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0734 成文日期: 2022-02-20
发布机构: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失效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22〕6号 统一编号: ZJHC00-2022-0001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5 14: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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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衢州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深入实施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特制定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坚定不移推进能耗“双控”,全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系统性变革,坚决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力推动衢州工业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目标

通过3年攻坚,全市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22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120万元,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3万元/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4%以上,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规上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相当于营业收入比重突破1.7%。全市整治提升低效企业(含高耗低效)1200家,腾出低效工业用地1.5万亩,腾出用能40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80万吨以上;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60个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35项以上,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30家以上。制造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全面摸排高耗低效企业。对标《浙江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锁定亩均税收未达到所属行业指导标准的企业,尤其是能耗强度也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作为整治提升目标。以各区块为责任主体,按照动态摸排、分类建档、清单管理的方法,以规上制造业企业、实际用地3亩以上的规下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用地、用能等情况,建立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智造新城管委会、智慧新城管委会为责任主体,下同)

2.坚决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各区块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要求,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坚决依法处置;对其他高耗低效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实施“一企一方案”,对标提升,达标销号。同时,推进化工企业分类整治提升,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的化工企业,以2020年全市存量化工行业企业数量为基数,2021年减少15%,2022年再减少10%。(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开展“两高”项目评估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进行处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拟建“两高”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对明显超出我市能耗“双控”目标、环境排放容量的项目,要求立即停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加快整治提升低效工业用地。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研究工业用地布局。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监管,对涉及用地闲置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模式出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区块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投资监管协议。探索参照“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探索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5.大力整治提升产业发展平台。深入开展产业园区和企业有机更新,持续推进各类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努力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园区。扎实开展化工园区整治,实现安全发展、智能发展、集聚发展、绿色发展、高效发展。提质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厂房改造建设小微企业园,新培育四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2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

(二)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1.强化产业引领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制约产业发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计划,推广“揭榜挂帅”“赛马制”,实现6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科技成果。深入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每年谋划推荐10个、实施5个省级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水平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持产业园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牵头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孵化载体。建成省级众创空间21家以上,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9家以上。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力争全市技术交易总额突破109亿元。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共1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

3.加快建设创新引领性平台。积极建设省高端化学品技术创新中心,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企业研发机构优化整合、能级提升,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分别达39家、18家以上,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实现县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4.推进制造业创新主体做专做精。梯次培育世界级领军企业、高市值上市公司、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单项冠军2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隐形冠军企业6家。动态培育100家高成长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80家以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办、市科技局)

5.着力构建产业链创新链生态圈。深入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探索“链长+链主”协同推进机制,分行业动态培育“链主型”企业15家,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5个,加快形成“头部企业+中小企业”的产业链创新链生态圈。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突破口,加快氟硅与电子化学、常山轴承行业产业大脑建设,积极谋划特种纸行业产业大脑试点,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培育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三)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加强主导产业重大项目招引。聚焦各区块确定的两大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确保每年省市县长项目工程中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项目落地率达到50%以上,当年落地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10%以上。加强与央企等企业常态化对接,力争每年落地战略合作项目8个以上。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在招商引资中的引导作用,推进一批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招引。瞄准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大力开展重大制造业外资项目招引,2021年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6000万美元以上,2023年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7000万美元以上。加快推动综合保税区申建,推动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重点开放平台协同发展。深化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加强浙江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建设,争取打造一批高能级外资对接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衢州海关)

3.加强延链补链强链关键项目招引。聚焦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特种纸六大标志性产业链,实施“一局长一项目”专项行动,紧盯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环节,每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主动融入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争取一批产业链合作项目落户飞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

4.加快资本市场“衢州板块”培育。高质量推进“凤凰行动”计划,力争每年动态保有上市培育企业、拟上市企业100家,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不断壮大资本市场“衢州板块”和高质量发展的上市公司群体。到2023年末,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市值力争达到20家、2000亿元;推动全市上市公司新增融资120亿元以上,投资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新增并购重组金额30亿元以上,落地一批补链强链项目。(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

5.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开展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对制造业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实施、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四)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扎实推进制造业质量革命。全面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国家标准45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35项以上。实施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3年内新增省级质检中心(或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以上,积极开展国家级质检中心培育,推进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全面实施企业数字化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制造方式转型,分行业、分区域推进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和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每年争取新增工业机器人500台以上,每年实施市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400个以上,其中数字化、智能化技改项目200个以上,节能减碳技改项目50个以上。每年争取10个以上项目列入省级重点技改项目,争取2个以上项目列入省级重点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加快制造业产品升级换代。组织实施产品升级改造重点项目,每年完成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200项以上、实施省重点技术创新和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20项以上、认定“浙江制造精品”10项以上。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设计智造大赛,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服务型智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每年新增1家国家级服务型智造示范平台,1家省级服务型智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大力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新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30家以上。开展“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的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培育,形成一批省内知名区域品牌。贯彻实施“浙货行天下”工程,加快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加大浙江出口名牌培育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5.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严厉查处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行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力维护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安全。不断推进知识产权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浙江知识产权在线”信息服务市场主体全覆盖,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共同保护意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统筹大科创、大商贸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强化政策集成,优化使用方式。充分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引领撬动作用,扩大政策覆盖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二)强化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十类地”综合处置、工业强市十大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力度,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50%。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前提下,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积极争取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试点。(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聚焦六大标志性产业链为核心的制造业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腾笼换鸟”新增投资项目融资需求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保监局)

(四)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腾出的能耗指标和碳排放空间,重点用于实施“腾笼换鸟”低碳新兴产业项目、强链补链项目和技改项目。充分利用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差别气价、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

(五)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产业园区及周边区域,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产城人融合发展,实现职住平衡。在衢州市区,产业园区内的存量工业项目和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B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在符合安全要求、产业发展政策的前提下,为满足职工居住需求,可以通过新建、拆除重建、扩建等方式,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内的新建工业项目,可结合实际和职工居住需求,充分利用上述支持政策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统筹小微企业需求,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资源规划局)

(六)加强制造业人才保障。全面落实人才新政,优化政策兑现方式,帮助企业用好用足人才新政。着力引进“高精尖缺”产业人才,支持企业申报省海外引才计划、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双领”计划等人才项目。全力打造“产教融合”平台,深入实施千企万人培训工程,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推进“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职业院校提质扩量行动,加大职业院校建设力度,鼓励多形式校企合作。加快大学生引进,有计划地组织单位、企业开展高校推介会、校园招聘会、大学生进企实习见习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五、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扛起历史使命,量化细化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加强指导服务,坚定不移抓好攻坚行动实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市工业强市工作专班与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融合办公。各区块要实施专班化工作机制,细化本区块攻坚行动方案。省市县三级联动,各部门协同配合,实行闭环管理,全力抓好攻坚行动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服务指导。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开展亩均评价、绿能码、零手动操作、衢融通、产业链“一键通”等多跨场景应用。深化服务企业活动,解决企业最需要最紧迫的难题,打造具有衢州特色的“三服务”2.0版。开展政策宣贯,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最佳实践。(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营商办、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三)全力争先创优。建立工作实绩“赛马”机制,实施月度监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省里推荐激励名单。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区块进行通报约谈。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全力争先创优。(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