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3136197287/2022-131647 成文日期: 2022-04-20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衢市监综〔2022〕19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立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2 09: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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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单位:

现将《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立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法治立局”工作要点


2022年“法治立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各级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实现共同富裕美好社会衢州愿景,坚持“智治法治、专业专注、精准精彩”工作目标定位,以“34130”争先创优体系为动力,积极融入市委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法治立局”战略实施,加快推动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在贯彻“八八战略”、践行“八个嘱托”、推进“八大任务”、实现衢州“十四五”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成为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的排头兵、主力军。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完善法治责任体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指导引领市场监管系统做好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是实施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总纲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系统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市场监管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市场监管水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处室,下同)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行政执法工作要经得起自我推敲、经得起他人质疑、经得起复议审核、经得起诉讼考验”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法治市场监管工作责任体系。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切实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机关党委、人事处、法规处)

(三)持续推动“法治立局”战略实施。围绕放大市场监管职能集成、改革先发和体制机制优势,构建更加完善、更为与时俱进的市场监管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细化制定“法治立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关要求,高标准推进市局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市局党委将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全市系统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法规处、人事处、各相关处室)

(四)切实做好市场监管立法立规工作。深刻把握推进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改革实践需要,及时准确掌握全市系统立法需求,主动申报并对接立法机关。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有力推进《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和部分涉市场监管职能条款修订工作。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总局、省局相关规定要求,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做好目录实施工作。(法规处、办公室、餐饮处、各相关单位)

(五)有效落实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将权力清单工作贯穿到市场监管工作各环节各方面,按照法规处牵头汇总、相关单位具体落实、网监分局技术保障的原则,由法规处负责总协调、任务认领,相关事项实施单位负责具体事项实施清单编制、维护、管理,网监分局负责与软件公司协调、解决技术问题,合理分工,通力合作,及时准确开展地方立法执法事项规范、权力清单动态维护管理。(法规处、网监分局、各相关单位)

(六)严控规范性文件和机关合同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建立合法性审查台账。审慎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持续严控法律风险。协助做好市本级招商引资合同合法性审查。(法规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二、强化行政执法,切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行动。严格落实《衢州市“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协作推进构建全方位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加快“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动执法力量进一步下沉。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双简双增”打造法治营商环境高地的指导意见》,规范开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教科书式”执法、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等执法活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品牌。(人事处、综合执法队、信用监管处、法规处根据工作职能分工)

(八)提升案件办理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执法数字化创新,全面应用市场监管智慧执法办案平台,加快“简案快办”模式向全领域案件掌上移动办案推进,执法办案区数字化改造提升率从40%到100%。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应用案件管理系统和市场监管执法在线,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一致性,切实提升文书证据电子化率。(综合执法队、法规处)

(九)开展民生领域综合执法行动。聚焦社会关切、群众期盼的民生问题,立足“守底线、稳秩序、保民生”,开展“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维护市场秩序综合执法行动、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重点围绕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无合法来源食品(冷链食品)、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不合格儿童玩具产品、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综合执法队、各相关单位)

(十)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整治工作,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坚决整治擅自借党的二十大等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广告宣传行为,严禁借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等体育盛会违法违规发布商业广告。加强网络广告监管,强化明星广告代言行为规范。深入推进校外培训、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广告治理。强化对知名直播平台和重点直播间营销行为监测。(广告处)

(十一)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活动。全面落实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社会共治,依托网络传销监测系统,强化涉及传销市场主体调查处置,持续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联合整治,坚决打击假借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零售等名义从事网络传销的违法行为。发挥“三色预警”防控前移作用,压紧压实各成员单位打传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全面打赢联防联控整体战。(价竞分局、综合执法队)

三、强化法治赋能,切实推动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十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升级企业开办服务,完善银行预约账户在线推送和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服务功能。迭代升级注销“一网服务”功能,完善证照并销、破消联办、税务预检等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进27个高频行业准入准营“一件事”上线运行,实现注册登记与审批许可的集成联办。试行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经营者变更改革探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项目。加快“企业身份码”铺设提质扩面,鼓励市场主体电子亮照,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广泛性应用,实现合同签订、融资贷款、行政许可、检查、处罚等涉企事项“全程电子化、治理多元化”。(注册分局)

(十三)切实优化信用体系建设。应用自动化监管标签,强化信用对重点领域监管的支撑作用,健全告知承诺事项信用监管制度。完善失信主体常态化信用修复机制,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深化自主年报试点,探索年报精细化管理。推行主体数据“多报合一”,推进企业年报“去税务化”,并逐步向其他政府部门数据拓展。迭代升级审慎包容监管制度,推行触发式监管,探索和推进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优化“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部门联合“双随机”全覆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有机融合,确保“双随机”跨部门监管率达到20%以上、信用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70%以上。(信用监管处、综合执法队、法规处根据工作职能分工)

(十四)不断深化“一站式”平台服务。全面梳理市场监管涉企服务职能,通过整合政策、资金、技术和人员力量,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为核心,深度对接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建设、标准制定、产品检测等企业具体需求,打造“1个中心+N个窗口”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体系。每个县(市、区)迭代升级平台1家以上,争创省级“一站式”服务平台优秀示范点1个。(质量发展处)

(十五)加强平台经济规范治理。全面实施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编制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平台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组织开展平台合规情况评价。实施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健全平台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发挥“浙江公平在线”等数字化监管系统作用,依法精准打击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深入治理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网监分局、综合执法队、价竞分局根据工作职能分工)

(十六)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全面落实有关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重塑准入准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确立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探索制定重点领域和行业专项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全面推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积极配合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严厉打击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价竞分局)

(十七)深入治理涉企违规收费行为。聚焦疫情反复、元旦春节、亚运会等重大节点的价格防控工作,强化粮油肉禽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宾馆住宿、交通运输等住行游,以及电商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针对学校课后服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开展教育行业收费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虚构原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围绕水电气公用事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商业银行等违规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组织涉企收费行为整改“回头看”,建立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强化“两重”市场价格监管,严控大宗原料价格非市场因素异常上涨,强化重点民生价格治理,持续加强教育领域价格监管,推进房地产价格行为整治,加强惠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监管。(价竞分局)

(十八)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应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系统,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工程。以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为依托,定期征集和发布可实施转化的专利项目,力争落地项目5项以上,专利许可数增长10%以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惩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推进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组织开展银企洽谈,拓展知识产权绿色金融服务产品,质押融资保持20%增长。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产业联盟、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培育组建,力争创建市级知识产权联盟2家、省级1家。推动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推进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衢州产业扩容增面。(知识产权分局)

四、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守住安全底线

(十九)抓好疫情防控综合治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线上线下一体化打击防疫物资生产和销售乱象、网络交易违法乱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严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筑牢“四道防线”。全面配合做好进口物品防疫工作,检查督促企业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扫码、赋码工作,确保“全受控、无遗漏”。严守专业市场进口物品防疫屏障,开展打击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保障疫情防控大局。(食品流通处、市场合同处、综合执法队、疫情防控专班、各相关单位)

(二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统筹作用,推进全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持续深化浙食链、浙江外卖在线数字化建设,探索“三衢味”品牌与浙食链融合对接,纵深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智治场景应用,加快农批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切实督促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系列行动,全面完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持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逐步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闭环管理。(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根据工作职能分工)

(二十一)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剑”行动。以严厉打击药械化领域制售假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结合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药品领域维稳安保工作,全面排查无证生产经营、注册备案造假、生产销售未经注册备案产品、编造生产检验记录、违法违规购进使用原辅料生产、中药饮片生产过程掺杂掺假、生产销售质量问题产品等违法线索,依法严惩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医疗器械处、化妆品、药品检查中心、综合执法队根据工作职能分工)

(二十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抓好特种设备主体责任落实,固化使用单位自主申报检验的法定义务。发挥市特种设备技术协会作用,选树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先进标杆,并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深化四省一市特种设备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推进黄衢饶南四地市特种设备监管执法协作交流。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实现应配备作业人员的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5%以上。完善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衔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确保万台死亡率控制在0.23以内。(特种设备处)

(二十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深化“浙江e行在线”应用。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管,根据省、市局安排组织专项抽检,并发布通报和消费提示。全年开展质量监督抽查量1500批次以上,不合格发现率不低于15%,结果处理完成率力争达到100%。深化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局落实不少于一个块状产业。开展“告知承诺”改革成效评估“回头看”,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证后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40%。全面开展重点监管产品及生产企业分类监管,以“双随机”方式开展监督抽查。(产品监管处)

五、强化监督保障,切实推动执法规范化

(二十四)加强法制机构案件审核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法规处、综合执法队根据工作职能分工)

(二十五)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机制。深化集中评查和巡查评查双轨并进的工作方法,完善评查与集中研讨、业务培训交流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切实推动提升行政处罚办案水平。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省局有关行政处罚电子案卷立卷管理、行政处罚电子案卷评查规定和行政处罚案件在线指导监督系统的落实应用工作。(法规处)

(二十六)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全面应用省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管理平台,及时录入复议诉讼数据,加强对全市系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新发数量、案件类型、审理结果等数据的统计分析。落实纠错和败诉案件整改责任,努力实现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全市总量“双下降”、本级案件“零纠错”。及时移交复议案件相关材料与诉讼案件应诉材料,依法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复议决定。(法规处)

(二十七)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快推动法治市场监管与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依托“两专”干部建设,聚焦主职主业,开展多层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各类教育培训,切实推动加强市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从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切实达成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且市级法制审核机构人员不少于4人、区县级法制审核机构人员不少于3人的硬性要求。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人事处、法规处根据工作职能分工)

(二十八)加强法治队伍教育培训。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营造市场监管系统“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激活干部职工干的态度、比的意识、拼的精神,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工作人员与公职律师专题培训,通过多元化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培养法治干部“两专”人才。完善执法办案能手梯队建设,市县两级能手按层级完成相应数量的年度大要案指标,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判,积极主动选送办案骨干参加全省性大要案查办和集群行动,带动全市整体执法能力提升。(人事处、法规处、综合执法队根据工作职能分工)

(二十九)加强执法基础保障。实现市县两级数字化执法办案区全覆盖,积极配合省局推进省市县三级执法办案区互联互通,执法在线市县两级启用大屏指挥,实现执法现场实时互联、实时指挥。积极参与全省典型案例巡回演讲和执法稽查典型案例蓝皮书、执法指导手册编写工作,提高基层一线执法干部办案水平。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市场监管所“双百”行动。(综合执法队、人事处根据工作职能分工)

六、强化普法宣传,切实打造市场监管法治宣教金名片

(三十)扎实开展全市系统“学法考法用法”活动。认真组织2022年度“线上学、季度考、集中赛”活动,积极参与2022年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主动配合省局完善全省系统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题库、建立全省系统“学法考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库清单。(法规处)

(三十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实施《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细化制定《2022年普法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法规处、各相关单位)

(三十二)精准开展纪念日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行业宣传日等重要、特殊时间节点,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法规处、各相关单位)

(三十三)积极打造个性化、专题化普法产品。努力构建“普法+科普”市场监管专业普法新模式,借助“两院一中心”技术特长和专业优势,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教活动。积极推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力争获得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法规处、食药检院、计质检院、特检中心、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