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46F/2023-142885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拟对衢州市市本级道路货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项目
衢州市市本级道路货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服务项目。
二、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人应有2021年后承担的浙江省省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案例;
4.投标人应拥有不少于两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
1.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与运输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手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的体系建设要求,搭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2.为衢州市市本级危货运输企业及50辆车以上普货运输企业提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咨询服务,建立衢州市市本级道路货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服务群,及时解答企业问题。
3.进驻企业摸排市本级典型危货运输企业及50辆车以上普货运输企业实际安全管理内容和方式,并制作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报告,其中危货运输企业需涵盖市本级危货运输企业经营范围的全部种类。典型企业报告对于其他企业应具有参考性。
4.为行业管理部门提供衢州市市本级危货运输企业及50辆车以上普货运输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数据分析,形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实际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隐患分布情况等,为行业管理部门后续对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专项整治提供方向。
四、时间要求
1.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市本级典型危货运输企业及50辆车以上普货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五、询价报价
本项目最高报价为拾万元整(100000元),报价含调研、专家论证、报告编制、税费等全部费用。本次采购是一次性报价,不接受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后对报价的修改。
六、询价报价单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 2023年11月8日。
2.领取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8号衢州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308办公室。
3.提供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少两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聘用合同及资质证书复印件;2021年后承担的浙江省省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送达地址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
2.送达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8号衢州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308办公室。
3.询价报价单应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和号码。
4.本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570-3019693。
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至少两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聘用合同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21年后承担的浙江省省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6.报价单。
八、成交方式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多家相同,由采购人现场召集最低相同报价单位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合同签订
成交投标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按照合同履约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