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393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政办发〔2023〕32号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