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2812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市府办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政办发〔2022〕13号 | 统一编号: | ZJHC01―2022―0005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行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在衢州市区(包括柯城区、衢江区)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人员,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具有衢州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的,可享受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费用由市殡仪馆按规定先行办理支付)。
二、免费项目及免除费用
(一)遗体接运。
遗体接运费300元(限衢州市域范围内)。
(二)遗体冷藏、守灵。
1.遗体存放费60元/天,含冷藏(存放期限3天以内;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冷藏存放费用按实际存放时间计算);
2.守灵室场所租赁费20元/小时(集中守灵48小时以内);
3.水晶棺存放费200元/天(2天以内);
4.守灵室基础布置费。
(三)遗体告别。
1.普通告别室租赁费50元(可用于抵扣悼念厅租赁费);
2.绢花花圈租赁费(限10个以内)。
(四)遗体火化。
1.遗体火化费330元(限普通火化炉,也可用于抵扣捡灰炉火化费);
2.骨灰盒1只300元(可用于抵扣殡仪馆内其他类别骨灰盒购置费)。
(五)骨灰安葬(放)。
1.殡仪馆骨灰寄存费120元/年(寄存期限2年以内);
2.墓穴(位)费1000元(限市殡仪馆所属的骨灰堂、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墓穴〔位〕);
3.集中海葬仪式服务费(限柯城区、衢江区户籍逝者,费用由逝者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
4.指定节地生态安葬纪念碑镌刻费。
(六)祭扫。
代为祭扫服务费(限市殡仪馆或指定公墓、骨灰堂安葬〔放〕设施,春节、清明、中元、冬至期间免费代为集中鲜花祭扫)。
(七)其他。
对在指定地点实施骨灰撒散、树葬、草坪葬、骨灰堂安置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人员,按照《衢州市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衢政办发〔2019〕17号),给予一次性奖励(限柯城区、衢江区户籍逝者,费用由逝者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
除上述注明可抵扣费用外,其他免除费用不抵扣、不折现,超出部分由丧属自付。
三、申请办理程序
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凭卫健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逝者身份证原件;
(三)逝者为无名、无主遗体,需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四)具有衢州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的,还需提供死亡地殡仪馆相关收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经费保障
减免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市殡仪馆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经费结算办法由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另行研究确定。
五、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一)市民政局负责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政策的实施,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费用审核。
(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政策的资金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发改委、公安局、卫健委及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的通知》(衢政办发〔2012〕189号)同时废止。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