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2464 | 成文日期: | 2022-0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市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市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衢州与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公务事务联络工作。
2.承担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产业布局、发展方向研究,收集整理、分析研判、汇总报送重要政务、经济、科技、项目、产业、招商等方面的信息。
3.承担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负责开展驻点招商工作,做好相关企业、商会、科研院所来衢投资合作的联络、服务、政策宣传和投资环境推介等工作。
4.承担产业对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
5.协调“飞地”园区相关工作,加强工作联络和业务指导。
6.开展城市品牌宣传推广工作,与重要媒体保持经常性联系,宣传推介衢州。
7.承担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衢州籍知名人士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部门预算包括: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本级预算。
二、2022年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收支总预算81.82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收入预算81.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3.35万元,下降58.1%,主要是人员经费核减以及其他收入减少。
(三)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支出预算81.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3.35万元,下降58.1%,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67万元,占68.1%;日常公用支出6.16万元,占7.5%;项目支出20万元,占24.4%。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8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1.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万元。
(五)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52万元,下降14.2%,主要是其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08万元,占9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万元,占3.3%;住房保障(类)支出3.01万元,占3.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6.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工资、政府高级雇员及驾驶员工资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万元,主要用于驻珠三角联络处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6万元,增长4.4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4%。主要用于工作联络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维持正常接待所需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实际支出小于定额包干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所属各预算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衢州市驻珠三角联络处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部门的公用经费。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