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032/2023-144443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临时救助 |
一、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
(一)保障标准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23〕17号),自2023年6月1日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人。
(二)办理流程
凡持有衢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村)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同期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具体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途径申请。
1.线上申请:可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搜索“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按照指示流程填报相关信息(本人不便操作可委托民政工作人员或其他人代办),并且同意授权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核查。
2.线下申请: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社)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救助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填报《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并且同意授权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核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出具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确定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关于低保救助方面问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县(市、区)咨询民政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解答,也可拨打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电话进行咨询。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咨询电话:
柯城区 0570-3025938
衢江区 0570-3838629
龙游县 0570-7110710
江山市 0570-4052264
常山县 0570-5024184
开化县 0570-6523776
二、特困人员供养
(一)保障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
截至2023年四季度,全市各县(市、区)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如下:
柯城区:1522元/月·人;
衢江区:1430元/月·人;
龙游县:1441元/月·人;
江山市:1430元/月·人;
常山县:1430元/月·人;
开化县:1430元/月·人。
2.照料护理标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全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中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轻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四类执行,其中集中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的80%、40%、20%、10%,即分别为1472元、736元、368元、184元,分散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标准为集中供养对象的50%,即分别为736元、368元、184元、92元。
(二)办理流程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可参照低保办理流程。
关于特困供养方面问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县(市、区)咨询民政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解答,也可拨打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电话进行咨询。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咨询电话:
柯城区 0570-3025938
衢江区 0570-3838629
龙游县 0570-7110710
江山市 0570-4052264
常山县 0570-5024184
开化县 0570-6523776
三、临时救助
(一)保障标准
全市临时救助最低救助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除特殊规定外,救助金额按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数确定。
(二)办理流程
临时救助应当由困难家庭或个人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直接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临时救助申请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地村(居)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报批;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书面告知不予救助的理由。公示期间有提出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额度以下的临时救助,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并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额度以上的临时救助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关于临时救助方面问题,可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县(市、区)咨询民政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解答,也可拨打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电话进行咨询。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咨询电话:
柯城区 0570-3025938
衢江区 0570-3838629
龙游县 0570-7110710
江山市 0570-4052264
常山县 0570-5024184
开化县 0570-652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