路)以北的存量工业用地定位表述为:“衢江新区老320国道以北的工业用地逐步退出工业用地属性,并通过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性质,以城市有机更新促进产城融合”。根据文件内容,目前选址地块布局工业用地须深入研判,决策通过后开展。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
对创新型产业用地拟选址的衢江区城东片区地块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考虑该选址地块位于衢江新区以东的城郊,并非位于衢江中心城区范围内,且紧邻智造新城,比较适合M0用地的产城融合属性。计划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在空间上予以布局,加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结合用地政策进行完善优化。
(二)出台政策完善工作体系
加快完成《关于推行创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的实施意见》(衢江区)政策体系文件出台。由衢江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完善管控标准。在资格准入认定、用地管理、规划管理、不动产登记与分割转让管理、履约管理、环境管控单元生态准入清单等方面细化标准,完善要求,强化项目落地保障。
(三)加快首宗试点项目落地
围绕区块主导产业,引进符合区域特点,有利于产城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优质典型项目,形成一系列民营企业为主导,优化区域产业链的都市型楼宇工业经济体系。积极对接辖区内的企业,筛选符合要求的产业项目,提前谋划、研究确定项目建设指标、规划方案、履约监管协议等相关内容,加快完善选址地块的规划、建设、管理要求。计划三季度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完成项目落地,形成标志性成果。
感谢你们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