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768656330Q/2023-144207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执法局 | ||
2023年,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一)落实“三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做好行政执法处罚结果的主动公开,以政务公开助推“以案促治”,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履职的公开透明性,提升执法权威性。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61件。同时,做好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财政预算决算、人事信息等基础数据的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
(二)公开事项清单,构建对话渠道。主动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重点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清单等基本信息以及《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主动公开,面向群众开展公开普法宣法和政策咨询活动10余场次。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全部按要求办结。通过“通衢政民对话”等网络平台答复群众相关咨询42件,政务媒体后台咨询答复106件。
(三)做优平台征地,打造便民平台。围绕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线上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重点继续建设运行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部门政务公开版块和本部门政务新媒体。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通过网站公开信息36条,发布政务微博信息292条、微信245条。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与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的融合发展,“养犬一点通”平台在支付宝设置入口,相关业务可在线上实现办理,实现“事项公开、清单齐全、智能速办”一条龙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根据群众反映、上级通报和部门自查掌握的情况,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公开严谨性规范性仍有不足,主动公开信息中存在错别字和不恰当表述;二是栏目更新频次不高,公开信息不够多元。
二、2024年度工作思路
(一)强化权责同步。2024年,我局将重点围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配套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方面及时、主动、规范公开改革调整后涉及本部门的执法职权、执法依据、处罚结果等信息,另一方面注重对改革相关的部门和获得执法赋权的乡镇(街道)业务指导,将政务公开与执法业务的指导培训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政务公开与改革进度保持同步。
(二)强化责任落实。2024年,围绕新运行体制加强配合协作与责任落实,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总牵头处室,各处室根据职能作为配合成员,落实各栏目日常内容更新责任,强化政务公开的统一受理、科学办理、过程督办、规范答复和跟踪问效全流程监督考评,加大法规业务部门和律师顾问团队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比重,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规范性。
(三)强化新媒体平台。2024年,我局将重点建好用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板块,强化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与交流作用,丰富更新内容,扩大影响级,将新媒体平台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的主要线上阵地。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