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004718603221/2023-135569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2年度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气象局 | ||
2022年,衢州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规定要求,编制衢州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衢州市气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浙江省气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局通过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政策文件类9条,建议提案1条,人事信息12条,财务预决算2条,规划计划1条,公告公示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
衢州市气象局在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目前衢州市气象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个,兼职人员6名;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会议1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
(四)平台建设
目前衢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地址: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gov.cn/)。衢州市气象局政府网站为浙江省气象政府网站子站,衢州市气象局以子栏目页的形式对外提供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办公室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加强年终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专业性研究还不够透彻;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
2023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更进一步的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势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群策群力,积极思考,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继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使每一次公开都能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