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23E/2023-143327 |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价费政策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
衢州市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
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规定,结合你校生均教育培养和住宿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现就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衢州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学费最高收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期29000元,学校可在最高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下浮比例;小学阶段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0元,初中阶段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上述收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二、核定衢州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普通高中(不含国际班)阶段学费最高收费标准(试行)为每生每学期29000元,学校可在最高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下浮比例;住宿费标准(试行)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上述收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入学起试行两年,期满后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重新核定。
三、学费调整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学校应做好收费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衢州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衢发改发〔2021〕14号)文件同步废止。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