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公租房、人才公寓日常巡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2-03-31 09: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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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公租房、人才公寓管理,根据市本级公租房监督管理应用场景建设要求,构建全流程智慧监督体系,根据单位职能,特制订本制度。

一、巡查目标

房屋巡分为安全巡查、定期巡查、预警巡查、空置房巡查、举报核实巡查,需达到5个100%:

1.安全巡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房屋安全巡查;

2.定期巡查:重点承租家庭每半年需100%上门巡

3.预警巡查:在市本级公租房监督管理应用场景、市本级保障性住房日常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触发预警(含黄色预警、红色预警),无法通过电话核实等远程方式排除预警的,需100%上门巡查;

4.空置房巡查:空置房每月100%巡查到位;

5.举报核实巡查:涉及转租转借、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装修等各类举报,需100%上门巡查。

、巡查分工

安全巡查

对房屋楼道、外立面等公共空间及消防设施、房屋使用安全等组织专项安全巡查。专项安全巡查由单位统一组织安排,房屋安全科牵头,资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配合,巡查时间、方案另行制定。安全巡查需建立《住房中心公房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表》台账资料(详见附件1)。

)定期巡查

对未采集人脸图像的承租家庭、违规使用房屋整改到位家庭等重点承租家庭进行定期巡查定期巡查需建立《公租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房房屋定期巡查表台账资料(详见附件2)。

1.公租房定期巡查:

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管理科

2.人才公寓及其他房屋:

责任科室:资产管理科

(三)预警巡查

系统中预警触发后,由中国电信衢州公司派驻人员初步核实后进行派单,住房保障管理科、资产管理科通过电话核实等远程方式进行核实后仍难以确认的,需100%进行上门巡查。(预警监督处置规则及处置措施,详见附件3。预警巡查需建立预警巡查表》台账资料(详见附件4

1.承租户合同预警、承租户公租房使用情况预警、承租户租金逾期预警承租户退出预警空置率过高预警等五项预警巡查住房保障管理科负责;

2.空置房违规使用预警、维修时效性预警、资产使用年限预警等三项预警巡查由资产管理科负责。

(四)空置房巡查

所有空置房每月巡查一次,重点巡查渗漏、排水、门窗设施等情况,具体由资产管理科负责。空置房巡查需建立《空置房检查表》台账资料(详见附件5)。

(五)举报核实巡查

1.承租户擅自转租转借、改变房屋用途、长期闲置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等方面的举报,涉及公租房的由住房保障管理科牵头、资产管理科配合;涉及人才公寓及其他房屋由资产管理科牵头;

2.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墙体屋面漏水、雨水污水管道堵塞等方面的举报,由资产管理科牵头,涉及公租房的由住房保障管理科配合;

3.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等方面的举报,由房屋安全科牵头,涉及公租房的由住房保障管理科配合;涉及人才公寓及其他房屋由资产管理科配合。举报核实巡查需建立《举报核实巡查表》台账资料(详见附件6)。

、巡查要求

(一)巡查必须认真负责。巡查应做好细致到位,不留死角、落实到位。牵头(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巡查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为巡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隐瞒、虚报、包庇等不真实反映巡查情况的工作人员,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巡查应建立工作台账。每次巡查必须建立房屋巡查台账,并留存相应照片、影像、资料备查。涉及预警巡查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巡查,并将台账资料录入系统

巡查应做到科室联动。各项巡查应在侧重本科室巡查内容的同时,兼顾其他巡查内容。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等情况具体责任人将相关情况移交给相应负责科室(详见附件7:巡查移交单),由承担该职责的科室进一步调查,并依相应职责处理。

本制度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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