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46F/2023-142431 成文日期: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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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举措

发布日期:2023-10-12 14: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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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 2023 〕33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4 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浙市监经〔2023〕9号),进一步激发活力,促进我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现制定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举措。

一、健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积极发挥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力度,统筹推进我市个体经济发展,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

二、建立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体系。全市选取个体工商户总量8%的样本,按照月度、季度、年度的时段开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工作。深入挖掘个体工商户数据价值,提升个体经济数据综合分析应用水平,形成高质量的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报告。

三、深化合同监管。推进合同行政监管“一件事”改革,集成开发“浙江合同在线”系统,健全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机制,动态公布鼓励性合同条款、禁止性合同条款和典型案件警示,指导个体工商户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为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提供免费智能体检服务,宣传推广引导个体工商户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四、加大创业服务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相关部门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注册登记、开业指导、补助申领、创业融资等服务。支持由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退役军人或高校毕业生创业专区。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证残疾人)以及农民工初次创办或二次创办个体工商户3年内,按规定给予创业相关补贴。

五、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全市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浙里来消费”等系列行动,以“放心消费”内涵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围绕就业容量大、消费提振力强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鼓励支持定向发放消费券等惠民补贴,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收入。

六、加大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初次创业或二次创业3年内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七、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会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集中进行政策宣传、职业技能培训、金融滴灌帮扶、走访调研、困难帮扶等活动,掀起个体工商户服务热潮。

八、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持续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方式、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好“无事不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 100%,跨部门监管率 35%以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 90%以上,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 100%。

九、多渠道收集并响应个体工商户税费诉求。常态化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主动邀请个体工商户代表走进办税服务厅体验全流程办税服务,由纳税人和税务人员一同查找办税服务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互动零距离、沟通无障碍;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个体户所忧所盼,为个体工商户主体“架梁搭桥”;召开线上、线下关于数电发票、优化社保费申报缴纳改革,让最新税费改革事项及时传达到所需纳税人;依托12366服务热线、征纳沟通平台等渠道,常态化开展个体工商户需求征集和诉求响应。

十、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对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通过“个转企”升级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1年财务基本维护服务,当年年度营业收入在200万以上的,每家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年度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的,每家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一、依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数字化应用,向个体工商户推送知识产权政策信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大面向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法规和实务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推广应用“花样版权数治”等应用,提高个体工商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便利化水平。加强专利等数据分析利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检索服务。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和市内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和品牌指导服务站向个体工商户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专利商标申请注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服务。加强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支持。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组织公益培训,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十三、提供法律相关服务。依托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载体,为个体工商户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宣传等活动。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公证、调解、仲裁等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

十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保障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享受政策支持。防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空间,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公正竞争秩序。

十五、消除市场隐性壁垒。坚决破除设置个体工商户准入、变更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限制个体工商户准入、变更的,不得变相设置条件、增加申请文书及材料等。加强重点领域收费和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督检查,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不落实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等违规收费问题。

十六、加强表彰激励。强化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正向激励,开展衢州最美个体劳动者、诚信个体工商户等评选选树活动,加强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鼓励优秀个体劳动者参政议政,参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三八红旗手等。

十七、开展分型分类帮扶。将个体工商户分成“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并从中选拔“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依据发展状况给予平台引流、褒扬激励、社会宣传、金融支持等政策帮扶。

十八、加强“小个专”党建。持续推进“小个专”党的建设,引领个体工商户正确发展方向,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开展政策宣传、要素对接、市场拓展,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小个专”党员“传帮带”活动,讲述党的政策理论,传授创业心得,形成“党建促发展、发展强党建”工作格局。

十九、优化金融服务。用好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做好稳经济大盘政策工具存续期的管理,完善支持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政策工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加快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强化“首贷户专项行动”和“贷款码”推广应用。组织金融机构开展“走千企访万户送金融”活动。准确客观开展普惠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

二十、降低支付手续费用。降低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服务费用。鼓励银行在免收一个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基础上,对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一定金额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实行收费优惠。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取消本票和银行汇票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二十一、加强信贷支持。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含个体工商户),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政策安排。持续扩大个体工商户首贷、信用贷投放,在风险可控情况下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和续贷支持,深化“信用”换“信贷”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根据个体工商户“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各种符合个体工商户需求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