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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起草的《全国低碳示范城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已于2022年3月9日至3月18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发改委端口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现我局再次将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2年4月1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处(西区仙霞中路36号四号行政楼511室)。
联系人:张侠,联系电话:3084232,电子邮箱:qzfzbbsc3084232@sina.com。
衢州司法局
2022年4月8日
全国低碳示范城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打造引领全国的低碳示范城市标杆市,特制定2022年—2024年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理解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转变,按照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新要求新路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低碳化转型为目标,建立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各主体的碳账户,聚焦“群众高频需求、企业共性需求、治理迫切需求”建设应用场景,推动工业、能源、交通、建筑、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科技和金融“两关键”的作用,撬动发展观、政绩观的深层次变革和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的全方位变革,打造成为引领全国的低碳示范城市标杆市。
二、基本原则
科技创新、数字赋能。聚焦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催生低碳发展新动力、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高水平推进“双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完善低碳发展激励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构建“双碳”精准智治体系。激活市场主体,建立碳交易平台和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系统推进、改革突破。坚持系统观念,完善顶层设计,建立横向贯通、纵向联动、高效协同的体系化推进机制。聚焦难点堵点,破解现行制度框架体系下深层次瓶颈制约,探索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低碳发展、共同富裕。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率先基本建立以低碳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政策框架和发展模式,探索走出一条以最低碳排放实现共同富裕之路。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建成在全国全球有较高影响力的低碳示范城市,争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园区,打造形成引领全国的绿色低碳转型五大样板:“双碳”智治平台样板、高碳产业转型升级样板、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样板、绿色低碳社会创建样板、“双碳”市场机制改革样板。
1.“双碳”智治平台样板。打造全省数字化改革的最佳应用和最佳实践,成为推动“双碳”的关键性、系统性举措和数字化改革标志性成果,力争全省全国推广衢州碳账户模式。企事业单位、农业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碳账户覆盖率100%,居民碳账户激活人数占全市总人口80%以上。碳账户应用场景创新在全省持续领先,力争进入每批次“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名单,力争每年夺取全省改革突破奖。
2.高碳产业转型升级样板。争创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园区,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实现省级低碳化试点全覆盖,建成国家和省级绿色工厂20个以上。基本完成化工、钢铁、水泥、造纸四大高碳产业低碳化改造,园区碳效能提升14%以上。培育壮大绿色低碳循环产业规模,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30%,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特种纸等六大产业链规上企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
3.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样板。确保每年完成省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能源结构优化走在全省前列,煤炭消费量占比下降3%。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新增光伏装机94万千瓦。重大水电和抽蓄项目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4.绿色低碳社会创建样板。省级低碳试点县创建实现全覆盖,省级低碳试点乡镇(街道)和试点村(社区)占全省创建总数的18%。6个县(市、区)大花园示范县创建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全市及各县(市、区)“无废城市”创建通过省级验收,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县实现全覆盖。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化肥、农药、农膜减量行动成效显著。
5.“双碳”市场机制改革样板。全面推进碳账户金融和生态账户金融改革,争创全国气候投融资试点,打造四省边际低碳技术交易中心。全部工业企业完成用能权初始配额分配,实现市域范围内可抵押、可交易、可变现,成为全国先行试点市。省级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县占全省创建总数的20%,符合CCER核证交易要求的林业碳账户达到100%,建设区域性森林碳汇收储交易市场。依托市生态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形成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和生态权益等统一市场,培育一批碳交易咨询、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等碳交易服务机构。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碳效能提升攻坚行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探索能源优化配置机制。压实碳账户体系建设责任,到2022年,能源企业碳账户覆盖率达100%、产品产量贴标率达100%。深化用能预算化管理,2022年,不断完善应用场景用能基数确认、年度用能预算、执行监测预警、结果评估应用等功能;2023年,构建灵活高效的转让交易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年度用能预算余量交易,引导能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2024年,完善要素配置倾斜、超用量次年等量扣减、差别化电价等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企业主动实施提质增效改造,减少能源消耗。
2.推动碳生产力精准提升。出台各领域、各行业、各地区的碳效能基准,建立碳效能产业准入清单,探索存量项目碳效能对标管理机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制定出台全市及分行业煤炭替代方案,煤炭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比重40%。到2024年,全市碳效能上升12%。建立以碳效能为重要依据的有序用电管理机制,实现有序用电的精准配置。
3.加大可再生能源供应。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大力推行光伏倍增计划,“整县推进光伏试点城市”建设进度力争位居全省前茅。到2024年,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开发区可利用的屋顶安装面积比例分别达到 40%、30%、20%、50%以上。积极破除光伏推进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光伏发电抵扣能耗政策落地,建立可再生能源新增用能权的交易流转制度,激励企业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光伏“标准地”建设,拓展光伏发展空间。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
(二)实施工业低碳化改造行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1.以园区碳账户体系建设撬动碳生产力提升。建设工业园区碳账户,形成“一园区一账户”。实行园区碳效能排名通报,建立园区碳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并纳入市对县(市、区)考核内容,对碳效能名列前茅的园区在土地、能源、金融、科技、人才等要素安排上给予倾斜,对不达标园区实行黄牌警告,并对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约谈。建立园区碳效能准入机制,新引进项目碳效能原则上要高于园区内本行业平均水平。推进园区高碳低效企业“腾笼换鸟”,对园区内碳效能在本行业后10%的企业实行改造提升,对未完成改造目标的企业取消优惠政策,并采取合法手段倒逼转型。
2.以行业碳账户体系建设促进重点行业低碳改造。建设行业碳账户,形成“一行业一账户”。建立本区块行业基准值,探索先进值、中间值和淘汰值,作为新项目引进的决策咨询依据,并纳入“亩均论英雄”政策。围绕做大做强六大产业,建设行业碳账户应用场景,绘制产业招商地图,建立产业链关键节点碳效能 “白名单”,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六大产业链规上企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形成1个千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5个百亿级“新星”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高碳行业改造工程,钢铁行业通过“小改大”腾出27万吨用能空间,造纸行业通过节能技改腾出6万吨用能空间,水泥行业通过技术改造和压减产量腾出20万吨用能空间。实施低效企业提升工程,完成700家高耗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低碳工厂和绿色供应链,推进一批传统产业制造过程、装备、产品智能化升级,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900家。
3.以产品碳足迹开发推动企业低碳发展。开发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推动领军型、成长型、出口型企业在低碳发展中做大做强,引导和鼓励低碳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建立行业碳标准。先试先行特种纸、木糖醇、装配式建筑、棉袜、钴材料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识,出台全市统一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在全国率先建立产品碳足迹数据采集、核算、评价等标准体系,探索产品碳标识、行业碳对标和供应链碳管理等应用场景,规上企业主要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达到100%。拓展碳账户在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柯城区围绕轴承智能装备产业、运动健康产业,衢江区围绕多式联运主导型现代商贸物流业、通用高分子有机材料产业,龙游县围绕碳基纸基新材料产业、精密数控和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江山市围绕智能家居产业、智慧能源装备产业,常山县围绕高端装备零部件产业、“两柚一茶”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开化县围绕有机硅材料产业、糖醇产业,精准施策、做优存量、做大增量。
(三)实施建筑低碳绿色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降低建筑碳排放强度。围绕新建建筑提升标准、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生活创建,深化建筑碳账户建设,实现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建筑面积一万平米以上公共建筑和既有公共建筑全覆盖,建设实时感知和数智控碳的信息化平台,推进既有公共建筑低碳化改造,降低单体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绿色建造和绿色生活等协同发展,打造成为省建设厅“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示范项目。
2.推广绿色建造方式。积极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发展零能耗建筑,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工作、绿色农房建设,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结合未来社区等项目谋划超低能耗建筑,实现建筑运行过程的低能耗排放。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将建筑能效测评纳入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四)实施交通运输低碳升级行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打造全省交通碳账户样板。建成“数据融合规范、核算方法科学、场景应用丰富、系统安全可靠”的交通领域碳账户管理体系,迭代升级道路运输企业碳账户场景应用1.0版,不断丰富交通领域碳账户多跨场景应用,实现碳账户覆盖100%规上货运企业、100%城市公交企业、100%城乡公交企业、100%班线(包车)客运企业、100%出租车企业及城市绿色物流配送试点类企业,形成“公交精细管理、道路出行路权、个人出行优惠”等应用场景,实现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消耗强度2项核心监测指标全下降,为全省交通领域数智治碳提供衢州样板。
2.推进运输装备新能源化。加速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提高运输装备的新能源化比例,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公共领域率先新能源化,今后,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应急保障和山区线路不适合除外)以及巡游出租车,新增、更新100%新能源化;新增和更新政府公务车辆(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100%新能源化,引导社会车辆新能源化,到2024年,社会车辆当年新能源车牌发放比例力争达到18%。加快运输装备能效提升,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淘汰0.2万辆,力争全部淘汰车龄10年以上的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占比达到15%以上。
3.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继续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升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占货运总量的比例。推进公路货物运输大型化、厢式化发展,不断提高营运货车中的重型货车占比。大力推进物流园区低碳化改造,以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强化运力整合、车货匹配以及供应链与物流链融合,提高货运组织效能,减少空驶里程。建设衢江区“四省边际枢纽港信息平台—碳账户模块”,建立港区由点到线再到面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深化运输行业碳减排管理,完善综合交通服务体系,打造成为交通运输企业减碳全省示范。
(五)实施农业固碳减排行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深化农业碳账户建设。构建“一账户、一体系、一场景、一标准、一政策”的农业碳账户体系,完成全市主导特色产业规模主体全覆盖,做到一个产业一个碳核算标准、一个低碳技术规范、一套政策支持体系,统筹推进农业“一县一场景”建设,建设数字农业工厂和数字农业园区,扩大农产品碳标签试点,探索农业低碳绿色发展的“衢州经验”,力争上升为“国家标准”,创建我国首个农业低碳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
2.推进农业循环化低碳化。实施化肥、农药、农膜减量行动,提高土壤有机肥比例,单位播种面积施肥、用药强度分别降至每亩22.8千克、0.16千克,农膜综合处理率达到90%以上。推广“光伏+”设施农业,推进农业生态技术、增汇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农业碳汇能力。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提高秸秆还田比例。推进种养殖结合绿色化农业,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打造一批畜禽生态健康、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的农机装备设备推广应用,推进农机标准化、规模化作业,减少化石能源汽柴油用量。
(六)实施生态碳汇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资规局)
1.深化林业碳账户建设。全面建成符合CCER要求的国有林场、集体林和个体经营户账户,开展林业碳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以不同经营主体、不同森林类型、不同经营模式的案例碳储量监测和核算,构建不同的监测核算模型,全面建立市县两级森林植被碳汇计量体系标准。探索搭建绿色奖补、信贷权、个体碳汇积分优惠等基于林业碳账户的小切口应用。加快“浙里种树”小程序上线使用,推进林业碳汇分纳入居民碳账户,丰富林业碳汇分应用场景。多方协作积极探索制定区域性森林碳汇交易规则,基于企业碳配额与国有、集体的交易和置换,明确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流程等。
2.提高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功能。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机制系统性重塑。争取获得2个省级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县,力争衢州市纳入省级林业碳汇先行基地面积达到1万亩,为全省林业碳汇提供衢州样板。完成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3.2万亩造林任务,完成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30万亩,森林火灾年度控制率每年在千分之0.8以内,松材线虫病除治实现全面拔点,使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69.93%,森林蓄积量力争达到3407万立方米。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构建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相互促进的闭环系统。
(七)实施碳普惠行动(牵头单位:市人行、市市场监管局)
1.深化居民碳账户建设。着力构建居民碳账户采集核算评价体系,居民碳账户力争全覆盖,活跃碳账户用户占比30%。居民碳账户逐步纳入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绿色餐饮等行为,出台《银行个人碳账户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并力争国家金标委立项。完善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碳减排核算,出台《居民碳账户—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碳减排工作规范》并力争上升省级标准。完善个人碳积分激励政策,建立碳减排市场化运营机制,引入碳资产运营管理公司,推进跨领域碳交易,形成居民碳账户运行闭环,探索出一条政企民多元共治的可持续“减污降碳”路径。
2.拓宽居民碳账户应用场景。以金融领域的个人碳账户为出发点,完善个人碳积分制度,出台绿色出行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采用绿色消费、绿色支付方式。加快建立统一的碳普惠制平台,强化碳普惠激励力度,推广创新性碳普惠产品,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力争将绿色生活指标纳入政府治理的数字化应用体系,深层次助力地方绿色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碳普惠应用实现“一县一场景”,“零废生活”推广到全市各区县,打造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
3.加快中小微企业碳账户建设。深入推进小微(规下)工业企业碳账户建设,扩大碳账户建设覆盖面,做好小微(规下)工业企业信息库及碳账户的动态调整与维护,提高数据采集精准性,力争实现数据系统自动对接采集,实现小微(规下)工业企业碳账户建设全覆盖。开展个体工商户碳账户建设试点。拓展碳账户应用场景,切实促进小微(规下)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个转企、小升规”。
五、改革支撑
(一)深化数字化改革,构建“双碳大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充分发挥碳账户“数据精准、核算科学、评价客观”的核心竞争力,巩固衢州“碳账户”作为全省“双碳”数智平台的基础应用的领先优势。以衢州市“生态大脑”平台为依托,建立碳账户数据库,着力推进配套政策制度,完善碳交易制度建设,建立衢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发展力指数,实现数智控碳的顶层设计。实时呈现数据源及数据流图,动态监测全市森林碳汇状况、变化趋势、中和能力法,将核算过程植入公共数据平台系统一键生成核算结果,一屏跟踪各类主体碳效水平及市内排序和变化情况,一键绘制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块碳效(能效)变化曲线,实现碳足迹一网跟踪、碳排放一键核算、碳监测一码评价。2022年,各领域碳账户至少上线一个特色应用场景,到2024年,各领域特色应用场景多点开花,双碳大脑在各领域分析、研判和预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探索双碳市场化改革,建立优化配置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共建”为目标,以低碳降碳节碳者受益,碳超标排放者付费为利益导向,在初步形成碳排放权责任账户、碳配额制度、碳汇资产账户体系下,逐步开展区域级、企业级的碳排放节余配额交易试点,形成碳达峰碳中和市场化推进机制。探索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市场化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碳账户”体系和交易机制,给予碳汇企业一定的政策激励措施。鼓励碳汇经营者自愿减排二氧化碳。通过市交易服务中心市场化运作优化碳排放权配置,探索企业购买森林碳汇抵消碳排放的碳中和交易机制。到2022年,初步建立碳交易化机制,培育数据核查第三方机构,增强数据基础,到2023年,建立碳交易市场化机制,并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试点;到2024年,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各类碳账户企业均纳入交易范围。
(三)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构建低碳金融体系(牵头单位:市人行)
充分发挥金融在“双碳”中牵引和杠杆作用,构建双碳变革中的金融超市,以碳账户为依托,开展信贷、保险、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低碳、减碳、脱碳和碳汇等领域的金融支持。重点深化建设碳征信报告,将碳账户中的碳排放信息转换为金融的语言、制度和标准,为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业务提供可操作、可计量、可验证的途径。依托“衢融通”平台,为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提供政策发布平台,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信息一览平台。金融机构上架碳账户金融产品,企业和个人在金融e超市中自主选择金融机构、贷款产品,提交线上融资申请,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和个人授权完成碳账户信息与贷款金额、利率、期限及担保方式的匹配和审批。通过政策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碳表现纳入信贷管理流程,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助力企业实现绿色减碳低碳转型。到2024年末,力争实现碳账户贷款800亿元,绿色贷款余额占比达到23%。
(四)深化碳科技创新,构建双碳研究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根据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依托碳账户精准监测,建设“双碳”研究中心,研究分析绿色低碳领域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打通技术链“堵点”,补齐创新链“断点”。一网分析我市绿色低碳技术水平和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方向,一屏展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双碳”技术路线图,一站集成碳智库、碳攻关等应用场景,一键发布技术攻关榜单、绿色技术交易需求,为企业提供低碳科技交易服务。编制“双碳”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库。与省内外著名高校与权威机构开展合作,成立“双碳”研究中心,推进绿色技术交易。聚焦省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和市六大标志性产业链提升,打造产业链重要环节的专业化单点技术创新优势,建设1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2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联盟。加强清洁能源、储能等领域前沿技术基础研究,重点突破高耗能行业节能增效技术,提前部署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负碳技术。
(五)探索碳排“双控”改革,建立精准智治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跟踪对照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将全市碳达峰目标要求分解至各领域、各县(市、区),动态跟踪碳达峰进度,一屏总览全市碳排放情况,动态跟踪各领域、各县(市、区)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以及碳汇增量,建立市域范围内各行政区域的目标考核体系,将目标责任考核清单化、闭环化管理。构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碳达峰进展情况分析模型和智库系统,建立以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主体碳账户为依托的碳排放监测网络,对碳源碳汇数据进行全流程规范化治理。到2022年,建立市县一体的能源双控、碳排放双控的考核机制;到2024年,碳排放强度下降14%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牵头部门负责成立各领域建设小组,各县市区成立县级建设小组,并成立各领域专项小组,建立例会制度。
(二)加大绿色财税支持
加大各级财政资金配套力度,各级财政要将碳账户体系建设的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给予支持。多方筹措,全面整合现有资源,积极争取省级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生态补偿资金或其他资金。
(三)建立健全市场机制
参与国家碳排放市场建设,支持重点企业盘活碳资产。着力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工作。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浙江省用能权试点交易,探索开展市内区县间、企业间用能权交易。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压实责任强化考核
将碳账户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及各领域市级牵头部门,科学建立碳账户体系建设KPI考核办法,推进碳账户各项重点工作建设,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及“十条军规”、记功嘉奖的依据。将区域碳效能提升纳入市委、市政府政绩考核体系。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关于《全国低碳示范城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6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屹主持召开全市碳账户建设第5次例会,根据会议内容及高市长的批示后,我委积极围绕“实质性降碳减排”这一主题,在国家各部委出台政策后,明确总体目标,及时起草了《全国低碳示范城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召集委内相关初始开展讨论,进行修改完善。期间,委政策法规处对《行动方案》作了合法性审查,委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做了法律审查。之后,我委专门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及6个(市、区)的意见,并做修改完善,形成《行动方案》送审稿。
二、制定本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碳账户建设是胸怀“国之大者”、顺应时代潮流、适应发展需要的关键之举,加强碳账户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摸清我市能源消费、碳排放的总量和强度“家底”,有利于找准低碳转型发力点,有利于抢占市场机遇。要在数据基础、资源集成、多跨应用、工作推进等方面,下大力气抓细、抓实、抓落地。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为推进我市碳账户建设工作,未来三年坚持走以碳账户建设驱动“双碳”领域大变革的路径,重点聚焦“157”开展工作,“1”即围绕创建全国低碳示范城市的总目标;“5”即打造“双碳”智治平台、高碳产业转型升级、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绿色低碳社会创建、“双碳”市场机制改革五个样板;“7”即实施碳效能提升攻坚、工业低碳化改造、建筑低碳绿色、交通运输低碳升级、农业固碳减排、生态碳汇提升和碳普惠七大行动。同时要在数字化、“双碳”市场化、绿色金融、碳科技创新、碳排放“双控”等五个方面强化配套改革。
四、制定文件的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 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 号)。
五、拟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通过碳账户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应用机制,实现深层次全方位变革,打造成为引领全国的低碳示范城市标杆市。二是基本原则。坚持科技创新、数字赋能;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系统推进、改革突破;低碳发展、共同富裕。三是主要目标。2022-2025三年间,建成在全国全球有较高影响力的低碳示范城市,争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园区,打造形成引领全国的绿色低碳转型五大样板。
(二)重点任务(共七大项18小项)
每项工作举措均明确责任单位。
一是实施碳效能提升攻坚行动。包括探索能源优化配置机制、推动碳生产力精准提升、加大可再生能源供应等3个小项。二是实施工业低碳化改造行动。包括规以园区碳账户建设撬动碳生产力提升、以行业碳账户建设促进重点行业低碳改造、以产品碳足迹开发推动企业低碳发展等3个小项。三是实施建筑低碳绿色行动。包括降低建筑碳排放强度、降低建筑碳排放强度等2个小项。四是实施交通运输低碳升级行动。包括打造全省交通碳账户样板、推进运输装备新能源化、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等3个小项。五是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包括深化农业碳账户建设、推进农业循环化低碳化等2个小项。六是实施生态碳汇提升行动。包括深化林业碳账户建设、提高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功能等2个小项。七是实施碳普惠行动。包括深化居民碳账户建设、拓宽居民碳账户应用场景、加快中小微企业碳账户建设等3个小项。
改革支撑(共五项)
一是深化数字化改革,构建“双碳大脑”。二是探索双碳市场化改革,建立优化配置机制。三是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构建低碳金融体系。四是深化碳科技创新,构建双碳研究中心。五是探索碳排“双控”改革,建立精准智治机制
(四)保障措施
包括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大绿色财税支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压实责任强化考核等4个方面。
六、征求意见及协调处理情况
已书面征求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及6个(市、区)的意见,收到修改意见39条,已做相应修改完善。
七、集体讨论情况
已召集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及6个(市、区)的对初稿进行讨论,待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市政府集体审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尽快发布实施。《行动方案》审议通过后,建议市政府尽快按程序发布实施。
2.落实工作任务。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对《行动方案》涉及到的工作举措、主要目标等要及早形成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人员,确保《行动方案》各项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