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46F/2022-133666 成文日期: 2022-08-05
发布机构: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2022年度交通运输工程(含轨道交通)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5 17: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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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人力社保局,市直交通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2〕20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交通运输工程(含轨道交通)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衢州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交通工程(轨道交通)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推荐申报,以及市本级交通工程(轨道交通)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县(市、区)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县(市、区)交通工程(轨道交通)专业初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和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推荐申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的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设施与运营)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一)助理工程师

1、学历与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职务

学历要求

任职年限要求

技术员

中专、大学专科学历

见习期满

助理

工程师

中专学历

任技术员职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学历

任技术员职务二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大学本科学历

见习期满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不作要求

2、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要求。

⑴.专业理论知识:初步掌握本专业的主要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较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法律法规基本程序,基本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⑵.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任现职期间,应具备有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并在工程师的指导下,学习及实践参与相应工程项目。

⑶.业绩要求:在工程师带领下或协助工程师参与完成1项小型以上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工作,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

⑷.在参与工作中曾获得荣誉或年度考核优秀的优先考虑。

3、论文与著作要求。

参与所从事专业相关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技术报告、调研文章。

(二)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和《浙江省轨道交通(铁路)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22]59号)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2),具体学历与任职年限要求如下:

申报职务

学历要求

任职年限要求

工程师

大专、本科毕业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

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二年

博士学位


高级工程师

本科及以上毕业

任工程师职务满五年

博士学位

任工程师职务满二年

(三)高技能人员政策。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文件精神,在我市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技能人员,在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技能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一是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二是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三是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 号)文件精神,对已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工程技术专业,已取得职业资格的,用人单位可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符合职称晋升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评审要求与正常评审要求一致。

(四)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专业工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根据《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衢市人社发〔2019〕91号)确定,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累计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中、初级职称要求提供与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相符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证明。学时证明统一通过“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提取(http//jxjy.rsj.qz.gov.cn)。申报高级职称按省交通厅要求执行。  

(三)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落实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制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含初定)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对于实行以考代评、全国统一考评结合的职称,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可不受空缺岗位数额限制,但取得资格后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参加申报竞聘。事业单位在实施评聘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从今年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职称时无需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系统将自动对接省人事工资系统,实行网上审核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情况和岗位空缺情况。

(四)职称转评要求。因工作变动需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应在现岗位工作按原有任职资格档次对应的职务试聘满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才能按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取得现岗位资格并受聘担任职务一年以上,方能按现岗位申报评审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五)省外调入要求。省外调入我市的申报人员,须经市人力社保局资格确认后,方可申报评审晋升。资格确认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外省调入人员)”进行申报。省内市外调入人员申报晋升时,无需重新确认,但在申报材料中需提供市外公布文件、评审表或浙江省电子职称证书。

(六)职称初定。职称初定条件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2]2号)文件执行。申报对象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栏目查阅申报条件和所需材料并进行在线申报。

(七)申报时间要求。2022年度衢州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在10月进行(详见附件3)。请各单位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通过“浙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按单位登记机构所在地进行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1.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建设与监理类”和“运营与管理(设施与运营)类”选择填写,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专业目录》(附件4)。

2.2021年未通过评审,且2022年无新业绩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涉密内容严禁上传至平台,必要涉密材料可通过线下方式提交。资格审查人员要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涉密情况进行把关。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评委)、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报送相应的交通运输工程评委会。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根据专业对口原则报送至相应的交通运输工程评委会。

五、其他

(一)申报纪律。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二)送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层次(级别)不低于评价条件中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论文与著作层次(级别)。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5)。

(三)收费标准。《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0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80元,中级职务评审推荐费80元,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150元。

(四)其他事项。职称认定、评审材料的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每年及时维护有关信息。2022年要求新填报业绩档案库的人数与职称评审申报人数比例达5:1以上。

六、联系方式

衢州市柯城区西区三江中路2号衢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405室,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3032901。

评审工作相关疑问解答请加入微信群:2022年衢州市交通工程职称评审群。

 

附件:1.《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附件1:评价条件.doc

2.《浙江省轨道交通(铁路)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附件2:浙交〔2022〕59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轨道交通(铁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3.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表附件3:评审时间安排表.docx

4.《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附件4:专业目录.doc

5.报送材料要求附件5:申报材料报送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