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306N/2022-131586 成文日期: 2022-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阳光规划
发布机构: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衢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2020-2035)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18 17: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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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2020-2035)》已编制完成。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

    二、总则

  (一)规划目的

切实保护衢州的历史文化遗产,弘扬衢州的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讲好衢州故事,同时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规划范围

衢州市行政辖区,面积8844.55平方公里,以衢州历史城区为重点。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相一致,为2020-2035年。

  三、保护原则和保护体系

  (一)保护原则

1.真实性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真实的历史信息,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历史文化价值,落实保护要求,保护各类遗产本体及其依存的历史环境,保护传承传统的营建智慧和营造技艺,延续历史文化空间中真实的生活氛围。

2.完整性原则。将历史文化名城作为有机整体,完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本体及与其紧密联系的历史环境氛围和历史文化传统,进而维护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与综合性。

3.可持续性的原则。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文化基因和城市文化资本,以严格、妥善保护为前提,发掘其价值和文化内涵,通过合理展示与利用,实现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4.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文化生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不可分割。“静态”为主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动态”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是保护文化生态的基础。

  (二)保护体系

1.市域

衢州市域范围是衢州丰富历史文化资源赖以生存的坚实本底,是城乡聚落依托自然山水发展演变的主要区域,市域层级的保护为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全要素、全时空、全系列的保护奠定了基础。

2.历史城区

历史城区北至西安路及斗潭公园北侧,东至蝴蝶路东北延长路段,南至蝴蝶路、劳动路及南湖公园南侧,西至衢江,面积为2.59平方公里历史城区是衢州充分利用自然地理条件,科学选址,筑室营城的区域,应保护历史城区的城址环境、整体格局和特色风貌。

3.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汇集了衢州历史文化空间资源的精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的历史格局风貌、延续传统生活氛围。

    四、保护内容及保护重点

   (一)保护内容

1.保护历史城区棋盘状城市格局,鹿鸣山-府山及衢江-护城河构成的山水环境,以及历史轴线、街巷肌理、重要空间节点及历史风貌。

2.保护衢州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2片,即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心城区外的历史文化街区3片,即龙游县河西街历史文化街区、常山县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和常山县里择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风貌区1片,即南宗孔庙和府山历史风貌区。建议新增下方村为历史文化街区。

3.保护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926处,其中,重点保护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65处。

4.保护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共计1014处(衢州市区首批公布88处,常山县三批公布205处,江山市三批公布216处,开化县三批公布300处,龙游县三批公布205处)。

5.保护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个历史文化名村,8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6.保护54个中国传统村落,83个省级传统村落。

7.保护古树名木及古桥、河埠头、驳岸、古井、牌坊等历史文化要素。

8.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国家级名录项目12项、省级名录项目76项、市级名录项目300项。保护老字号、历史地名、名人文化等其他优秀传统文化。

9.保护历史城区的历史街巷,包括一类保护街巷43条,二类保护街巷20条,三类保护街巷6条。

10.保护以古道为主的陆运文化线路、以水运线路为主的河道及沿线相关遗址、驿站、关隘、古亭、古桥、渡口、码头等文化要素。重点保护仙霞古道、衢徽古道、东坪古道、畏岭古道等陆运文化线路,衢江文化带及沿线文化遗存。

11.保护农业文化遗存和工业遗产等文化要素。

   (二)保护重点

1.体现衢州城市格局和发展特色的历史城区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山水环境和景观视线通廊。

2.体现衢州城市典型格局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

3.体现衢州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

    五、市域文化遗产的保护

按照“一城一带,四区多点”的结构进行市域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

一城:衢州历史城区,重点保护古城格局和传统风貌。

一带:衢江文化带,彰显衢江及其支流(常山港、江山港)沿线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构筑衢州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主脉。

四区多点:徽州文化和自然景观集聚区、仙霞古道文化集聚区、农耕文化和工业文化聚集区、商帮文化聚集区,及多处历史文化遗存展示点。

    六、历史城区的保护

    (一)历史城区的主要保护内容

1.历史格局的保护:保护历史城区城址轮廓和城垣遗存;保护历史城区历史轴线;保护历史街巷;保护历史水系及其相关要素;保护文化景观环境。

2.景观视廊和视域的控制:确定中观与微观两个层次的景观视廊和视域;中观层次的景观视廊,应保障各景观视廊的视线通透,控制视廊内新建建筑的高度微观层次的景观视域与视廊范围内应严格控制建筑风格、体量和色彩,严禁插建对景观保护有影响的建筑。

3.整体风貌保护:尊重衢州地方建筑特色,保护古城整体风貌特征,按照“整体协调、重点保护”的原则进行严格保护和控制;划定2片历史文化街区、1片历史风貌区作为历史城区历史风貌保护的重点,严格保护和控制建筑的整体风貌,保持衢州地方建筑特色。

    (二)建筑高度控制

历史城区建筑高度实行分区控。

1、原高控制区: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2、Ⅰ类高度控制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建控地带、历史文化风貌区、主要街巷两侧8~20米范围内,改建和新建的建筑层数高度不超过3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5米,且不得高于紧邻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

3、Ⅱ类高度控制区:城墙及历史文化街区建控地带后退40米范围内(结合现状微调),历史城区内景观视廊沿线,改建和新建的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高度不超过12.0米,且不得高于紧邻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对20米以上的建筑实施拆除或降层;

4、Ⅲ类高度控制区:历史城区除原高控制区及Ⅰ类、Ⅱ类高度控制区以外的区域,改建和新建的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8米,且不得高于紧邻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

5、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应符合文物保护要求主要沿街商铺界面的高度控制以Ⅰ类高度控制区控高要求为准。涉及视线通廊的地块需保证重要视点之间的视线通透,对景观视廊产生遮挡和破坏的建筑应进行降层或拆除处理。环境协调区范围应做好城市设计,建筑高度、体量、色彩、风格应与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相协调。

    (三)历史城区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

历史城区展示结构为“一环、四轴、四片、双网多点”。

一环:指古城城墙遗址展示环;

四轴:指古城格局展示轴线;

四片:指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展示区,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展示区,孔庙-府山历史文化展示区,坊门街历史文化展示区;

双网多点:指古城内的古水网、古路网,以及多个历史文化展示节点。

    七、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的保护

    (一)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的划定

    1.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

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东至天宁巷、南至道前街、西至衢江、北至西安门,共22.67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东至县西街,南至皂木巷、西至水亭门、北至天皇巷天后宫,面积为6.6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5.98公顷。

2.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

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东起化龙巷、南至樟树底、西至衢州人民医院、北至讲舍街,总面积3.1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东至白果巷和新华巷,北起讲舍街南侧,南至化龙巷46号南侧,西至赵抃祠,面积为1.1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96公顷。

3.下方村历史文化街区(建议)保护范围

下方村历史文化街区(建议)保护范围南至衢州中等专业学校北侧院墙,东、西、北参考建筑及挡土墙等边界,共3.16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1.5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6公顷。

4.南宗孔庙和府山历史风貌区

南宗孔庙和府山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东至府东街,南至体育场路二巷、西至体育场路、北至后花园路,面积为27.3公顷。

  

 

 

对此规划公示内容需咨询或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与我局联系,并有权按照听证规定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上述权利。(联系方式:叶女士 8010197)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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