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1192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市府办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政办发〔2022〕6号 | 统一编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除险保安”“六大行动”,打好打赢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战,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3处(家)工矿消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单位依法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挂牌事故隐患整改销号流程,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并形成闭环。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组织初审和验收,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见附件2)报送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对各地挂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提请市政府予以销号。
鉴于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33处(家)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详见衢政办发〔2021〕11号文件)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通过市级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的验收,予以摘牌销号。
附件:1.2022年市级挂牌督办工矿消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2.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