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3663 成文日期: 2022-07-26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市交〔2022〕77号 统一编号: ZJHC17—2022—0001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改《衢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5 16: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分享:

经研究,对《衢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衢市交〔2021〕130号)做如下修改:

将第二部分第(七)条

“在县(市)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取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报备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2.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负责人员及管理人员信息。”

修改

“在县(市)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取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后的《衢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自2022年7月26日起施行。

联系人:许家玮;

联系电话:3033133

附件:《衢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改《衢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