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54A/2022-130539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文件编号: | 衢农函〔2021〕82号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
方进林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建议(第78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在与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农业生产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包含深邃的生态哲学思想,它对于更好认识人与自然关系、构建现代生态农业体系和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意义。自2016年起,该项工作均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浙江省已有12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等3项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我市高度重视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一手抓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先后实施了9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重点村和一般村项目,另一手抓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1月开化山泉流水养鱼系统入选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成为衢州市首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对我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起到了良好地示范带动作用。
虽然我市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主要体现在:认知水平还不高,有的地方还没有充分认识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及其保护的重要性,缺乏系统规划和长远打算等。为此,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就加强我市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让农业文化遗产焕发新活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普查调研上摸清家底。组织开展系统性农业文化遗产普查,摸清我市潜在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对象的底数和类型,掌握全市农业生产系统的分布状况和濒危程度,论证分析我市与省内外农业生产系统的特异性和优势,编制农业文化遗产后备名录库,为后续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打下基础。目前,已初步开展了开化龙顶茶文化系统、柯城衢橘栽培系统、常山胡柚生产与文化保护系统、龙游志棠白莲种植系统、江山中华蜜蜂养殖系统、衢江茶坪梯田系统等后备申报对象的摸排工作,后续将对上述对象的文化价值和申报可行性开展专家论证,为下一批次农业文化遗产申报遴选做好准备。
(二)在争取政策上做好文章。呼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农村发展规划。针对“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现象,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各个环节如价值挖掘、申报论证、传承开发、奖补兑现等入手,研究制定本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加大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扶持力度,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为市对县争先考核重要内容,制定出台相关配套考核政策,并与评优评先、涉农项目申报、经费奖补等相挂钩,形成促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良性机制。研究完善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三)在资金投入上给予保障。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多方争取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的财政投入,将关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课题研究、普查调研、论坛研讨、学术交流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现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品牌建设、宣传推介,增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软实力建设。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等相关项目资金的有效整合,鼓励工商资本积极参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供给力度。加大对已认定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给予重点支持力度,鼓励遗产地充分依托生态、文化与景观资源,发展品牌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等多功能农业,促进遗产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在人才支撑上下大力气。强化部门协作,配强人员力量,从农业农村、文旅、科技、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选取业务骨干组建专家团队,会商助力农业文化遗产发展。加强政府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鼓励采取灵活的方式柔性引进相关专家人才团队,对农业文化遗产科学内涵、文化价值发掘以及产业业态的活化开发经营等进行全方位指导。鼓励校地合作开展科技帮扶活动,如针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独特的物种资源、生产技术、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控、特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品牌打造、产品营销等存在的问题,设立相关课题,探索新时代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路径模式。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借助农民讲堂、乡村振兴融媒体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等平台载体,宣传普及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知识,加强遗产地农民教育、传统技艺培训,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150****3836)