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MB1530652J/2023-135736 成文日期: 2023-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2年度
发布机构: 市大数据局

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6: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大数据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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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编制公布《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gov.cn/)政务公开页面上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071897,电子邮箱:dsjj@qz.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大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从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要求。2022年,市大数据局围绕“数字变革桥头堡”建设目标和群众关注关切问题,通过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涉本部门的动态信息,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动态调整、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做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务信息、人事任免、建议提案等公开工作。

(二)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市大数据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推动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的闭环管理。202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的法制化思维。注重将法制化思维贯穿于机关运行管理各领域全过程,重点加强数字化项目建设、应用绩效、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业务岗位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如,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制定《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建立项目内审机制,切实强化权力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制度,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程序;专题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夯实信息公开制度基础,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夯实平台建设基础。加强与媒体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作用,与《衢州日报》、《衢州发布》、三衢客户端、衢州广电传媒集团等权威媒体合力发声,通过撰稿解读、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疫情防控、数字化治理等多个题材进行深入宣传报道,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全面性。

(五)加强监督保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局专人承办具体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局政务公开中的核心作用,牵头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压紧压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市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等栏目内容单薄。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将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进一步丰富栏目内容;同时,积极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队伍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围绕群众关注的工作重点,积极主动予以回应,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