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3-143641 成文日期: 2023-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对浙江国盛源实业有限公司24000吨/年绿色氨基酸基表面活性剂、2000吨/年锂电池用辅料、500吨/年肌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9 16: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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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国盛源实业有限公司24000吨/年绿色氨基酸基表面活性剂、2000吨/年锂电池用辅料、500吨/年肌酸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八路30号

建设单位:浙江国盛源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776.66万元,备案建设内容为24000t/a 绿色氨基酸基表面活性剂、2000t/a 锂电池用辅料、500t/a 肌酸项目。本次评价仅涵盖24000t/a 绿色氨基酸基表面活性剂、2000t/a 锂电池用辅料生产线以及325t/a的副产氯化钠。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序号

治理设施或措施

数量

治理对象

(主要内容)

处置方式

处理能力

预期处理效果

废气

1

一车间废气治理装置

1套

一、二、三车间有机废气

采用废气管道等措施进行收集后两级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

1800m3/h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2

二车间废气治理装置

1套

二车间、三车间

采用废气管道等措施进行收集后两级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

2700 m3/h

3

三车间喷塔废气

1套

三车间喷雾干燥粉尘

采用废气管道等措施进行收集后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氧化喷淋处理

25000m3/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4

1套

三车间喷雾干燥粉尘

采用废气管道等措施进行收集后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氧化喷淋处理

25000m3/h

5

四车间废气治理装置

1套

四车间有机废气

采用废气管道等措施进行收集后两级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

3200 m3/h

6

一车间含氢废气处理装置

1套

一车间含氢废气

采用废气管道等措施进行收集后两级水喷淋处理

500m3/h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废水

1

废水收集系统

/

/

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收集池。

/

排环境:江山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2

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

1套

生产废水及公用工程废水

废水经隔油、中和预处理后,经沉淀、厌氧、好氧、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100m3/d

噪声

1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设备隔振降噪、吸声降噪措施、合理布局

设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加强设备维护,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固废

1

依托现有50m2危废暂存库

1

危废

危废暂存场所,外运等措施。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0m2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其他环保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事故应急:依托现有970 m3事故应急池一座。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