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736G/2022-141392 | 成文日期: | 2022-03-22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应急〔2022〕14号 | 统一编号: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衢州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2日
衢州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方案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方案》(应急厅函〔2021〕317号)《浙江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方案》(浙应急救援〔2022〕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的现场管理,提高社会应急力量现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社会应急力量现场救援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衢州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应急协调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红十字会、高速公路衢州管理中心等单位责任处室负责人以及市先锋红十字应急救援队队长、市蓝天救援队队长、市民安公益救援中心队长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协调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协调组、保障组,综合组组长为市应急管理局徐绍君,协调组组长为市应急管理局朱建伟,保障组组长为市应急管理局张凯露。(具体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邵永忠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任典华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协调处处长、指挥中心负责人
成 员:何 燕 市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处处长
马三良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救援处处长
杨根山 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处长
姚雪飞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
毛文超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曹国俊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处处长
刘慧平 高速公路衢州管理中心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张来根 市红十字会赈济处处长
二、建设内容
(一)机制建设。建立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运行、管理、联络、演练、保障和灾害抢险救援等工作制度,与本级应急预案体系相衔接,编制流程图。
1.明确运行流程。根据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以下流程启动运行:
报送救援需求信息(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核实并发布救援需求信息(综合组)→处理救援信息(协调组)→组织统一调度(协调组)→组织交通保障(保障组)→组织任务管理(协调组)→组织后勤装备保障(保障组)→组织力量撤离事故现场和灾区(协调组)→统计汇总总结(综合组、协调组)。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制度;
(2)应急救援队伍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制度;
(3)深化社会应急力量培育和发展的意见;
(4)现场协调机制演练、联络制度;
(5)总结评估制度。
(二)平台建设。依托应急管理部、省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承接建设市级平台,指导督促县级平台建设,组织人员录入数据信息,组织平台系统末端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协调机制建设相关要求;
2.结合实际,做好市级现场协调机制制度建设;
3.统筹人员分工和制度落实;
4.协调成员单位和各组工作内容落实;
5.统筹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二)市应急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章立制、机制运行和培训演练工作;
2.组建完善机制运行团队,启用和参与维护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
3.负责现场协调机制编组。
4.根据事故、灾情和本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社会发布救援需求信息;负责掌握和处理辖区内社会应急力量相关信息,根据事故、灾情和本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及时组织调度,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
5.为统一调度前往事故现场和灾区参加抢险救援行动的社会应急力量提供咨询服务;组织进入事故现场和灾区的社会应急力量进行信息报送,随时掌握应急救援情况;
6.统筹协调事故现场和灾区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为社会应急力量提供必要的物资、装备、器材、交通和生活等保障;
7.组织事故现场和灾区社会应急力量有序撤离;
8.统计、汇总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援任务情况等。
(三)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职责:
1.向市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组报送应急救援需求;
2.协助做好辖区内社会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协调队员所在单位工作情况,帮助队员家庭解决有关困难。
(四)市公安局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公安交管系统做好抢险救援车辆公路通行的交通保障工作,畅通救援通道;
2.负责在事故灾害现场周边区域管控状态下,做好抢险救援车辆核验放行和交通疏导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局职责:
1.负责在抢险救援行动中组织调度抢险救灾、人员疏散的车辆;
2.协助做好人、畜、物资疏散转移等运输工作。
(六)高速公路衢州管理中心职责:组织各收费站全面落实抢险救援力量快速通行工作,执行扫码、验证、放行等具体事项。
(七)市红十字会职责:组织对伤病人员和其它受害人提供人道援助。
(八)综合组职责:
1.发布、接收、核实、报送救援需求信息;
2.组织工作会议;
3.起草重要文件报告;
4.管理文档资料。第一时间核实救援需求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发布救援信息,报送协调组。
(九)协调组职责:
1.掌握事故和灾情信息;
2.统筹抢险救援任务;
3.确定现场和社会应急力量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建立衔接机制;
4.统一调度社会应急力量进入事故和灾害现场;
5.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和撤离事故现场、灾区;
6.统计汇总救援信息。根据救援需求,择优选择社会应急力量,提供队伍GPS定位,报保障组;通过应急管理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发布调令、明确任务;落实专人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进入事故现场和灾区。
(十)保障组职责:
1.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事故现场、灾区其他有关力量,为社会应急力量执行任务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装备、物资、油料和食宿等保障;
2.为社会应急力量赋“安全码”和灾后补偿做好保障。做到第一时间将社会应急力量信息告知政府有关单位(部门),配合协调组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进入事故现场和灾区。
(十一)社会应急力量职责:根据协调组的调度指令第一时间做好救援准备赶赴事故现场和灾区,抵达事故现场和灾区后根据协调组、保障组的安排有序进入,服从现场指挥,安全有序参与救援。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现场协调机制建设的重要性,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对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管理,不断增强我市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和社会应急力量实战能力,实现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高效有序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强化责任落实。应急管理部门切实发挥好作用,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共同参与、融合建设的工作局面;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要根据任务需要认真负责,确保救援任务高效完成。
(三)确保建设质量。市级现场协调机制架构,做到定人定位定责,并适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情况充实调整。进一步优化拓展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功能,整合现有内容,理顺运行流程,落实支撑力量,突出工作重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