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衢政通〔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11-27 11: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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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杭州第19届亚运会衢州相关活动的安全有序举行,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杭州第19届亚运会衢州相关活动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无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无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航空器;孔明灯等空飘物。执行军事、海关等特殊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

二、管控时段

2023年9月16日0时至2023年9月20日24时。

三、管控区域

衢州市柯城区行政区域全境。

四、管控措施

(一)“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不得在上述时间和区域内起降、飞行和施放。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全市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实名登记和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公安、文旅、体育、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2345、110电话举报。

五、本通告有效期至临时管控结束

特此通告。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