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3-136606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无水乙醇、1000吨试剂乙醇及1万吨消毒乙醇用品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野鸭垄路45号
建设单位:浙江其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浙江其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总投资16000万元,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东港片区化工新材料项目物理型加工区H-62地块(占地面积38.6亩)新建车间、仓库、综合楼及其附属设施,并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形成年产5万吨无水乙醇、1000吨试剂乙醇及 1 万吨消毒乙醇用品(消毒乙醇喷雾剂1000万瓶、消毒棉片10000万片、消毒湿巾1300万包)的产能,联产产品25%(v/v)的碳源乙醇5000吨/年。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和市相关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废水、废气、噪声)等委托有证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3、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本企业将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