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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2022〕2号)、《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浙法联办〔2022〕6号)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各有关部门梳理形成《衢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2年10月12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邮寄信件: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36号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2.联系电话:0570-3081335;3.电子邮件:564017193@qq.com。
附件:1.衢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征求意见稿)
2.关于《衢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起草说明
附件1
衢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征求意见稿)
一、中央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82项)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1、729 | 市发改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市经信局,县级经信部门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7〕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目录(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8号) | 不含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 |
2 | 2 | 市发改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市发改委,县级节能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 年第44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 除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省级能评审查权限委托所在地设区的市节能主管部门 |
3 | 4 | 市发改委 | 境外投资项目许可 | 市发改委(省发改委委托事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 | 部分委托投资主体注册地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和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柯桥区、上虞区等发展改革部门 |
4 | 11 | 市教育局 |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市教育局,县 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 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0〕41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级执行内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委托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5 | 12 | 市教育局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 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市教育局,县 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 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 意见》(国办发C2018] 80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 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级执行内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委托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6 | 19 | 市教育局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7 | 22 | 市教育局 | 校车使用许可* | 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8 | 23 | 市教育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9 | 24 | 市教育局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10 | 31、153 | 市科技局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市科技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 |
11 | 38 | 市经信局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 市经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 | |
12 | 39 | 市经信局 | 第一、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 市经信局(省经信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
13 | 70 | 市公安局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4 | 71 | 市公安局 | 民用枪支持枪证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5 | 75 | 市公安局 |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6 | 77 | 市公安局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7 | 78 | 市公安局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8 | 79 | 市公安局 | 弩的制造、销售、购置、进口、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政许可的决定》《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 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9 | 80 | 市公安局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
20 | 81 | 市公安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
21 | 82 | 市公安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22 | 83 | 市公安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23 | 84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公通字〔2017〕13 号) | |
24 | 85 | 市公安局 | 保安员证核发 | 县级公安机关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5 | 87 | 市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县级公安机关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26 | 88 | 市公安局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7 | 89 | 市公安局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 |
28 | 90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9 | 91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30 | 92 | 市公安局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1 | 93 | 市公安局 |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2 | 94 | 市公司局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市公安局(部分委托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3 | 95 | 市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34 | 96 | 市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35 | 97 | 市公安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公安厅委托事项),县级公安机关(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公安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6 | 98 | 市公安局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37 | 99 | 市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委托事项),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跨省购买由省公安厅审批;省内购买省公安厅委托市公安局执行 |
38 | 100 | 市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跨省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市公安局审批;省内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
39 | 101 | 市公安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40 | 102 | 市公安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41 | 104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登记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42 | 107 | 市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43 | 108 | 市公安局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 | |
44 | 109 | 市公安局 | 非机动车登记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
45 | 110 | 市公安局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县级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46 | 111 | 市公安局 | 户口迁移审批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47 | 112 | 市综合执法局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市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
48 | 113 | 市国家安全局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市国家安全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49 | 114 | 市民政局 |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市民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 《基金会管理条例》 | 省民政厅委托事项:基金会设立登记、基金会变更登记、基金会注销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 |
50 | 115 | 市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市民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省民政厅委托事项:社会团体成立许可、社会团体登记注册、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
51 | 116 | 市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市民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省民政厅委托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
52 | 118 | 市民政局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县级民政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
53 | 119 | 市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市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省民政厅委托事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 |
54 | 120 | 市民政局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市民政局 | 《殡葬管理条例》 | 省民政厅委托事项: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省厅委托)、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审批 |
55 | 121 | 市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市民政局和有关部门 | 《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 | 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建设部门批准;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的命名、更名,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56 | 122 | 市司法局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市司法局(负责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57 | 123 | 市司法局 |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 | 市司法局(受理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
58 | 125 | 市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市司法局(受理审核)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电子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
59 | 126 | 市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市司法局(部分为省司法厅事项初审,部分为省司法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其中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负责人变更登记、律师事务所章程(组织形式不变)变更登记、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登记,省司法厅委托市司法局实施 |
60 | 138 | 市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61 | 145 | 市人力社保局 | 民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筹设审批* | 市人力社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除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外的其他技工学校筹设审批委托设区的市人力社保部门实施。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取消审批 |
62 | 146 | 市人力社保局 | 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学许可* | 市人力社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除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外的其他技工学校筹设审批委托设区的市人力社保部门实施。 |
63 | 147 | 市人力社保局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市人力社保局、县级人力社保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实行告知承诺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筹设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筹设审批委托设区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64 | 148 | 市人力社保局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市人力社保局,县级人力社保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实行告知承诺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筹设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筹设审批委托设区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65 | 149 | 市人力社保局 | 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批 | 市人力社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劳动保障部令第27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66 | 151 | 市人力社保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市人力社保局,县级人力社保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67 | 152 | 市人力社保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市人力社保局,县级人力社保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68 | 155 | 市人力社保局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市人力社保局,县级人力社保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 |
69 | 15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70 | 157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71 | 16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图审核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图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 设区的市自然资源部门可以委托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受理和审核展示、登载主要表现地在该区域内地图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
72 | 16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乙级测绘资质(导航电子地图编制除外)审批委托设区的市自然资源部门受理和审查 |
73 | 16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 2006 〕 13 号) | |
74 | 17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 |
75 | 17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68 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部分委托,内容为除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以及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和可能严重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建设项目,省级审批权限委托设区的市自然资源部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省级审批权限委托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自然资源部门;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省级审批权限委托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自然资源部门 |
76 | 18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
77 | 18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县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78 | 184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县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79 | 18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80 | 18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81 | 187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 县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
82 | 188 | 市生态环境局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
83 | 190 | 市生态环境局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8修订)》 | |
84 | 192 | 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许可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
85 | 193 | 市生态环境局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 |
86 | 197 | 市生态环境局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87 | 202 | 市生态环境局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
88 | 203 | 市生态环境局 |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89 | 204 | 市生态环境局 | 危险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转移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90 | 206 | 市生态环境局 |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
91 | 207 | 市生态环境局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
92 | 208 | 市生态环境局 | 一般固体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贮存、处置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 | |
93 | 209 | 市生态环境局 |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
94 | 220 | 市生态环境局 | 辐射安全许可 | 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修改)》 | 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证,由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核发 |
95 | 221 | 市生态环境局 |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转让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Ⅲ、Ⅳ、Ⅴ类放射源以及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委托其他设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 |
96 | 229 | 市住建局 | 建筑企业资质认定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 实行告知承诺制。涉及公路、水运、水利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97 | 237 | 市住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 |
98 | 243 | 市住建局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 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99 | 245 | 市住建局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
100 | 246 | 市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 市住建局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7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 |
101 | 247 | 市住建局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改颁布) 国务院,《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 |
102 | 248 | 市住建局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改颁布) 国务院,《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 |
103 | 249 | 市住建局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57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104 | 250 | 市住建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05 | 251 | 市住建局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106 | 252 | 市住建局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审核)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 | |
107 | 253 | 市住建局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108 | 254 | 市住建局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 | |
109 | 255 | 市住建局 | 燃气经营许可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
110 | 256 | 市住建局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
111 | 257 | 市住建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112 | 258 | 市住建局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113 | 259 | 市住建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 | |
114 | 260 | 市住建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 | |
115 | 261 | 市住建局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
116 | 262 | 市住建局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
117 | 263 | 市住建局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
118 | 264 | 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 |
119 | 265 | 市住建局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 |
120 | 266 | 市住建局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乡级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
121 | 267 | 市住建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122 | 268 | 市住建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123 | 269 | 市住建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124 | 271 | 市交通局、市发改委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市交通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分类管理,经评估的低风险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
125 | 272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
126 | 273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 |
127 | 275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128 | 276 | 市交通运输局 | 涉路施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129 | 278 | 市交通运输局 | 更新采伐林木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130 | 283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
131 | 284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
132 | 285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 年第6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 年第17 号修正) | |
133 | 286 | 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
134 | 288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 年第16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 年第16 号修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 年第60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 年第46 号修正)、《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 |
135 | 289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 年第16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 年第16 号修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 年第60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 年第46 号修正)、《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 |
136 | 290 | 市交通运输局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5号修正)《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73号) | 1000吨级以下泊位的内河港口非深水岸线、3000吨级以下泊位的沿海港口非深水岸线,由港口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实施 |
137 | 291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不含通航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水运建设项目中航道等级三级以上或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审批 |
138 | 292 | 市交通运输局 |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6号) | 一级至四级内河航道或者沿海五百吨级以上航道上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其他航道上的,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查 |
139 | 293 | 市交通运输局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 在规划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内河航道和沿海五百吨级以上航道修建涉航建筑物,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在其他航道上修建涉航建筑物,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核 |
140 | 294 | 市交通运输局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修正)《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 | |
141 | 296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42 | 297 | 市交通运输局 |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 |
143 | 298 | 市交通运输局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 |
144 | 301 | 市交通运输局 | 港口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45 | 302 | 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
146 | 303 | 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 |
147 | 304 | 市交通运输局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
148 | 305 | 市交通运输局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 | |
149 | 311 | 市交通运输局 |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150 | 312 | 市交通运输局 |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拆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
151 | 315 | 市交通运输局 |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152 | 316 | 市交通运输局 |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153 | 318 | 市交通运输局 |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154 | 322 | 市交通运输局 | 船舶国籍登记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 |
155 | 326 | 市交通运输局 |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 县级政府(由其指定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156 | 327 | 市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 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57 | 328 | 市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市交通运输局(部分委托县级交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 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58 | 329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 年第13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 年第15 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 年第60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 年第46 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59 | 330 | 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 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60 | 331 | 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国籍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 | 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定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批,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定由市交通运输局审批 |
161 | 332 | 市交通运输局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162 | 337 | 市发改委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
163 | 338 | 市水利局 | 取水许可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
164 | 339 | 市水利局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
165 | 340 | 市水利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166 | 341 | 市水利局 | 河道采砂许可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167 | 342 | 市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
168 | 351 | 市水利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
169 | 352 | 市水利局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170 | 353 | 市水利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71 | 354 | 市水利局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市林水局,县级水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172 | 355 | 市水利局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市林水局,县级水利部门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
173 | 356 | 市水利局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市林水局,县级水利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74 | 358 | 市水利局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市林水局,县级水利部门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
175 | 363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营许可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76 | 364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药广告审查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77 | 369 | 市农业农村局 |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78 | 373 | 市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许可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兽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79 | 376 | 市农业农村局 | 兽药广告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兽药管理条例》 《浙江省 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80 | 377 | 市农业农村局 | 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采集、采伐批准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81 | 378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 安全管理条例》《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43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82 | 379 | 市农业农村局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部分为审批,部分为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公布,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正) | |
183 | 383 | 市农业农村局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184 | 385 | 市农业农村局 | 培育新的畜禽品种、 配套系中间试验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 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85 | 386 | 市农业农村局 | 新选育或引进蚕品种中间试验审批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86 | 387 | 市农业农村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转基因生物 安全管理条例》《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 业部公告第1692 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87 | 388 | 市农业农村局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 | |
188 | 390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事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 《植物检疫条例》 | |
189 | 391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市农业农村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事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 《植物检疫条例》 | |
190 | 393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部分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省级执行内容中,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
191 | 397 | 市农业农村局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授权事项。其中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县级渔业部门实施 |
192 | 398 | 市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193 | 400 | 市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疗许可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8号修正) | 动物诊所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
194 | 403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猪定点屠宰 厂(场)设置审查*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
195 | 404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196 | 405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实行告知承诺制 |
197 | 406 | 市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198 | 407 | 市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199 | 409 | 市农业农村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 |
200 | 410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201 | 411 | 市农业农村局 | 猎捕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02 | 412 | 市农业农村局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 家林业局受理 10 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公告 2017 年第 14 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 干规定》 | |
203 | 413 | 市农业农村局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 业部令 1999 年第 15 号公布,农业部令 2017 年第 8 号修正)、《国家林业局受理 10 种 (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国 家林业局公告 2017 年第 14 号)《浙江省加强县级 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04 | 417 | 市农业农村局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205 | 418 | 市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05 年第46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06 | 419 | 市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村农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05年第46号)、《农业转基 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07 | 420 | 市农业农村局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县级渔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
208 | 421 | 市农业农村局 | 围垦沿海滩涂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县级政府(由其指定部门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
209 | 422 | 市农业农村局 |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 县级渔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 |
210 | 430 | 市商务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 市商务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211 | 431 | 市商务局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市商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其中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变更、注撤销)实行告知承诺制 |
212 | 432 | 市商务局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市商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公布,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
213 | 443 | 市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市商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其中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首次申请及变更)实施告知承诺制 |
214 | 446 | 市文广旅游局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215 | 447 | 市文广旅游局 | 境外投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事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216 | 448 | 市文广旅游局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17 | 449 | 市文广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18 | 451 | 市文广旅游局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事项),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市文广旅游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事项)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其中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219 | 452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220 | 453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221 | 454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 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22 | 456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223 | 459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市文广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24 | 468 | 市卫生健康委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卫生健康委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嘉兴市下辖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225 | 469 | 市卫生健康委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226 | 470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沐浴场所、30平方米以下的美发场所、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店)和书店无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227 | 472 | 市卫生健康委 |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实行告知承诺制 |
228 | 473 | 市卫生健康委 | 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 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0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卫生健康委执行内容部分委托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229 | 474 | 市卫生健康委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运输审批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内运输审批由省卫生健康委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嘉兴市下辖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230 | 475 | 市卫生健康委 |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公布,国卫职健函〔2020〕340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231 | 476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32 | 477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33 | 478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234 | 479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235 | 481 | 市卫生健康委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14号) | 产前诊断技术(省级医院除外)执业许可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市卫生健康委实施 |
236 | 482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执行内容中,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许可委托市卫生健康委 |
237 | 483 | 市卫生健康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实行告知承诺制 |
238 | 484 | 市卫生健康委 |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39 | 485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 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 省级执行内容中,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许可委托市卫生健康委 |
240 | 486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试行)的通知》(衢卫办发【2019】58号) | 实行告知承诺制 |
241 | 491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师执业注册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 |
242 | 492 | 市卫生健康委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
243 | 494 | 市卫生健康委 | 职业病诊断执业医师资格认定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卫生健康委(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嘉兴市下辖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244 | 495 | 市卫生健康委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14号) | 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省级医院除外)人员许可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市卫生健康委 |
245 | 496 | 市卫生健康委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246 | 497 | 市卫生健康委 | 护士执业注册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247 | 498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疗广告审查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公布,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48 | 501 | 市应急管理局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 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91号) | |
249 | 502 | 市应急管理局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 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 令第 45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9 号修 正) | |
250 | 503 | 市应急管理局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 局令第 45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9 号 修正) | |
251 | 504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 | |
252 | 505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 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 57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89 号修正) | |
253 | 506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市应急管理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 |
254 | 507 | 市应急管理局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 |
255 | 509 | 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批发)核发 | 市应急管理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 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5 号)、 《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 干规定》 | |
256 | 513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257 | 517 | 市应急管理局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不含煤矿) | 市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 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30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 | |
258 | 546 | 市市场监管局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59 | 547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生产许可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 | |
260 | 548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 | 属于食品生产许可大类 |
261 | 549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
262 | 553 | 市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市市场监督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63 | 554 | 市市场监管局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64 | 555 | 市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市市场监管局(部分委托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
265 | 556 | 市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其中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资格核准实行告知承诺制 |
266 | 558 | 市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70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40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267 | 560 | 市市场监管局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量法实施细则》 | |
268 | 561 | 市市场监管局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69 | 562 | 市市场监管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
270 | 566 | 市市场监管局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公布,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71 | 572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登记注册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272 | 573 | 市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273 | 574 | 市市场监管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274 | 575 | 市市场监管局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 机构登记 |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总局授权事项),经市场监管总局授权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 | |
275 | 576 | 市市场监管局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总局授权事项),经市场监管总局授权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地区)企业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 | |
276 | 577 | 市文广旅游局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省广电局委托事项),县级广电部门(省广电局委托事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277 | 586 | 市文广旅游局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 市文广旅游局,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广电总局事项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278 | 589 | 市文广旅游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县级广电部门(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由本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279 | 590 | 市文广旅游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280 | 591 | 市文广旅游局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省广电局委托事项),县级广电部门(省广电局委托事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81 | 592 | 市文广旅游局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 市文广旅游局(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广电局委托事项),县级广电部门(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广电局委托事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82 | 595 | 市文广旅游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 号公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9 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83 | 599 | 市文广旅游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市文广旅游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 号公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0 号修正)、《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 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84 | 600 | 市文广旅游局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285 | 603 | 市文广旅游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方言播音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
286 | 605 | 市体育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市体育局,县级体育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287 | 609 | 市体育局 | 高危险性体育经营许可 | 市体育局,县级体育部门 | 《全民健身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288 | 611 | 市体育局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 市体育局,县级体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
289 | 625 | 市新闻出版局 | 出版物批发业务经营许可 | 市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
290 | 626 | 市新闻出版局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县级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 | |
291 | 634 | 市新闻出版局 | 音像制品制作业务许可 | 市新闻出版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292 | 635 | 市新闻出版局 | 电子出版物制作业务许可 | 市新闻出版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293 | 640 | 市新闻出版局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市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 | |
294 | 641 | 市新闻出版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审批 | 市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2号) | |
295 | 651 | 市民宗局 | 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省名称) | 市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培训期三个月以上的 |
296 | 652 | 市民宗局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市民宗局(由县级民宗局初审) | 《宗教事务条例》 | |
297 | 653 | 市民宗局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
298 | 655 | 市民宗局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市民宗局(由县级民宗局初审)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
299 | 656 | 市民族宗教局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县级民宗部门 | 《宗教事务条例》 | |
300 | 659 | 市民宗局 | 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 市民宗局会同市公安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
301 | 662 | 市民宗局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市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
302 | 668 | 市侨办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市侨办(由县级侨务部门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号) | |
303 | 673 | 市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市气象局,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实行告知承诺制。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
304 | 674 | 市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市气象局,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
305 | 675 | 市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市气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实行告知承诺制 |
306 | 676 | 市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市气象局,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
307 | 721 | 市发改委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
308 | 730 | 市发改委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 |
309 | 731 | 市发改委 |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市发改委,县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 |
310 | 757 | 市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市烟草专卖局,县级烟草专卖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
311 | 759 | 市公安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
312 | 760 | 市公安局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313 | 761 | 市公安局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县级公安机关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314 | 763 | 市公安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315 | 766 | 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316 | 767 | 市公安局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317 | 774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级林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普通草种、普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 |
318 | 77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国家重点保护林草种质资源采集、采伐审批 | 县级林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19 | 78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县级林业部门 | 《植物检疫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20 | 784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省级执行内容中:占用林地2公顷以下的,委托市林水局以及桐庐县林业部门审核;农民建房占用林地的,委托县级林业部门审核 |
321 | 78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
322 | 78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县级林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23 | 788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
324 | 789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
325 | 79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市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林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
326 | 794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审批 | 县级林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27 | 79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县级林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28 | 798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 县级林业部门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
329 | 799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县级林业部门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
330 | 80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县级林业部门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
331 | 80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县级林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
332 | 862 | 市文广旅游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含投资类)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市文广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333 | 863 | 市文广旅游局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334 | 865 | 市文广旅游局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县级文物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335 | 866 | 市文广旅游局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36 | 867 | 市文广旅游局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乙二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 |
337 | 874 | 市文广旅游局 |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38 | 877 | 市文广旅游局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339 | 882 | 市文广旅游局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县级文物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340 | 883 | 市文广旅游局 |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 | 市文广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341 | 889 | 市卫生健康委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首次、变更注册;设区的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变更注册 |
342 | 890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医医疗广告审查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43 | 891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344 | 892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345 | 893 | 市应急管理局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 察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 令第 81 号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 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 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 非煤矿山 |
346 | 894 | 市应急管理局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 20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8 号修 正) | 非煤矿山 |
347 | 915 | 市市场监管局 | 药品生产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
348 | 918 | 市市场监管局 | 药品批发企业经营 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
349 | 920 | 市市场监管局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智慧新城办理 |
350 | 921 | 市市场监管局 |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
351 | 930 | 市市场监管局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审批 | 市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
352 | 931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智慧新城办理 |
353 | 934 | 市市场监管局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买审批 | 市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54 | 935 | 市市场监管局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许可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55 | 936 | 市市场监管局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56 | 938 | 市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收 购企业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
357 | 939 | 市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批 发企业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
358 | 940 | 市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 售企业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智慧新城办理 |
359 | 941 | 市市场监管局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 药品购买审批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智慧新城办理 |
360 | 943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一类中的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 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361 | 944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362 | 947 | 市市场监管局 | 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 |
363 | 948 | 市市场监管局 | 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 | 市市场监管局 | 《反兴奋剂条例》 | |
364 | 949 | 市市场监管局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 激素进出口审批 | 市市场监管局 | 《反兴奋剂条例》 | |
365 | 950 | 市市场监管局 | 执业药师注册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66 | 953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67 | 954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市市场监督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智慧新城办理 |
368 | 956 | 市市场监管局 |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 市市场监管局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9号公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发展的决定》 | |
369 | 959 | 市市场监管局 | 化妆品生产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70 | 964 | 市档案局 | 赠送、交换、出卖国有档案复制件审批 | 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
371 | 965 | 市档案局 | 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
372 | 966 | 市档案局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市档案局,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
373 | 974 | 市新闻出版局 |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市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委托事项),县级电影部门(省电影局委托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374 | 975 | 市新闻出版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县级电影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公布,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1号修正)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375 | 982 | 市事登局 | 事业单位登记 | 市事登局,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 |
376 | 984 | 市住建局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 |
377 | 985 | 市住建局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人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
378 | 986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
379 | 987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
380 | 993 | 市交通运输局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
381 | 99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382 | 99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部分委托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 农民建房委托乡(镇)政府 |
注:*为部门审核、政府审批项目。
二、浙江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8项)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 |
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省重点和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 | 县级林业部门 | 《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
3 | 市民宗局 | 举行非通常宗教活动审批 | 市民宗局 |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 |
4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浙江省公路条例》 | |
5 | 市住建局 | 人防工程改造、报废许可 | 市住建局,县级人防部门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6 | 市住建局 | 大型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 | 市住建局,县级人防部门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7 | 市水利局 |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 | 市水利局,县级水利部门 |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 |
8 | 市农业农村局 | 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 |
附件2
关于《衢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浙法联办〔2022〕6号)精神,市司法局牵头,联合市营商办组织36个市级部门开展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经梳理报送、审核反馈、修改完善,形成《衢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送审稿)》。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6月,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
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实施《衢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既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制定《衢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主要目的是对36个领域42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准确、规范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衢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送审稿)》包括征文、附件两个部分。
正文部分主要明确了梳理依据、清单名称等内容。
附件部分为公布的事项情况。涉及36个领域428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发改7项、教育6项、科技1项、经信2项、公安45项、国安1项、民政7项、司法4项、财政1项、人力社保8项、资源规划32项、生态环境14项、住建35项、交通运输40项、水利13项、农业农村36项、商务4项、文旅29项、卫健29项、应急管理13项、消防救援1项、市场监管41项、体育3项、新闻出版8项、民宗8项、侨办1项、气象4项、烟草1项、档案3项、事登1项、人民银行(外汇支局)17项、衢州海关3项、邮政管理2项、税务1项、银保监局7项。
五、评估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及协调处理等情况
9月23日, 通过浙政钉征求教育局、资源规划局、水利、住建局、文旅等36个单位意见建议,13个单位提出了意见,对6家单位意见予以采纳,对未采纳的意见,均向意见提出单位提出了说明并沟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