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3-143643 | 成文日期: | 2023-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万亿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t/a新型树脂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开化县华埠工业园区杨村片区(开化县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
建设单位:浙江万亿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甲类车间、甲类仓库及丙类仓库等构筑物,购置乳化釜、反应釜、聚合釜等设备,实施年产10万 t/a 新型树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有机硅助剂28000吨、水性丙烯酸树脂40000吨、高固OCA光学树脂30000吨、UV光固化树脂2000吨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型 | 防治环节 | 措施内容 | 预期效果 |
废气 | 生产工艺废气 | 经车间反应釜配套的冷凝器冷凝后和其他废气(上料废气、包装废气等)一并进入RTO装置处理,处理后15m高空外排 | 经处理后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 2 胶粘剂制造特别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 排放限值等标准(详见表2.2-14) |
投料 | 设置固定投料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空外排 | ||
分析室废气 | 收集后经干式化学过滤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15m高空外排 | ||
储罐呼吸废气、甲类仓库废气、 危废库废气 | 做好卸车平衡管后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罐顶冷凝器+氮封+呼吸阀进行密封经管道收集和固废暂存库换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空外排 | ||
食堂 | 经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外排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 |
其他 | 厂区周边种植高大阔叶乔木绿化带,防风抑尘。 | 美化环境,减少大气环境影响 | |
废水 | 厂区内 | 1、厂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采用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蚂蟥溪。2、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工艺” | 废水经处理后达出水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开化县华埠污水处理厂 |
地下水 | 厂区内 | 1、污水处理池、储罐区、危废暂存库等重点污染区加强防腐防渗措,使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污染区应进行地面硬化,使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 cm/s;办公楼等简单防渗区则可进行一般的地面硬化。 2、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3、跟踪监测计划应根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特点设置跟踪监测点,跟踪监测点应明确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给出点位、坐标、井深、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率等相关参数。本项目要求跟踪监测点3个,设置在上、下游厂界处及厂区内。 | 将地下水污影响制在厂区范围内,维持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
噪声 | 厂区内 | 1、合理布局,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2、对污水处理厂水泵房进行消声、隔声降噪措施,设置隔振垫,消声弯头,以减轻对厂界的噪声影响。3、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4、风管与风机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以达到降噪效果。 | 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废 | 厂区内 | 水性丙烯酸树脂、有机硅助剂、高固OCA光学树脂、UV光固化树脂生产产生的滤渣、废水物化污泥、废包装材料、含危险物料劳保用品、废过滤布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安全处置;废分子筛、粉尘灰、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保安过滤棉芯、废RO等收集后由相应物资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得到妥善处置,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
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需按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固废贮存、处置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执行。 | |||
风险 | 按运输、贮存、末端防治三个方面进行风险防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事故应急物资。 | ||
其他 | 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