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2-143974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现就《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发展,先后作出多次重要指示批示,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8-2020年,我市谋划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治理格局逐步形成,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初见成效。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全面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建设“重要窗口”和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支撑,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拟出台我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我市《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十八条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交通强市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为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建设“重要窗口”和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支撑。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分两个阶段,明确了到2022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县乡道不低于6%及村道不低于5%、农村公路技术状况中等及以上占比不低于8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第三部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强市级统筹和指导监督,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对各县级政府目标考核,市交通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和技术支持,市发改、财政、公安、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要求,明确和落实交通等相关部门、乡级政府的农村公路管养事权和责任,实行农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管理,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建管养运投入。夯实乡级人民政府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和分管负责人,确定稳定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实管理养护力量。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支持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做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实行分级绩效管理,市、县、乡逐级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一是加大养护工程投入。根据省《意见》规定,从2022年起,省级对26个加快发展县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35000元、乡道22000元、村道10000元的标准,切块到县(市、区)。市《意见》规定,其余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负责筹措落实。二是加大日常养护投入。从2022年起,省市县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7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500元;其中省级切块到26个加快发展县标准为:每年每公里县道4500元、乡道2500元、村道2000元。市《意见》规定,其余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负责筹措落实。三是建立资金五年至少调整一次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物价变动和地方财力增加等因素,原则上5年内至少调整一次。四是鼓励创新投融资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五是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市县级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审计部门开展相关资金审计。
第五部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改革,县级政府要拓展农村公路养护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各种综合养护承包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提升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专业化水平,县级政府要督促指导乡级政府加强基层管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级管理站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信用评价。完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入分析本地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加强跟踪评估,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改革进程,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抓好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养护体制改革的有效形式,开展改革试点,不断积累经验,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进改革。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法律宣传和政策解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三、实施日期
新《意见》中多项指标时间节点为2022年起,建议《意见》自出台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