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2月向浙江省反馈了督察意见。衢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印发《衢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目前,第二轮督察1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0项;剩余1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时间进度推进;督察组交办的213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成效显著。2022年,全市21个市控及以上断面、衢州市及5个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实现100%达标,且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16;空气质量在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23位,比2021年提升4位。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五年排名全省第1、第2,连续八年获得“五水共治”大禹鼎、连续两年获得金鼎。
衢州市扎实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采取五个方面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修订完善《衢州市市级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督导重点环境问题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和市县乡报告制,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是聚焦重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推进“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建成“浙里碧水”应用场景并在全省推广,完成3个省控断面走航排查分析,推进12个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治理,积极开展汛期污染防治试点和蓝藻应急监测和防控工作,2个工业园区入选省级标杆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培育名单。大力开展清新空气行动,全面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有组织排放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江山市243家木门企业整治提升,改造低效VOCs治理设施195个,推动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66家,超额完成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替代任务。全力实施治土清废行动,完成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项目32个,创建“无废细胞”126个,安全妥善处置涉疫医疗废物,推进6个园区、2个填埋场地下水调查,落实1个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试点。
三是改革创新,绿色低碳发展开辟新路径。积极拓宽资源转化路径,出台生态资产抵(质)押制度,改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以共富为导向的生态资源全流程标准化开发模式,开化县完成了全国首笔生态(GEP)占补平衡交易。在全国首创碳账户体系,全面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机制,碳账户工作被生态环境部写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5个乡镇、37个村社入选第二批省级低(零)碳试点创建名单,龙游经济开发区入选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名单。
四是突出整改,环境安全水平得到新提升。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一体化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常山辉埠钙产业整治成效被国家长江办列为整改正面典型,并列入“七张问题清单”省级示范总榜,原绿色产业集聚区固废堆场整治成效等4个项目列入省级分清单示范榜,常山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获卢山副省长批示肯定。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绿剑”等执法检查行动,2022年发现并整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5000余个;立案查处175起。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化解行动,成功化解39件重点信访积案,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8.85%。
五是补齐短板,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显著提升。借力督察整改,聚焦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重点领域,着力补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突出短板。到2022年底,全市形成污水集中处理能力86.55万吨/日,日处理能力较2020年增长近64.6%,完成25个工业园区、505个生活小区、61个镇(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通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和“雷霆斩污”行动,全市形成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1063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理能力68.66万吨/年,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易腐垃圾处置设施3座,日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能力达到2840吨,建筑垃圾处置能力达到175万吨/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覆盖面达到96%、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下一步,衢州市将继续坚持把督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锚定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和四省边际绿色生态桥头堡目标,聚焦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呈现“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