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智慧新城、智造新城分局,各化妆品经营者:
《衢州市化妆品经营者信用评价与监管办法(试行)》(衢市监规〔2022〕3号)已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我局决定对部分内容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衢州市化妆品经营者信用评价与监管办法(试行)》予以重新公布,自2023年10月12日起施行。
附件:1.《衢州市化妆品经营者信用评价与监管办法(试行)》(新修订)
2.《衢州市化妆品经营者信用评价与监管办法(试行)》(新修订)的修改内容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衢市监规〔2023〕4号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衢州市化妆品经营者信用评价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