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1248 | 成文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政发〔2022〕8号 | 统一编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202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要求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21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202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柯城区政府
衢江区政府
二、良好单位
江山市政府
三、合格单位
龙游县政府
常山县政府
开化县政府
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做到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更加扎实有效、生态修复更加持续有力,为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