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3136197287/2023-135540 成文日期: 2023-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2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0: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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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目标,立足“大市场”、强化“大监管”、保障“大民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民生重点领域靶向治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在深化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发力

(一)建立健全案件办理五项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2022年,我局相继制定印发《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办理实名举报投诉答复的意见》《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关于推行全员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明确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规则,规范实名举报投诉答复流程、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衔接要求,全面实施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两张清单,并在全局范围推行“执法队+业务处室+基层分局”全员执法办案机制,切实强化执法办案工作。

(二)发布执法事项目录与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发布《衢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目录889项、经信和商务部门划入99项、划转其他部门行使1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强制目录27项。印发《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明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15项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切实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常态化做好合法性审查,严格依法行政出口关。依托市局现有的3名公职律师,12名法制员及4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2022年共办理案件法制审核23件,组织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7次,讨论重大案件16件;完成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二是开展线上线下行政处罚案件评查。2022年5月26日,以线下集中评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上半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全市共计检查35个案卷。并根据省局统一部署,依托省市场监管局案卷评查系统,参与全省处罚案卷线上互查。三是实施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各县(市、区)局和相关业务处室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检查中未制发执法监督意见书。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优化

(一)执法机构编制到位。将行政执法层级下移至区级,衢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更名为衢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两区分别成立柯城区和衢江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原属市执法队的编制划转到两区,并完成相关人员执法证单位划转。

(二)执法人员下沉到位。将原划至市执法队的两区执法队人员划回两区,柯城、衢江、龙游、江山、常山、开化六个局60%以上公务员编制执法力量实现乡镇(基层所)下沉。同时,多渠道加大执法人员的招录,2022年,我局新招录公务员9名,遴选公务员2名,安置军转干1名,其中9名新公务员已顺利通过执法证考试,另有5人成功申领执法证。

(三)辖区权限梳理到位。印发《智慧新城分局、智造新城分局与衢江区局辖区界限划分指导性意见》《智慧新城分局、智造新城分局与柯城区局辖区界限划分指导性意见》,明确两区与市局的辖区界限及执法权限。

三、行政执法成效持续提升

(一)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是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智能办服务,推动完善银行预约账户在线推送和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服务功能,严格落实《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省级标准,开办全流程网办率达到96%,开办“一日办结”率达100%。企业跨区迁移典型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二是推行准入准营“一件事一次办”,争取餐馆经营、食品销售准入准营“一件事”全省改革应用试点,通过部门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推动高频事项办理“一件事一次办”。指导江山、广丰、蒲城三地建立食品经营许可简单办事事项及备案“跨省通办”工作机制。三是构建歇业备案“一件事”服务机制,出台《衢州市歇业备案“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细化歇业备案登记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存续成本。2022年,全市共有487家市场主体办理歇业登记,其中206家办理终止歇业,为市场主体经营缓冲提供制度保障。四是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贯彻落实《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提升企业简易注销占比,2022年,企业简易注销占比达79.86%。以落实营商环境“清障”行动为契机,深化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协同市营商办、社保、医保、税务等市级部门,推动税费清缴“一件事”改革,搭建“企业社保费注销联办”运行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社保费注销零次跑、掌上办,切实解决企业注销税费清结“来回跑”“耗时久”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深入推行“多报合一”改革,在浙江省企业年报系统中开发上线“衢州多报合一”模块,已实现企业年报与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自查报告(包括食品相关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多报合一。二是探索“企业管家”服务监管一体融合新模式,开发上线“企业管家”(企业服务监管一体化应用),破题基层监管对象多、任务重、力量不足等堵点痛点,探索企业自知、自检、自查、自治、自律的“五自”监管新模式。目前已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气象等12个监管部门上线61个非现场监管事项,向企业下发非现场监管任务21万次。三是推进自主年报实现精细化管理,全市年报申报企业53580家、农专社2342家、个体户108571家,自然年报率分别达到93.69%、70.1%和55.81%,重点领域企业年报率达100%;企业年报绩效达67.1%,圆满完成年度65%的预定目标。

(三)深入开展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执法。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省局确定的“9+12+N”、《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函》通报的风险隐患和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事件等为整治重点,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41976家次,排查发现3898个风险隐患全部闭环处置。二是严查违法生产经营食用油行为,依法对浙江某油脂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及其他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产品和罚没近528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的查处,破解了生产企业在单一品种植物油脂中掺入其他低价植物油脂,并以高价植物油脂销售的行业潜规则,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行为,净化了食用油生产经营市场。三是做好粮食市场秩序及粮食流通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案件查办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人次,检查企业213家,立案查处粮食安全类案件20件,移送其他部门2件,合计查扣没收涉案大米5320公斤,罚没款217.7万元。四是扎实做好药品领域专项执法,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药剑”行动,深入推进全市药品生产流通、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打假治劣工作。2022年,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药械化案件179件,涉案货值共计396.2万元,罚没款合计373.3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移送其他相关部门线索6件。

(四)着力推进民生消费领域专项执法。一是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严厉查处食用油掺杂掺假、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00件,罚没款819.8万元,移送公安6件。二是组织开展“亮剑2022”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聚焦保障民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的执法打击,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782件,罚没款逾2062万元,移送公安21件。三是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全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生产、非法改装、非法销售、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专项执法整治,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58 件,罚没款13.89万元。四是开展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879人次,对45家专业市场、80家农贸市场、156家冷链物防场所、27家隔离点供餐单位、2068家餐饮外卖场所开展检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258个,立案查处各类涉疫案件70件,移送公安部门2件。

(五)积极推动公平竞争领域专项执法。一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雷霆系列行动,强化商品交易市场、流通领域、防疫物资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组织开展打击双柚汁饮料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2022年,市县联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8件,罚没款272.39万元,移送公安1件;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等行为,2022年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率94.5%。并办理我局机构改革后第一件适用《专利法》处罚案件,在专利保护领域实现新的突破。二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领域诈骗问题。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086人次,检查相关企业、门店534家次,立案查处涉老产品案件15件,涉案货值21.412万元。三是积极做好非法加油处置“一件事”应用牵头工作。2022年,全市各县(市、区)通过非法加油处置“一件事”平台有效流转处置事件40件。

(六)组织开展价格领域专项执法。一是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执法,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遏制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为,设立企业缴费负担监测点34个,完善涉企违规收费线索发现处置机制;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21家,查处相关问题4个,有效遏制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超标准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向承租户多收取的电费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清退多收电费90万元。三是做好疫情期间涉价格执法办案工作。在我市3.13疫情以及四季度疫情流行期间,我局第一时间开展市场检查,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发出价格提醒告诫1148次,处置消费者投诉40件,立案涉价格违法案件6件,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权益。

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持续强化

2022年,我局无复议诉讼败议败诉。全年行政复议发案12件,涉及职业举报人8件,已审结12件,其中撤回6件,维持4件,驳回申请2件。行政诉讼新发案2件,均涉及注册登记事项,于2022年12月7日合并开庭审理,分管局领导出庭应诉,16名业务骨干及新招录公务员参加旁听。该两个案件暂未审结。另有2021年未审结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案件各1件分别于2022年4月、3月审结。其中一审案件江某等人诉我局及第三人某餐厅行政许可案于2022年2月24日开庭审理,分管局领导出庭应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法规、许可及餐饮业务条线干部共计40余人参加旁听。该案经开庭审理,衢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原告撤回起诉。二审案件余某诉我局撤销某鉴定中心鉴定案由市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五、行政执法保障持续完善

(一)组织领导有力。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立足“法治立局”战略实施,将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行全员执法办案机制,切实弥补执法办案力量不足的难题;全面提升执法保障,为执法人员提供必要的执法办案用房、执法装备、后勤保障,形成全市系统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数字化保障到位。一是完成数字驾驶舱硬件设施建设,推进全市域大屏配备,市局、县(市、区)局、42个基层所均按照要求配备LED智慧大屏。在市局政务内网中增加数字驾驶舱链接,并实现中层以上干部全面应用。二是开展电梯应急处置系统、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衢药安链等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发现并解决19项网络安全问题,保障了全局系统安全。三是执法办案区实现联网贯通,在专设执法办案区配备指挥室、询问室等专属空间的基础上,全面升级执法办案区视频联网实现省级贯通,“实时指挥”“实时会商”系统省市县三级贯通率达100%。

(三)执法装备配备齐全。一是完成新制服配备,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要求,全市系统953人全部完成15项品类制装的配发。二是配足执法设备,为全局执法干部更新换发执法终端,办案人员每人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市市场监管局)附件2附件3 衢州市行政许可统计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